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部跟進部分
一.新產品做辦以及生產所需的夾具(超聲波模﹑高周波模除外)由PE部統籌安排。
二.PE工程師前期參与工程樣辦的制作﹐透徹的了解新產品﹐并要從裝配工藝﹑結構﹑成本等方面提出改善意見﹐并要以EP﹑FEP﹑PP總結報告的形式反饋給工程部。
三.新產品做辦涉及到超聲問題﹐屬模具輕微缺陷的﹐PE部要負責修模﹐屬膠件結構不良調机改善不到﹐要反饋給工程師改模﹐不能等到PS再修正。
四.產品放產并走第一批貨後﹐生產中所出現的新問題由PE部跟進﹐重大問題可找工程部尋求技術支援﹐如屬工程發展階段未解決的遺留問題﹐由產品工程師跟進。
五.裝配方面的夾具清單由PE部發出﹐且工程部方面不需再製作工序表。
六.PE部安排夾具要考慮QC驗貨的要求。
B:需工程部支援部分
一.新產品EP前做EP樣辦所必需的夾具﹐需工程師提供相應的物料和要求給PE
部﹐由PE部工程師統一安排。
二.EP樣辦完成後﹐應提供1SET成品及5SET散件給PE部﹐以便PE部製作初步流程及安排制做FEP樣辦所需的夾具。
三.所有移﹑絲印底模制作﹐由產品工程師自行安排。
四.工程師製作EP﹑FEP樣辦時﹐應知會PE部工程師參與。
五.FEP樣辦完成後﹐應提供1SET成品及5SET散件(或QA測試過的成品)給PE部﹐以便PE部製作作業指導書與生產所需的整套夾具。
六.PP前工程部要提供1SET包裝樣辦給PE部。
七.FEP後﹐PP前所有結構的更改﹐如﹕影響裝配工藝及夾具的﹐要提供更改後的樣辦給PE部。
八.重要的裝配尺寸及特殊的裝配要求要通知PE部。
九.EP﹑FEP的總結會議要通知PE參與。
《PE部跟进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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