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林带、林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林带林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却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林带林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转包给乙方林带林地位于三节地,长150米,宽10米,计:1500平方米。
第四条:林带林地转包费人民币柒万元整。
第五条:转包期限:自2014年6月1 7日至2064年6月1 7日止,即50年。
第六条: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赔偿另一方 双倍价款。
第七条:如果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事宜,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林带林地转包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林带林地的经 营管理等方式。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林地转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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