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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1: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渠县静边镇委员会 静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根据县纪委办《关于印发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渠纪办[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

镇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2012年,全镇党风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 风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党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为统筹城 乡发展、建设幸福静边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同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密切关注一些重大和敏感政治事件,对事关大局、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情况,及早掌握动态,及早采取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把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表现,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严厉问责,确保党的纯洁性。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面向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意见》(川委发„2011‟5号),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作风。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改造主观世界,认真践行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以思想纯

洁确保作风优良。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情况,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下访制度和定期接访制度,加大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深入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创新政府绩效监察,加大电子监察力度,注重专项监察的结果运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继续深化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和谐的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全力优化发展环境。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要强化执纪办案,严明党纪政纪。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做到有访必

接,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优化发展软环境投诉“绿色通道”。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软环境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种行为。对各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乱摊派、乱收费,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追缴其不当所得;对“吃、拿、卡、要、报”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坚决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敲诈勒索、堵门断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以及严重危害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黑恶势力,坚决打击,从重从快处理,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力的法纪保证。

三、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始终坚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干部立身行事的标尺,以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专项治理、量化督查考核为重要手段,推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防止利益冲突。

(一)狠抓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把《廉政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镇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内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将《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加强日常教育,督促和引导广大

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狠抓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治理违规建房,治理经商办企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认真梳理和排查相关信访反映,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狠抓督查考核,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以集中检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做到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廉政指数评价体系,加强廉洁情况动态监控和综合评估。着力实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突出加强对节日期间、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纳

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三公”规范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以规范“三公”为重点,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

(一)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委办„2012‟1号),加快地方配套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总量。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本着有利于保障公务、有利于厉行节约、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的通知》(中办发„2012‟5号),从严

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审核审批,坚决制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和论坛。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出访团组、出国(境)培训团组及招商引资、文体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党政干部的比例,坚决禁止以各种因公出国(境)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问责制度,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及因公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学习、培训、会议和联谊活动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从严控制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的数量和规模,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的行为。 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成果,探索建立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建设标准,严肃查处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行为。

五、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增大权力公开透明度

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对基础薄弱的地区和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巩固和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成果。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奖惩、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注重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镇级部门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镇级部门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优化权力结构,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

六、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加强教育、规范行为、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深入带动社区、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凝聚民心。

(一)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促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行为、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

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定出台“三资”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提高“三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川村发„2011‟3号),整合多种形式村务公开监督组织的职能作用,确保5月底前全镇所有建制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益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继续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总结推广前期工作经验,适时出台指导意见,继续深化“勤廉之星”创评活动,创新工作载体,引导社区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 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以改革社区治理机制为基础、发挥社区群众主体作用为根本、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社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 保障社区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

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建立对党政“一把手”有效监督的机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部门、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的意见》(川纪发„2011‟21号),深化“三早”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坚持纪委领导给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增强监督实效。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考察,共同严把党风廉政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八、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健全配套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完善责任分解、追究等实施细则。加强日常督促检查,通过责任提示卡(函)、分工告知书、督办通知书等方式,促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牵头协办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剖析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廉政指数评价体系,加强廉洁情况动态监控和综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把群众满意度和领导干部廉政指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综合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某公司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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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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