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客会”会员章程
本章程对本会所有会员均有在会约束力,会员应以XX地产为纽带,应保持对公司及本会社会声誉的保持和尊重。本章程构成本会与每名会员间的一份合约,一旦签署申请表并且得到本会的确认,您即成为本会会员,同时受本会会员章程的约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客会”是由郑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为业主和客户营造高品位、新生活空间的会员组织。通过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全方位的置业服务、精选商家的优惠服务、及时传递汇集各种资讯的《XX人家》刊物和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例如会员终身教育课堂、XX文化论坛、社区文化活动等,为业主和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全面启动XX高品位的尊贵生活方式。
第二条 本章程由郑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客户中心下属的会员管理机构“金客会”制定。
第三条 会员是经“金客会”管理部门客户中心批准其申请入会的个人或法人。 第四条 “金客会”会员的日常管理由郑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客户中心负责。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种类。
1、个人会员是以自然人身份入会的会员;
2、法人会员是以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身份入会的会员。 第六条 “金客会”会员实行会员制持卡管理。
第三章 入 会
第七条 由“金客会”章程规定申请者入会资格,即年满18周岁、符合以上派发对象条件、同意并遵守本章程,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者。
第八条 入会须知。 1.填写会员申请表;
2.提交法人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 3.“金客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入会手续。
1.申请人准备以上材料后送“金客会”管理机构客户中心。 2.客户中心审核申请者材料后向申请者发放会员卡及手册。 3.本会纯属信息联谊型组织,不向会员收取会员费用。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金客会”会员应享受的权利。
会员权利包括:会员在“金客会”拥有的会员资格、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有权参与“金客会”组织策划的各种活动,在“金客会”友好商家消费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或专属权益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格权:会员有权享受“金客会”所提供的各项待遇;
2.优惠权:不同等级的会员在XX地产公司或联盟商家消费拥有优惠或专属待遇; 3.建议权:会员有权对“金客会”的工作及为会员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4.资讯权:会员有权优先获得“金客会”向会员发送的刊物及有关资料; 5.活动权:会员有权优先参加“金客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十一条 “金客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应保证其向“金客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会员资料变更应及时通知“金客会”,便于客户中心与会员的联系; 3.会员须接受“金客会”的日常管理。
4、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第五章 会员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须在10天内及时通知“金客会”管理机构客户中心。 1.会员的地址、住所变更;
2.法人会员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影响到了客户中心与会员的联系; 3.会员发生其他意外: (1)触犯国家法律; (2)因不可抗力而变故。
2 4.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的解除。 在会会员有自动声明退出的权力;
在会会员因个人行为违反会员章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被认为有损本会利益及XX房地产有限公司声誉的,本会可随时解除其会籍,而本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被解除会籍后,该会员相应权利即被终止,会员卡也将同时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金客会”建立会员档案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本会有权对本章程在必要的时间进行修改,并以本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本章程所做的修改。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金客会”管理机构郑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客户中心。
郑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