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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8: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城府发(2009)79号

关于2010年度第一季度开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清查整治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镇城区流动人口逐年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形式,建立和完善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体制,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镇政府决定2010年第一季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清理宣传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依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扎实认真地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积极 - 1 -

稳妥地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占新(镇长)

副组长:穆康琼(副镇长)左秀君(镇党委委员)

李兴明(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韩明举(镇纪委副书记)

唐朝华(镇计生办主任)

谢红艳(镇妇联主任)

陈静(镇团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主任由唐朝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梅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清理清查组织,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

三、人员分工

本次集中清理宣传活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清理,各村区设流动人口清理工作小组,联系领导任组长,村区支书任副组长,村区干部、社区警务室为成员(包含七个社区流管中队)。

四、工作内容

1、对辖区内的每条街、每个店、每个单位、每个出租屋,准确登记流动人口,做到“户户清”。

2、对私营小店、小企业、小作坊、小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建立起有人负责的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报送制度。

3、对重点管理对象实行挂牌管理,随时掌握相关信息。

4、对清查出的流动人口提供上门办证验证,送政策、送知识、送药具和“三查”等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

5、对清查出来的流入“手术”库存必须全面消化,实现流入人口“零库存”的目标。

6、完善巷道图标基础采集工作。

7、完成规范流动人口帐表卡册,建立规范统一的档案。

五、工作目标

各村区在集中清理中应逐街逐巷进行清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全镇的集中清理,要达到以下目标:

1、成年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8%以上;

2、成年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100%以上;

3、流动人口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4、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100%;

5、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6、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房屋出租管理合同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

六、工作步骤

1、广泛宣传(10月5日——10月25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广播、板报、宣传品等,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营造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流动人口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全面清查登记(10月25日——11月25日)

⑴、摸底清查登记:从10月25日开始,实行“六同时”(同摸底、同登记、同办查证、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逐门逐户摸清辖区流动人口的总数、分布、持证、婚育、节育以及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动时间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户,确保外来一人,登记申报一人,离开一人,注销一人,并认真及时规范填写《信息采集表》的所有项目,不得缺项漏项。

(2)、关怀关爱并行

在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开展“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情洒流动人口。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启动“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实行上门服务,对持有婚育证明者,进行上门验证,对未持有婚育证明者,当场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下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催办通知书》,限期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三查对象下发《三查通知书》,对未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对象下发《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实现手术“零库存”,督促其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帮助流动人口家庭留守人员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

3、建立规范档案(11月26日——12月15日)

①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做好数据汇总,逐村建立规范统一的档案,将清理清查结果报镇计生办。

②各村要按照“完整、真实、规范、一致”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持证、婚姻、生育、节育、三查等情况进行核对,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卡,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③对清查中发现新流动、未持证、有生育节育变化、未“三查”等情况的对象,及时催要相关资料,掌握其外出前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七、几点要求

1、各村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流动人口清理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每周向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计生办)上报一次清理清查进度。

3、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要求重新清查,镇将把这次清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4、本次清理清查结束后,各村区坚持每季度清理清查一次流动人口,并将清查结果上报镇计生办,确保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O九年十月四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流动人口第一季度实施方案报送:县政府

主送:各村(区)、镇直各单位

抄送:县人口计生局、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城关镇党政办2009年10月4日

存3份(共印55份)

城关镇第一季度流动人口集中清理宣传工作

城关镇城区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工作

木耳镇城区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工作

流动人口联合清理清查活动方案

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行动方案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总结

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顿方案

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顿方案

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报告

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方案
《第一季度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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