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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教育局议事规则(.1.20)

发布时间:2020-03-02 03:57: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罗甸县教育局议事规则

(草案)

为进一步健全会议议事程序,规范会议议事制度,提

高工作效能,确保会议的执行力,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罗甸县教育局议事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思想实事求是,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坚持民主集体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四是坚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议事,推进依法治教。

二、会议范围

(一)党组会议

1.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出席对象为局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邀请非党组成员的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也可视会议议题情况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与会人员不能出席会议,需履行请假手续。

2.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临时动议。需要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股室应事先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汇总,

由党组书记审定后安排会议。会议时间一经确定,由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

3.党组会研究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事项;讨论决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有关促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研究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问题,协调党组成员间的工作;研究确定局党组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奖惩、任免及其他人事事项;讨论决定局机关中层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和机构调整;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群团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按年度计划开展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讨论发展新党员;讨论其他需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局党组领导认为需提请讨论的事项。

4.会议讨论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单位或职能股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最后形成决议、决定或意见。坚持平等议事、议而有决的原则,局党组会需决定的问题,须经过讨论后按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按规定需要表决的采用表决方式通过。会议表决时按有关规定采取口头、举手、票决的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应到会党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赞成方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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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二)局长办公会

1.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出席对象为教育局正、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纪检组长、教育工会主席列席,视议题情况可以指定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不能出席会议,需履行请假手续

2.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临时动

议。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股室应事先提出具体意见(涉及多个股室的应经过协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审定后安排会议。会议时间一经确定,由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

3.局长办公会研究内容: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研究政府等上级领导对教育工作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讨论报请上级政府予以解决的重要事项;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讨论和决定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决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较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教育经费分配方案,研究教育系统及学校突发性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意见;讨论和决定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要问题及措施,研究制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招生考试等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教育系统的人事改革、教师招聘、人事调配、职称评审、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彰、奖励等;讨论和决定局内行政、后勤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教育 - 3 -

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研究处理属于局长、副局长等局领导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协调相互间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教育项目工程相关问题;讨论和决定重大活动方案等。

4.会议讨论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股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最后形成决议、决定或意见。坚持平等议事、议而有决的原则,局长办公会需决定的问题,须经过讨论后按相关规定作出决定,一经作出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

5.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三)行政会议。会议由局长主持,出席会议的对象

为股室长以上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二是通报重要工作;三是部署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工作;四是交流、安排月份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四)分管领导专题会议。由教育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出席会议人员为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县教育局各股室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所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要决策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每周例行会议。每周星期一,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会议,在全局职工会议上,将一周以来教育局机关工作推进情况做全面通报,并对本周工作进行部署。

三、会议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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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班子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向局党委书记、局长请假;股室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请假;一般干部职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股室长或分管领导请假。

(二)注重会前调查研究、提高会议能效。对提交会议的各种材料必须先在会前认真研究和论证,并将材料准备充分。

(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任何议定事项,在未正式行文公布之前必须保守秘密,否则按照有关纪律处分。

四、会议落实

局办公室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分管领导专题会议、每周例行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拟稿和印发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局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请示件进行跟踪、催办、汇总,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罗甸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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