保洁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日常考勤:
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2、员工上下班按规定签到、打卡,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
3、员工迟到早退将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请假(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应服从上级安排的加班否则视为旷工。
二、公休:
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员工休息日有所属主管按月安排。
3、保洁主管在月底前将下月排休表以书面的形式报物管部,并出表示众。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5、未经部门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攒公休,加班按规定给加班费。
三、节假日:
1、逢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时原则上赶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赶上工休的补休,但以能否排开工作为准。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3、其他休假手续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保洁员考勤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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