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012
吴运久
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一、为规范车辆管理使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车辆燃油定额、维修保养、公共交通费使用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二、公务用车范围
1、公司高层领导公务用车;
2、公司办公室正常用车;
3、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特殊需求公务用车: (1)财务存取款用车;
(2)部门因业务需要招待用车。
4、特别情形用车
(1)公司员工急病工伤救治; (2)工程抢险和紧急社会救助; (3)公司领导指令用车;
三、燃油定额
1、公司董事长车辆用油凭票据实报销;
2、公司副总以上领导车辆用油按1200元/月,月末由办公室登记、财务核实后凭票报销;
3、公司办理机动燃油卡(2000元/月),主要用于办公室公用车辆日常用油,因公司业务需要,跨地区公务车辆往返行驶超过300公里以外用油;
4、经董事长批准自带车辆且用于公司业务的车辆用油,按实际行驶里程和耗油数额报销;
四、维修保养
公司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按派修单维修。凡需维修保养的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开据《车辆维修保养单》,定点维修厂凭单维修保养,车辆管理人在维修保养清单上签字,办公室凭单核实后予以结账,数额较大的维护费用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未履行派修单和清单签字手续的一律不予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公司公务车辆保险费由办公室在每个保险年度,按车辆技术状况统一办理,凭票据实报销;
2、因公司业务需要,经批准需长途行驶的车辆过路过桥费,凭票据实报销;
3、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公交卡并保管登记,主要用于各部门办理日常业务出行需要,使用人用后应及时缴回办公室。
六、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定额用油、节约转续、超支不补、计划维修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2、用车部门或个人应提前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情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原则上以申请先后顺序及办理事情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坚持计划用车、节俭用车、合并用车、短途不派车或少派车;
3、洛阳市区及郊县用车由办公室审批,跨地区用车由办公室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私人特殊情况用车由董事长特批;
4、公司公务车辆由管理人对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车容车况良好,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地点,车钥匙交放指定位置保管。
七、安全行车管理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的规定,做到中速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违章行车。凡违章违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经查实由驾驶人或用车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润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