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工资分配实行月薪制与绩效奖励制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将责任、贡献、效益与风险有机结合。
第二条月薪由基薪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收入由岗位工资和各种津、补贴组成,按月发放,重点体现保障功能;风险收入具体体现为绩效奖励,风险收入的发放实行“三挂钩”原则,即:与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挂钩,与公司下达各部的经营目标、工作任务挂钩,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先考核后发放,重点体现激励功能。
第三条绩效奖励部分根据月度、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兑现。
第四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可以享受的福利:全勤奖、过节费等。
第五条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
1.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非因工负伤、患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发放基本保障工资。
第六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其工资、绩效奖励等均按实际缺勤天数全额扣除。
第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第八条女员工产假期间按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中标准由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
第九条员工旷工期间扣罚2倍工资,当年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达4天者全额扣发当年的年终奖。
第十条月薪工资一般分两次发放,一次工资在每月15号前发放,二次工资在每月25号前发放,特殊岗位人员的月薪工资一次性发放。工资由公司以转账形式支付到个人工资卡账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薪酬福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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