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公司(或非公司企业)申请将位于长沙县 镇(街道) 社区/路/村 组(小区) 号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该申请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盖章:
《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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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公司(或非公司企业)申请将位于长沙县 镇(街道) 社区/路/村 组(小区) 号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该申请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