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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制度衔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8: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麟游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

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扎实搞好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根据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陕扶办发[2010]50号文件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在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资源、政策叠加,使“两项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做到有保有扶全覆盖、重点扶持无缝隙,使试点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努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稳定解决温饱并脱贫致富,为实现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扶贫开发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制定分类帮扶措施,促进发展;对识别出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予以救助。

2、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政府领导,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相关部

1 门密切配合、乡(镇)政府负责和村两委会具体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原则。做到识别对象准确、识别程序规范、帮扶措施得当、扶持效果明显。

三、目标任务

1、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

2、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

3、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分类帮扶机制。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主要包括对象衔接、政策衔接、管理衔接三个方面:

对象衔接包括与相关工作部门的衔接、识别规模的衔接、识别方法的衔接。

政策衔接包括扶贫政策与低保制度,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城乡建设等部门用于支持农村发展的有关资金和到户政策的衔接。

管理衔接包括建立部门共享的对象档案资料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村级试点和全面启动两个阶段进行。

(一)村级试点阶段(2010年4月15日—5月30日)

2 主要任务是:通过试点,测算出我县本级和村级贫困发生率,并据此推算确定全县和村级贫困人口规模。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主要抓好以下七个环节工作:

1、确定试点村(4月15—20日)

在全县100个行政村范围内,按照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发展现状和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分别选取好、中、差3个类型的九成宫镇紫石崖村、西坊村和桑树塬乡土桥村作为试点村。

2、宣传发动(4月21—30日)

①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全省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借鉴全国第一批试点县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②宣传发动:县、乡镇、村分级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的同时,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我县实际,宣传发动环节,3个试点村与县上全面推进同步进行。

③业务培训:采取全县统一培训的方式,培训一批懂业务、会操作的工作骨干。

④组建驻村工作组:抽调全县10个乡镇的扶贫专干和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业务干部联合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进驻3个试点村开展工作。

⑤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村级民主评议小组一般由6—10

3 人组成,成员推选要充分尊重民意、体现公平,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应包括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妇女代表、残疾人代表和低保户代表。

3、识别对象(5月1—15日)

①明确识别标准:以2009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1196元以下的为低保人口, 1196—1799元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为了增强面上工作的科学性,先期村级试点调查时将1196—1493元和1493—1799元的低收入人口进行分段统计。

②确定识别对象:按照以下识别方法和程序进行。即采取简单化的收入指标测算与指标分配条件下参与式民主评议相结合,以指标测算为主,民主评议为辅的方式。指标测算以农户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民主评议由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识别试点村贫困人口规模严把“查—评—审—批”四个环节。“查”即入户调查:县上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深入试点村,逐户调查农村常住户的上年家庭收入,认真填写农户收入简易测算表,科学、正确地测算出全村所有农户的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以家庭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根据测算结果,依据对象识别标准,按人均纯收入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将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799元以下的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扶贫户四类。“评”即民主评议: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识别出的贫困农户家庭收入和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五查五看、二优先”(即,查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查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查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查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查致贫原因、看贫困程度,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进行评议和排序。

4 “审”即审核和公示:实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和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四级审核”和村民小组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村委会审核名单第二榜公示、乡镇审核名单第三榜公示和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名单第四榜公示的“四级公示”。“批”即部门审批:由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对乡镇报送的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在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抽查复审的基础上审批并公布结果,最终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

4、建档立卡(5月16日—5月20日)

对于确定的扶贫开发和低保对象,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乡镇驻村干部组织村级将贫困农户登记造册,报乡镇以实名制录入低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乡镇将本级档案资料汇总后分别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做到村有册、乡有簿(条件成熟的乡镇也可制作电子档案)、县有电子档案。

5、确定规模(5月21—22日)

①确定县规模:省扶贫办根据省统计局扶贫监测数据,结合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将贫困规模分配到县。

②确定村规模:按照全县贫困人口数量,结合各村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科学测算出各村贫困人口规模。

6、分类帮扶(5月23—25日)

对经识别确定的低保和扶贫对象,做到政策及时跟进,逐户落实救助和帮扶措施。

①对于农村低保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民政救助。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由扶贫部门负责落实帮扶措施和项目。

5 ②对于在家从事种养业的扶贫对象,免费提供科技服务,免费发放技术资料,补助一定的种苗费,全力支持其发展生产。

③对于文化素质较低,有参加技能培训意愿的扶贫对象,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政策,提高外出务工就业技能。

④对于从事种、养、加工业项目而缺乏资金的扶贫对象,优先安排扶贫贷款,享受贷款贴息补助。

⑤对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扶贫对象,要整合扶贫、发展计划、水利、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资源,努力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对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实施扶贫搬迁项目,享受一次性扶贫补贴。

7、总结验收(5月26—30日)

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对试点工作逐环节进行检查验收,特别要认真总结贫困户识别和试点过程中好的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全县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0年4月21日—7月30日) 在第一阶段3个村试点的基础上,第二阶段在全县10个乡镇剩余的97个行政村全面推开。

主要抓好6个环节工作:

1、全面动员(4月21日—5月31日)

①广泛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后,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有关政策宣传,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确保有效衔接试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②全面动员。要逐级开好乡(镇)、村、组三级动员会议,按照县乡机关干部实行“三三制”工作要求,组织县级部门和乡镇人员组成97个工作组,由县级联乡领导带队,部门、乡镇领

6 导任组长,驻村蹲点协助乡村开展宣传动员、入户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

③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由驻村工作组协助村委会组织群众推选成立评议小组。

2、对象识别(6月1—30日)

按照县上测算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科学识别对象到户,严把“报—评—查—审—批”五个关口。

“报”:群众申报。在驻村工作组宣传政策、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由农户如实填写《农村贫困户申请书》,报村委会审批。申报时,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群众自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模控制。

“评”:民主评议。村民主评议小组对识别出的低保户和扶贫户进行真实性评议。

“查”:入户调查。对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排序出来的贫困农户,驻村工作组进行普查,县上以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查。调查必须到户、标准必须统一,同时要切实杜绝临时分立户头、照顾子女上学、解决遗留问题等现象发生,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乡镇在贫困人口识别过程中,可以依据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识别方法和机制。

“审”:审核公示。坚持“四级审核四级公示”。审核要坚持集体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审核结果要签字认可;公示要规范形式,做到格式统

一、时间统

一、地点统一和举报电话统一,要抓好公示结果的衔接,处理好信访及投诉,及时纠正偏差。

“批”:部门审批。县扶贫办、民政局分别对乡镇报送的扶贫和低保对象,在抽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审批确认。对抽查不

7 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审批:

⑴、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⑵、申请对象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的;

⑶、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及拥有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 ⑷、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⑸、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⑹、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⑺.具有其他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情形的。

3、建档立卡(7月1—15日)

①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认真填报《县登记表》,《行政村登记表》和《贫困农户登记表》,要求数据准确、要素齐全。

②表格数据资料收集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数据审核和修正。 ③将正确无误的表格数据资料录入到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建档立卡等数据录入工作任务。

《县登记表》由县扶贫办负责,财政、统计、民政、计划生育部门配合,于4月30日前完成数据收集和填报;《行政村登记表》由乡镇负责,于5月15日前完成数据收集和填报;《贫困农户登记表》在完成农户识别确认后由村委会负责,于7月5日前填报并汇总成册上报乡镇,统一录入管理信息系统。

4、分类帮扶(7月16—25日)

8 按不同贫困农户类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农户不同需求,分类制定到户帮扶措施,明确帮扶部门、责任人和帮扶时限。

5、全面总结(7月26—30日)

试点工作结束后,县上将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措施不力,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整合资源、叠加政策的长效机制,为加大扶贫力度,提高帮扶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6、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部门共享的对象资料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及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户,应将其及时纳入低保对象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扶贫标准以下的贫困农户,应将其适时列为扶贫开发对象进行扶持;对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按规定及时予以退出;对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应停止到户政策扶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上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政府办、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新农办、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残联、计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确定一名分管主任和民政局分管

9 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试点调研和指导乡镇按要求进行对象识别、建档立卡等各项工作。

2、成立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和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扶贫、民政干事为成员,具体负责指导本乡镇的试点工作。

3、成立驻村工作指导组。由县级包村部门领导或乡镇包村领导任组长,乡镇包村干部及县级包村部门干部为成员,指导各村具体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县负总责、扶贫牵头、部门协作、乡镇落实”的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

政府办:负责总体工作的衔接、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贫困农户的调查和表格填报工作。

县新农办:负责农村到户扶持政策的制定、衔接、协调和落实,协助搞好扶贫对象的识别调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争取和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及管理,及时收集、提供真实的县乡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有关资料数据,协助完成各类表格的收集汇总任务。

县统计局:依据贫困监测数据,科学测算我县贫困发生率及县本级和村级贫困人口规模和数量;协助搞好工作培训;负责农户收入入户调查简易测算表的设置;负责县表、村表和户表的指标解释、表格填写和数据审核;协助开展农户调查工作。

10 县民政局:加强与扶贫办的联系和沟通,共同确定好贫困农户识别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法;积极主动搞好对象、政策和管理衔接;按标准负责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并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协助搞好扶贫对象的识别调查工作。

县扶贫办:履行牵头职责,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指导人员的培训,调查户的识别、排序,信息录入以及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信息的收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加强动态管理,制定到户扶持措施,做好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抓好扶贫项目落实工作。

县计生局:负责所有识别对象的计划生育认定工作。 县残联:及时提供全县残疾人的各类数据和有关情况;负责落实残疾人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政策;协助搞好报表填写和试点其他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为了加快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全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5个督查指导组,由全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乡镇干部为成员,每个组包抓2个乡镇的试点工作,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各工作组各个试点环节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现场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做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同时,各村要建立监督员制度,每村选聘2—3名文化素质较高,能坚持原则的群众为监督员,直接向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识别和帮扶中的违规行为。各乡镇、各工作组要加强与县试点办公室的沟通和信息交流,随时掌握工作

11 动态,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四)落实经费保障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也要积极筹措、安排试点经费,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和经费保障。

附:

1、农村贫困户申请表

2、麟游县××乡(镇)××村××小组农村贫困家庭

审核确认情况公示

3、麟游县××乡(镇)××村农村贫困家庭审核确认

情况公示

4、麟游县××乡(镇)农村贫困家庭审核确认情况公示

5、麟游县农村贫困家庭审查情况公示

6、麟游县××乡镇××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登记档案

7、贫困农户登记表

8、行政村登记表

9、县登记表

2010年4月15日

村两项制度衔接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总结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刀告乡两项制度衔接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汇报

有效衔接两项制度工作总结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版)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典型发言

两项制度衔接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衔接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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