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规范公司打样流程,提高出样品质及时效性。
二、范围
公司需要生产之样品
三、权限
1、业务负责提供“样品追踪表”
2、工程负责提供“样品追踪表”、中工艺、材料信息及图纸、模治具。
3、生产部主管负责签收“样品追踪表”及相应该打样安排、协调。
四、流程说明:
1、业务接到打样需求后,填写“样品追踪表”,填写时应注明客户、机种、样品交期、
所需数量。
2、工程接到业务提供之“样品追踪表”后,规范、详细填写所需材料并在“流程项目”
栏中明确标示所需工艺、工序。并在表单右上角明显位置注明该样品负责人。
3、工程“样品追踪表”填写完成后,需依表单准备图纸、主材、辅材、模治具等所需、
材料、物品。
4、所有图纸应文字清楚、图标明显易懂。各主材、辅材应明确标示名称及尺寸规格。
5、如涉及到新开模治具依“模治具管理规定”执行。
6、工程将“样品追踪表”填写完整后交由生产部主管进行签字确认及安排生产。
7、生产部主管负责核对样品种类,并将现有生产状况及工艺需求安排至相应科室。并
在“样品追踪表左上角明显位置注明该样品的生产科室。
8、工程人员经生产主管签核、安排分配后,将“样品追踪表”及相应材料、模治具等
整理打包送至所需生产科室负责人处并当面接收。
9、相应科室接到“样品追踪表”及材料、模治具后依样品所需达成时间,进行生产安
排。由该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跟踪。
10、非单一科室完成之样品,上一科室、工序完成后由由该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交至
下一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并在 “流程项目”作业者后注明送达、接收时间并签字确认。
11、单一科室完成之样品及工程提供之模、治具、剩余材料由该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送至该样品负责人处并当面交接。
12、非单一科室完成之样品最后一工序完成之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送至表单左上角
所注明科室负责人处并当面交接。
13、所有样品均依正常量产方式送检做首件。首件中如有异常应立即向工程相应人员提
出处理。
14、样品生产之科室在制作过程中,如遇疑惑、不解或工艺描述不清楚明立即向该样品
相对应工程人员进行寻问,或请其当场指导,工程人员不得以非正常理由拒绝或逶迤。
15、生产过程中如有材料不足或生产数量不足时应立即向工程相对应之负责人提出,工
程人员依实际状况做调整。
五、附表:
样品追踪表LSD-10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