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办公室人员管理,规范考勤及请假程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员工。
三、职责与要求:
一).考勤:
一、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下班及时打卡。
1、办公室员工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必要时自觉加班。
2、上午工作时间段为 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段为 12:30——17:30
二).请假:
请事、病假,必须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人事留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按双倍扣除。
1.病假:
公司福利:如请病假,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则公司可提供半天带薪病假(每月1次,1次不超过半天)。
(1)请病假1天的,事后需要出具医院看病证明或者药店医药票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两天或者两天以上应有镇级及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天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 2.事假: (1) 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并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1天以内(含1天),先由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再由人事签字,最终由副总审批签字,请假条交人事部存档;请假超过2天(含2天)的,按照前者流程,并最终需总经理签字审批才算有效。无请假条的,以旷工处理。
如有突发事件需临时请假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请假条交人事部存档。
(2)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虽办理请假手续,但无领导签名同意,擅自不来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原则上每人每月只能请一天事假。
三)、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请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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