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评优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弘扬文化表彰2013年度“效益年”工作中在围绕客户、员工、效益方面具有卓越表现的先进个人和团队,鞭策后进,立标杆,塑楷模,特开展2013新吉克矿业公司年度评优表彰活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吉克矿业在职的全体员工和部门。
三、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
四、评选方式
组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
五、评选期限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2013年12月31 日止。
六、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二)、评选标准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
1、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2、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被集团公司点名批评的。
4、全年出勤达不到公司规定的。
(一)为加强公司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会长:郭怀义
成员:任从平赵以乐唐永红 徐云胜雷晓春黄伟 潘力
(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项目组织申报,一个候选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奖项,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
(三)申报单位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申报表》,并提供主要事迹材料(字数500字左右)。填写完整后,将申报表、事迹材料各一份(A4 纸打印)及电子文档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公司将挑选特别优秀者参加东银集团、能源集团年度评优,如获得集团奖项者,奖励不重复兑现;
(六)候选人提供的材料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者,2年内不得参加评优活动,并给予行政处罚;
(七)部门(含)级以上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1件/宗或以上)者,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的参评资格,并对直接主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九、附则
本方案经公司审批发布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附件:《新吉克矿业评优申报表》
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