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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整改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21:09:1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无照经营

《无照办法》、《个体工商户实施条例》等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 )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日。( B )

A.三十日 三十日

B.十五日 十五日 C.六十日 三十日

D.十五日 三十日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或者不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应当在( A)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二十四小时 B.十五日

C.三日内

D.五日 3.当事人动用、调换或者转移被依法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被动用、调换或者转移财物价值(A )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A.5%以上20%以下

B.20%以下

C.50%以下

D.15%以下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下列哪项行为不在职权之内( D )。

A.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B.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C.查封有证据证明威胁公共安全的无照经营场所;

D.查阅、复制、查封相关合同并冻结其资金。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照经营行为,最高可处以( D)万元的罚款。

A.5 B.20 C.30 D.50 6.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行政处罚,适用于( C)的无照经营行为。

A.所有 B.规模较大 C.危害人体健康 D.构成犯罪

7.以下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查封、扣押财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

A.实施查封、扣押,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B.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C.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8.甲市工商局某工商所对某商店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需扣留涉嫌无照经营的物品,实施该强制措施需经( B)批准。

A.某工商所所长 B.甲市工商局局长

C.甲市工商局主管局长 D.某工商所主管副所长

9.张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以“某服装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处理该案时,被处罚当事人为( B)。

A.某服装有限公司 B.张某 C.某服装有限公司的经理 D.其它

10.李某未经核准,从事经营性网吧服务,对其行为应依据(C )进行查处。

A.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B.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C.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D.个人独资企业法 11.以下哪个单位不能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 B)

A.营利性诊所 B.律师事务所 C.饭店 D.洗浴中心

12.张某擅自设立一家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从事贷款发放,对张某的行为,工商部门应(C )。

A.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

B.依据《商业银行法》查处;

C.移交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机构处理 ;

D.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3.下列哪个部门不能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B )

A.环保 B.市管委 C.卫生 D.文化 14.供应商有权拒绝零售商下列哪种行为( A ) 。 A.甲超市要求乙奶业公司业务员为其仓库盘货;

B.甲超市要求乙奶业公司业务员节日时在超市内举办促销活动;

C.因某批次牛奶被判为不合格,要求乙奶业公司全额退货; D.甲超市因临时仓库改造,要求退单并赔偿乙奶业公司的损失。

15.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广告用语下列哪个是允许的?( D) A.新年让利300元19寸液晶电视抱回家; B.买即有奖,大奖10000元现金;

C.年终甩卖,买一送一(买一电冰箱,送一插板); D.辞旧迎新,凭身份证登记为1月2日的即可获得精美小礼品一份。

16.下列行为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的是( A)。

A.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甲公司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内的相关交易活动;

B.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甲公司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外的相关交易活动;

C.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个体工商户乙,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内的相关交易活动;

D.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个体工商户乙,与供应商在中国境外的相关交易活动。

17.零售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不能用于( D )。

A.印制海报; B.开展促销活动;

C.广告宣传; D.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出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18.零售商下列行为不合法的是( C )。

A.在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 B.明示不参加促销活动的商品;

C.明示促销商品不退换货; D.限量促销的明示促销商品具体数。

19.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B )。 A.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B.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但可以宣称全场促销;

C.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醒目明确;

D.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20.下列行为不属于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是( C )。

A.事先未约定商品下架或撤柜的条件,零售商无正当理由将供应商所供货物下架或撤柜的;

B.不符合事先约定的商品下架或撤柜的条件,零售商无正当理由将供应商所供货物下架或撤柜的;

C.零售商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将供应商所供货物下架、撤柜;

D.事先有约定商品损耗责任,但零售商要求供应商承担的商品损耗责任超出原约定范围。

21.零售商不得收取的费用有( D )。

A.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而印制海报的费用;

B.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而开展促销活动的费用;

C.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而进行广告宣传的费用;

D.以签订合同为由而收取的费用。

22.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B )。 A.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

B.将质量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 C.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水平;

D.对有奖销售的赠品不予“三包”。

23.下列不属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所称的零售商的是( D)。

A.宁波市好又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B.宁波市北仑区加贝购物白峰连锁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C.宁波市江东区福明饮食店(个体工商户) D.宁波市江东区阿发超市(尚未办理营业执照)

24.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C )。

A.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B.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D.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如下处罚( D )。

A.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6.经营者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由谁查处?( A )

A.安全监督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D.环保部门

27.未经工商核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当事人违法所得不足10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做以下处罚( D )。

A.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不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8.( A )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A.个人 B.个体

C.未经批准的单位

D.私营企业

29.下述关于剧毒化学品买卖的叙述,错误的是( D )。 A.销售时记录购买单位和购买人员的有关信息,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

B.销售者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

C.购买单位凭购买凭证购或准购证购买 ;

D.个人要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公安部门申请。

30.下列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是( D )。

A.液化石油气 B.二氧化硫 C.氰化钠 D.放射性物品

31.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A)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A.城镇燃气 B.监控化学品 C.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 D.农药

32.危险化学品单位有(B )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

B.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C.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 D.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

33.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B );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A.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

B.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

C.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D.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4.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 C )元以下的罚款。

A.500

B.1000

C.1500

D.2000 35.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B )营业执照。

A.注销

B.吊销

C.撤销

D.重新登记 36.《个体工商户条例》自( C)起施行。原《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A.2011年1月1日

B.2011年6月30日 C.2011年11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37.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范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 B )元以下的罚款。

A.1000 B.1500 C.2000 D.3000 38.个体工商户不可以从事哪些行业经营。( D )

A.服务业 B.交通运输业 C.保险业 D.军工行业。

39.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办理( D )登记。 A.变更 B.注销 C.吊销 D.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40.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 B )元以下的罚款。 A.1000 B.1500 C.2000 D.5000

二、多项选择题

1.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下列哪些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CD)。

A.连锁超市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只公布总体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

B.一服装店连续几天都挂着“清仓大甩卖,最后一天”的标语进行促销;

C.珠宝店开展促销活动,其有奖销售的奖品应当依法纳税; D.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

场促销。

2.零售商不得要求供应商派遣人员到零售商经营场所提供服务,下列情形除外(BC )。

A.经供应商同意,并且供应商派遣人员从事的工作事先与零售商约定;

B.经供应商同意,并且供应商派遣人员仅从事与该供应商所供商品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

C.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就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作期限等条件达成一致,且派遣人员所需费用由零售商承担;

D.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就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作期限等条件达成一致,且派遣人员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零售商可以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以( ABC )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

A.提供印制海报服务;

B.开展促销活动; C.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D.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

4.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ABC)。A.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B.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C.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D.店铺装修向供应商抽取用于改造该供应商销售区域的装修

费用。

5.经营者不得从事(ABD )项有奖销售。 A.谎称有奖 ; B.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C.以实物形式替代奖金 ;

D.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超过5000元。

6.经营者必须经授权才能采取的经营形式包括(ABCD )。 A.特约经销; B.总经销; C.总代理; D.专卖。 7.供应商供货时,不得从事下列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AB )。 A.强行搭售零售商未订购的商品; B.限制零售商销售其他供应商的商品;

C.与零售商协商一致,派遣人员到零售商经营场所提供服务,并且费用由零售商承担;

D.要求对其他零售商供货或提供服务予以限制。 8.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有权拒绝退货(ABCD )。 A.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B.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C.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D.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

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 BC)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A.扣留 B.查封 C.扣押 D.拘留 10.被查封、扣押物品易腐烂、变质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留取证据后先行 ( AB )。

A.拍卖 B.变卖 C.抵押 D.质押 1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ABCD )。

A.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B.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C.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D.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12.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ACD )

A.在集贸市场内无照销售自产的红薯; B.在自住所场所销售电线;

C.在政府指定的区域内无照销售自产的西红柿; D.成立律师事务所。

13.对下列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应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处罚的有( ACD )。

A.李某无照经营服装店;

B.某网通公司为黑网吧提供网络服务; C.王某为明知是无照生产鞭炮的李某提供仓库; D.某公司超范围经营食品。

14.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BC )

A.对所有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都应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B.未取得任何证照从事饭店经营行为只能由卫生管理部门作出处罚;

C.当事人对查封的财物可以使用,但不能调换和转移、损毁;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5.关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制度,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B )。

A.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审批制度; B.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C.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D.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16.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 AB)行为。

A.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B.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C.销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

D.销售燃气。

17.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BCD )。

A.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可封存生产经营场地; B.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 C.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 D.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18.下列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 ABCD )。

A.压缩气体; B.自燃物品; C.爆炸品; D.液化气体。

1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D )。

A.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

B.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就一定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

C.剧毒化学品单位不能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

D.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入危险化学品。

20.工商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行使以下( ABCD )权利。

A.查看现场;

B.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

C.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D.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21.下列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的有( BCD )。

A.某村村民万某在农贸市场销售自己种植的蔬菜; B.张某从事餐饮服务,在领取卫生许可证后试营业; C.李某于未办理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店铺销售卷烟; D.某房屋中介所开设境外劳务服务。

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 ABCD )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滥用职权 B.徇私舞弊

C.收受贿赂 D.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23.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可以作出下列哪些处罚。( ABC )

A.警告 B.罚款 C.没收非法所得 D.吊销营业执照

24.个体工商户的哪些行为工商所能以所名义处罚(AB )。 A.超范围经营化妆品;

B.涂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C、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 D、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5.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ABD )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

A.涂改 B.出租 C.损毁 D.转让

26.下列哪些违法行为可以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罚款

( CD )。

A.无照经营 B.持他人的个体执照经营 C.超范围经营 D.擅自改变字号名称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划“√ ”,错误的在括号里划“×”) 1.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

3.零售商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商品损耗责任。(×)

4.零售商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并可予以公告。(√)

5.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6.零售商进行促销活动时可以声明保留最终解释权,如促销宣传因引人误解而产生纠纷,由零售商负责解释。(×)

7.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所称的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8.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9.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3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1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吊销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只要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批准,律师事务所即可成立,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 13.对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可以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处理。(× )

四、简答题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

(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按照《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哪些费用?

答:

(一)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二)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三)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四)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五)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六)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3、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哪些?

答:(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五、案例分析题

1.2002年8月,A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在一住宅楼一楼经营饭店。2003年4月,由于该饭店扰民、污染环境且有严重的食品卫生问题,被食品药监局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药监局通知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责令A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在规定的限期内,A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此期间,A仍继续营业,食品药监局以无证经营对其处以罚款。问:

(1)食品药监局吊销A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应在( B )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部门。

A.3 B.5

C.7 (2)工商部门接到食品药监局的通知后,可以( ABC )。 A.撤销注册登记;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A作出( AB )的行政处罚。 A.没收饭店用具、设备; B.没收违法所得; C.罚款。 2.2005年,某工商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A无照经营一家水果店,房屋所有权人暨出租人为B。工商执法人员经批准后,采取了扣押等强制措施。问;

(1)工商部门对A可采取( AB )行政强制措施。 A.扣押A的账目记录本; B.扣押A经营的水果; C.查封A的经营场所。

(2)对于扣押的A的水果,工商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 AC )。

A.先行拍卖;

B.先行没收;

C.先行变卖。 (3)对A的有关物品的扣押期限不得超过( B )天。 A.10

B.15

C.30

推荐第2篇:无照经营

本文作者:肖文 文秘114原创投稿 关于无照经营现象的社会调查

肖文

由于没有营业执照,这些商贩出售的商品便没有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后,一旦出现问题,就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获得赔偿。甚至可能连当时的摊位都找不到。这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隐患。另一方面,无

照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有序的-

竞争环境,对于合法商贩的利益造成损害。于是我便对无照经营这一社会现象作了调查,并去工商和平分局了解情况。据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照经营现象久治而不能根除并逐渐形成一个顽疾。由于和平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是全市商业中心。许多无照经营者选择在此开店摆摊,致使和平区成为无照经营现象较严重的地区。随后我看到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根据资料显示和我的走访观察,仅对和平区无照经

营情况做以下分析:

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

从工作人员拿出的资料统计来看,截止今年七月底,和平区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共计1966户,其中各类市场内无照经营766户、市场外无照经营1200

户。其中还不包括一些流动摊位。 由于上述766户市场内无照经营均面临拆迁等原因,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列为调查范围。市场外无照经营的1200户,由于不能挨家调查,因此只进行粗

略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几个特点:

(一)从行业角度来看,以餐饮和食品零售和服务业居多。我观察到的主要有餐饮食品、小百货、美容美发、家政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和平分局的统计中看到分别为489户、302户、161户、137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90%。

(二)从经营的人员角度来看,大多为下岗职工从事无照经营,达693户。外来人员、残疾人及其他闲散人员无照经营分别为143户、10户、354户,占无

照经营总数的40%。

(三)从经营场所分布的角度来看,劝业场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在我调查时发现无照经营多集中在劝业场、小白楼周边的一些小门脸、小商铺。店面很简陋甚至是临时搭建的。和平分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此进行过专项调查,调查结果

见下表:

分布地段 总户数 较为集中的道路或地区

劝业场 365户 河北路、山西路、长春道、哈尔滨道、哈密道

白楼 269户 建设路、滨江道、烟台道

新兴 178户 同安道、一号路二号路、气象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台路

体育馆 151户 五大道地区、黄金花园地区 南营门 130户 拉萨道、绵阳道、鞍山道、四平道

南市 81户 荣安街、荣安大街、多伦道 其它地段 26户 散落在一些大商场内和其他楼宇内

(四)从表现形式的角度来看,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劝业场周边我发现无照经营者采取各种方式掩盖无照经营。如一家有营业执照的服装店,屋内有门通向一饮品店,而饮品店没有营业执照。和平分局企管科的工作人员说“从近几年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分析得出:一是违法主体以个体、私人经营等非公有制主体的自然人或合伙居多;二是经营规模以小规模居多;三是经营时间上以短时间居多;四是涉及的领域有所扩大,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前一阵劝业场工商所已经发现并查处了一件利用网络游戏和网络商铺等经营手段来从事无照经营的案件。五是以其它形式掩盖无照经营。”可见其形式的多样。

二、无照经营的具体原因

(一) 从无照经营者的角度分析,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1. 客观原因在于:

(1)因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不能办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 (2)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办理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无照经营主要原因有:属违章建筑,如临时建筑、居民楼窗口售货、窗改门等;还有无房本等产权问题;再有就是商铺已经规划拆迁。 (3)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因素而无照经营,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行业。他们多数既在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场所经营,又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要求,因

而造成双重因素的无照经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一种还是两种因素造成的无照经营,都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等行业。他们的共同原因,就是不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在营业面积、卫生条件、操作间等经营条件的统一规定,在无《卫生许可证》的

前提下无照经营。

2.主观原因在于:

(1)有的个体经营者生活有困难,交不起各项税费;我询问一位小餐厅老板为何不办营业执照时,他无奈的说:“不是不想办,但起一个餐饮执照需交的税费有卫生部门的检查费、环保测水换证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等等。刚刚营业,根本没那么多钱,只好先拖着。” (2)买卖不好、刚干或不想长干,对经营前景没有信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起照先经营。如一家外贸服装店老板所说“干一段也许买卖就黄了,改行了。

所以先不办

推荐第3篇:农村无照经营状况调研报告

在前段时间对无照经营的调查摸底工作中,笔者对农村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现对无照经营的现状,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浅议如下:

一、现状

农村工商所辖区的无照经营户主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道、集贸市场、居民区。无照经营较集中的行业有:小百货、小饮食、副食、理发等,经营范围多数要求必须经过前置

许可审批,呈现出规模小、成本低、营业额少、零星分布的特点,无照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无照经营户占经营户总数的比例相当大,有的乡镇,无照户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有照户,而且有扩大蔓延的趋势,可谓问题严重,形势堪忧。

二、原因

通过对无照经营户的深入调查了解和行业特点、人员结构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

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自觉申办营业执照的意识不强。大部分无照经营户没有认识到无照经营是一种违法行为,认为自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养家糊口视为天经地义的事,完全是个人行为,用不着国家和政府来管,不必办理营业执照,只要交齐“皇粮国税”(税收)就行了,谁也管不着。由于意识上存在偏差,根本就没有把营业执照当成一回事,更谈不上自觉主动地申办了。

(二)

小本买卖,老年人经营户较多,增加了办照的难度。在乡镇很多无照经营户营业额少,规模小,而且一般是从事小百货,小副食经营的老年人,或者是利用自己门面做点小买卖的非正规“生意人”,他们有自己的主业,摆摊设点只是副业,要求他们办理营业执照,难度相当大。

(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行政执法,影响办照率提高。乡镇一级与农村和农民紧密相连,传统的宗族思想根深蒂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农村宗族势力和守旧势力的严重干扰,阻力重重,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困难很大。由于违法经营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打击,造成群起而效仿的局面,无照经营现象愈发蔓延。

(四)工商部门力量单薄,人手不够,加上工作任务繁重,经费没有保障,致使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现在农村所人员严重不足,一个所管辖几个乡镇,线长面广,而农村经营户大多较分散,凭几个人的力量显然不够。加之工商部门虽然实行了条管,但经费基本还是自收自支,没有保障,为了保证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必须把收费放在首位,对无照经营的监管只是“兼管”,监管执法出现漏洞在所难免。

(五)有的前置许可部门不按法定时限颁发许可证,有的对乡镇一级的经营户疏于管理,出现监管死角,还有的甚至只收钱不发证,致使工商部门无法办理颁发营业执照。

三、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要使无照经营现象减少甚至基本杜绝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只有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主动地申办营业执照才能成为广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无照经营较普遍的状况才能根本上改变。

(二)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在财政上对工商部门的经费开支提供全额保障。只有真正实现了“吃皇粮”,工商部门才能真正转变职能,转移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来,才能对无照经营现象进行有效查处和打击。

(三)

在办照上实行最低营业额“起办点”制度,即达到了规定的最低营业额才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没有达到最低营业额的可视为试营业,试营业的期限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体户的发展情况而定。

(四)全力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决按行政许可程序办事,不能从部门利益出发,为无照经营乱开口子,提供便利条件,对违反程序乱办事和不按法律规定时限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管理体制上着手铲除无照经营滋生的土壤。

推荐第4篇:农村无照经营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无照经营状况调研报告免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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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照经营状况调研报告2010-06-29 19:11:45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在前段时间对无照经营的调查摸底工作中,笔者对农村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现对无照经营的现状,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浅议如下:

一、现状

农村工商所辖区的无照经营户主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道、集贸市场、居民区。无照经营较集中的行业有:小百货、小饮食、副食、理发等,经营范围多数要求必须经过前置许可审批,呈现出规模小、成本低、营业额少、零星分布的特点,无照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

无照经营户占经营户总数的比例相当大,有的乡镇,无照户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有照户,而且有扩大蔓延的趋势,可谓问题严重,形势堪忧。

二、原因

通过对无照经营户的深入调查了解和行业特点、人员结构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

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自觉申办营业执照的意识不强。大部分无照经营户没有认识到无照经营是一种违法行为,认为自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养家糊口视为天经地义的事,完全是个人行为,用不着国家和政府来管,不必办理营业执照,只要交齐“皇粮国税”(税收)就行了,谁也管不着。由于意识上存在偏差,根本就没有把营业执照当成一回事,更谈不上自觉主动地申办了。

(二)

小本买卖,老年人经营户较多,增加了办照的难度。在乡镇很多无照经营户营业额少,规模小,而且一般是从事小百货,小副食经营的老年人,或者是利用自己门面做点小买卖的非正规“生意人”,他们有自己的主业,摆摊设点只是副业,要求他们办理营业执照,难度相当大。

(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行政执法,影响办照率提高。乡镇一级与农村和农民紧密相连,传统的宗族思想根深蒂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农村宗族势力和守旧势力的严重干扰,阻力重重,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困难很大。由于违法经营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打击,造成群起而效仿的局面,无照经营现象愈发蔓延。

(四)工商部门力量单薄,人手不够,加上工作任务繁重,经费没有保障,致

使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现在农村所人员严重不足,一个所管辖几个乡镇,线长面广,而农村经营户大多较分散,凭几个人的力量显然不够。加之工商部门虽然实行了条管,但经费基本还是自收自支,没有保障,为了保证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必须把收费放在首位,对无照经营的监管只是“兼管”,监管执法出现漏洞在所难免。

(五)有的前置许可部门不按法定时限颁发许可证,有的对乡镇一级的经营户疏于管理,出现监管死角,还有的甚至只收钱不发证,致使工商部门无法办理颁发营业执照。

三、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要使无照经营现象减少甚至基本杜绝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

有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主动地申办营业执照才能成为广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无照经营较普遍的状况才能根本上改变。

(二)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在财政上对工商部门的经费开支提供全额保障。只有真正实现了“吃皇粮”,工商部门才能真正转变职能,转移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来,才能对无照经营现象进行有效查处和打击。

(三)

在办照上实行最低营业额“起办点”制度,即达到了规定的最低营业额才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没有达到最低营业额的可视为试营业,试营业的期限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体户的发展情况而定。

(四)全力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决按行政许可程序办事,不能从部门利益出发,为无照经营乱开口子,提供便利条件,对违反程序乱办事和不按法律规定时限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管理体制上着手铲除无照经营滋生的土壤。

推荐第5篇:无照经营成因

近年来,**省**市**县工商局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通过日常规范和集中清理,无照经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照经营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整治的效果也难以巩固。截止 5 月底,该局已办照个体工商户 1798 户,在自查和交叉检查中查出无照经营 600 户,占个体经营户的 33 %。无照经营的大量存在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造成国家税费流失、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的蔓延,带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带来负面影响。

一、无照经营存在的原因

( 一 ) 客观原因

1、无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的经营户不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知道无照经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持证、照经营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有的经营户虽然知道合法经营要中领证、照,却由于各种原因忽视办证领照,以没时间、生意忙等借口作为暂不去办照的理由,能拖则拖,还有个别下岗职工常拿“下岗”两字作为挡箭牌,不到万不得已不云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少数经营者为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害怕在办理相关的证、照后,受到更多的监督检查,故意不办理营业执照;四是极个别无照经营者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黑户或钉子户,他们为降低经营成本,故意逃避税费,甚至暴力抗法。

2、不正当的行政干预。为鼓励扶持个私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或一些部门领导还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先经营后办照 " 的错误思想,通过行政干预,施行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倾斜政策”,使工商登记注册工作受到了阻碍,产生了一些无照经营户。

3、前置审批复杂。当前,不少市场主体合法身份的取得要经前置审批,但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的门槛高、时间长、收费多,从而使经营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因缺少前置审批手续而未办照。

4、特殊群体无照经营增多。一是规模小、年老、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困难,不愿办理营业照;二是少数干部亲友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软拖”或“硬抗”,倚仗“金口玉言”和“尚方宝剑”无照经营;三是挂靠经营,如建筑业、运输业、农资经营等以挂靠形式向隶属企业交纳管理费,实际上是无照经营。

(二 ) 主观原因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有的经营者还不知道《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感到突然。

二是执法部门缺乏协调。在无照经营户中,涉及审批条件的很多,大多涉及到公安、卫生、文化、消防、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新闻出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

三是监管不到位,执法乏力。这主要是个别地方还存在“重收费、轻管理 " ,以费代罚现象,默认无照经营。有的在查处力度上显得十分软弱,处理上存在着只注重教育,不进行处罚,或者处罚较轻,使无照经营者感到不痛不痒。

四是执法力量薄弱,监管难度较大。在城镇,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场所,比较容易管理。在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或边远山区,工商所监管范围广、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阻力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难以到位。

二、应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亲自送法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位经营者都了解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提高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变堵为疏,使广大经营者自觉、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 2、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用亲商、爱商、扶商的服务观念,主动送法、送照上门,拉近与经营者的距离,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3、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充分利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职权,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照经营做到发现一户,端掉一户,不留隐患。

(1) 分片巡查。基层工商分局、所、站可在人员安排上进行合理分工布局,实行片区巡查与集中巡查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集中整治,坚持做到“日巡、周查、月评 " ,确保经营活动无监管空档现象。

(2) 分步预警。对特殊行业在未规范前,实行分两步走的监管方式。即:第一步是下发通知,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前置审批,办理营业执照;第二步是亮黄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予以黄牌警告,责令停止营业。

(3) 分类处罚。对已经亮黄牌,责令停止营业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对规模较小、情节轻微的违规经营户,在处罚额度上适当从轻;对规模较大、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户,实行从重处罚。

4、[page_break]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联合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共同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

5、充分发挥个私协会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参与的联动举报投诉网络、发挥社会监督效能,使无照经营无滋生环境和条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关于我镇无照经营旅店的调研报告

内容预览:

>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不断发展,市场日益活跃,流动人员不断增多、旅店需求不断上升,辖区出现越来越多的无照旅店。在去年查处无照经营旅店工作中,我们共取缔了_宗无照经营旅店,罚没款_._万元,而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查处了_宗无照经营旅店,罚没_._万元,案件的宗数就比去年全年增长了___%,呈急剧上升的趋势。无照旅店的滋生蔓延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更还有甚者,无照旅店也是社会上藏污纳垢的场所,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

一、目前我镇无照经营旅店的特点从我分局对无照经营旅店的整治和调查情况看,当前我镇的无照经营旅店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_)出租屋作旅业。在城乡结合部,以居(农)民自建的民房用作出租屋多,区域空间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是外来人员集聚的主要场所。一些居民将出租屋改头换面而成的黑旅店、“钟点房”,这些黑旅店、钟点房”价格相对正规旅店来说价格便宜很多,颇受外来人员的青睐。但是其寄宿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很差,居住空间狭小,空气污浊潮湿,既影响周边市民生活安定,又影响消费者身心健康。(_)一些违法经营者经多次取缔,又死灰复燃。这些经营者为抢占商机、节约成本、不乏铤而走险多次无照经营。有一家旅店无照经营,曾……

推荐第6篇: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6号),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0〕71号)精神,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乡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力推进,维护本乡安定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我乡实际经铜鼓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铜鼓乡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可续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清查和分类处理各种无证经营行为,为消费者经营者创造一个合法、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姚军(书 记)

副组长:冉海波(乡长)

成员:张珍红(纪委副书记)郭大春(副乡长)

许菊章(副乡长)冉景红(组织委员)

田道林(乡乡长助理)李俊辉(宣统委员)

冉志祥(派出所所长)杨鲜明(综治办主任)

吴刚(安监办主任)何世清(社保所所长)

程勇(社事办主任)藤镜松(烟草站站长)

杨再超(文化中心主任)陈果(财政所所长)

张权利(畜牧站站长)周毕林(林业站站长)

冉国宁(经法办主任)姚荣华(卫生院院长)

移动公司负责人、电信公司负责人。

无证经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冉景渊、葛亮、方久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保障工作。

三、职责分工

乡政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我乡无照经营工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

乡综治办积极协调、组织其他各部门做好无照经营的排查整顿工作。财政所在做好对本乡范围内从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等经营活动的监管以外,按照要求还要确保无照经营取缔工作开展的工作经费。其他各成员在乡综治办的协调下要对各自所管辖行业搞好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排查整顿工,发现问题及时向无证经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四、目标要求

在工作中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引导规范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商贩经营、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将本乡辖区内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证经营率控制在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3%以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7篇:无照经营询问笔录

询 问 笔 录

()第号

第页共页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地址)

询问机关:讯问人员: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你好!我们是某某执法人员,我叫某某(执法证号),某某(执法证号),今天请你来是要就你无照经营**小吃部一事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的义务,你知道吗?

请介绍一下你的个人情况?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现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出示你的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你申请吗? 你始终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你明白吗?

2012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我们在巡查时发现,在某村XX号发现一户某某的经营户,这是你开的吗?有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何时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何时到期?

请介绍一下你这个加工点的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成本(从业人员工资,店铺租金、水电费),开业时间(无证经营期间)经营额,是否交纳税收,利润等。有无帐本,凭证?

开业(无照经营)到现在有无办理什么前置审批(是否被处罚过)?

开业(无证经营)至今是否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过餐饮服务许可证(何时),是否有受理 你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你知道吗?

你为什么不办理相关手续就开业(无照经营)经营?

以上问话笔录请你阅读核对,若不具备阅读能力,请你申明,我们可以为你宣读,核对时若你发现有遗漏和补充的地方,你有权要求我们更正和补充?

你还有什么药补充的?

被询问人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推荐第8篇:无照经营工作汇报

厉庄分局“清无”百日会战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工商系统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会战现场会”,我深感荣幸,备受鼓舞。这既是对我们分局全体人员的一种鞭策和鼓励,也是给我们提出的一个巨大挑战。再此,向各位领导和兄弟科室分局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今年上半年,我们分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县局科室和兄弟分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分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干工作、出成绩、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发扬“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红盾保民生护企业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开展,以县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大举措”为抓手,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较好地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我将分局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分局现有工商正式人员7名,个协人员3名。分局辖厉庄、金山、黑林三个乡镇,辖区面积220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市场主体1600多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300多户,各类企业300多家。重点行业市场主体420户,热点行业市场主体52户。截止目前新办个体工商户373户,私营企业56家,专业合作社7家。无照经营清理过程中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7份,已领照照96户,立案查处20户,待回查21户。完成罚没款入库13.5万元,收取会员费14万元,收取咨询服务费4.6万元。我们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采取合理配置人员,整合工作方法,在县局组织实施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会战活动中,首战告捷。

二、主要做法:

1、合理划分监管网格,确保履职到位。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和市局下发的《基层监管效能竞赛方案》,以及县局清理无照经营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要求和辖区实际状况,全所分为三个巡查组,下设6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对应一名巡查监管人员,每相邻两个网格实行AB岗工作制度。同时在本所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将网格人员的监管职责明确规定,从而保证了网格监管员能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巡查监管,又能保证责任清晰,便于考核,履职到位。

2、大力推行“三项”制度,确保尽职免责。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员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创建监管型、服务型、法治型工商,我们分局积极探索内部规范化管理方式,根据连云港工商局基层转型工作意见的精神,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实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困难上报、风险降低的目标,从而保证了一线网格监管员工作的有序性和积极性。到目前为止,分局人员能够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尽心尽责地开展工作。各巡查组之间能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对方,全所的整体工作得到了加强。

3、落实监管工作制度,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我们分局全面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制度和重、热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并对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专项检查认真组织落实。首先是利用今年年检、验照的机会,按照上级的要求,重新建立了重、热点户口监管档案。其次是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制度和上级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开展各类巡查监管,完善书式档案和信息系统资料。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有效地降低网格监管员的履职风险。此次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我们采取“沉边盖底”“地毯”式巡查,做到一户不漏,不留死角。

4、做好基础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工商所创建活动。今年年初,我们就把文明工商所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工商所工作计划及措施,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和创建紧密地联系起来。每个人除了按岗位职责说明书履职外,还按照文明工商所创建要求进行分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半年来,我们按照创建要求,补充完善了书式档案资料,对一些落实不到位的工作及时布置;同时对本分局一些特色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今年虽然申报没有达标,但是我们毫不气馁,为今后申报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5、认真开展年检和验照贴花工作。

根据县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户的验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克服熟悉年检的人手少、户数多等不利因素,积极寻求业务科室指导。首先,拟定了验照、年检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成立年度验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布置、调度、指挥、落实。其次,组织参与年检验照人员对年检、验照工作要求及相关程序进行培训,为年检、验照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第三,明确岗位责任,以片区划分实施片长负责,由各网格网格员督促经营主体年检、验照。第四,积极促进个私协会“家政式”服务,发挥个私协会在年检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指导企业和个体户年检验照。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到位,截止5月31日个体应验照 997 户,实际验照 837 户,验照率 84 %;企业年检应检 330 户,已年检 90户,完成27%。

6、组织学习,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按照市局开展的全员基层监管人员学习考试的工作要求,上半年,分局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通过集中复习、单独解难、互相答疑等方式,帮助全所人员系统地学习一遍综合业务知识。除此之外,本所还按照工作计划,每月安排专门时间,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教育,来提升全所人员的综合素质。

7、抓好红旗窗口登记工作。在登记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偏远地区的上门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并主动携带钉、锤帮助他们钉好,对一些困难户在核定规费时予以照顾。

8、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允许范围内向他们提供监管信息和经济户口相关数据,参与地方市场建设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积极走访企业,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联系点,发放工商服务联系卡,了解他们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在宣传、营销、商标战略工作方面出谋划策。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提高大局意识,把强化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作为各项工作的一个前提,使行政管理的职能行为提升到准政府行为,从而为工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物质保证。

二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快速实现静态向动态、专一向综合、局部向全局的三大转变,加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和工作进程,为区域经济的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与公安、质检的合作,使执法监管资源得到优化组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快监管进程,彰显执法权威,膨大执法成果,最大程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加强与兄弟分局的交流,作到在学中练、在练中学,通过边学边练、边练边总结,边总结边交流,边交流边提高的思路,尽快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五是注重与市场主体的互动,坚决扭转不管不理等错误观念,参透新形势和大气候、大风向,强树管理就是服务的执法新理念,逐步建立相互信任,达到和谐工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共建。 六是注重宣传工作水平的提高,使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让更多的人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不断拓展工商工作新空间和挖掘工商工作的新的源泉与动力。

谢谢大家!

推荐第9篇: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成因调研报告

近年来,**省**市**县工商局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通过日常规范和集中清理,无照经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照经营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整治的效果也难以巩固。截止 5 月底,该局已办照个体工商户 1798 户,在自查和交叉检查中查出无照经营 600 户,占个体经营户的 33 %。无照经

营的大量存在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造成国家税费流失、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的蔓延,带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带来负面影响。

一、无照经营存在的原因

( 一 ) 客观原因

1、无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的经营户不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知道无照经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持证、照经营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有的经营户虽然知道合法经营要中领证、照,却由于各种原因忽视办证领照,以没时间、生意忙等借口作为暂不去办照的理由,能拖则拖,还有个别下岗职工常拿“下岗”两字作为挡箭牌,不到万不得已不云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少数经营者为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害怕在办理相关的证、照后,受到更多的监督检查,故意不办理营业执照;四是极个别无照经营者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黑户或钉子户,他们为降低经营成本,故意逃避税费,甚至暴力抗法。

2、不正当的行政干预。为鼓励扶持个私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或一些部门领导还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先经营后办照 \" 的错误思想,通过行政干预,施行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倾斜政策”,使工商登记注册工作受到了阻碍,产生了一些无照经营户。

3、前置审批复杂。当前,不少市场主体合法身份的取得要经前置审批,但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的门槛高、时间长、收费多,从而使经营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因缺少前置审批手续而未办照。

4、特殊群体无照经营增多。一是规模小、年老、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困难,不愿办理营业照;二是少数干部亲友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软拖”或“硬抗”,倚仗“金口玉言”和“尚方宝剑”无照经营;三是挂靠经营,如建筑业、运输业、农资经营等以挂靠形式向隶属企业交纳管理费,实际上是无照经营。

(二 ) 主观原因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有的经营者还不知道《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感到突然。

二是执法部门缺乏协调。在无照经营户中,涉及审批条件的很多,大多涉及到公安、卫生、文化、消防、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新闻出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

三是监管不到位,执法乏力。这主要是个别地方还存在“重收费、轻管理 \" ,以费代罚现象,默认无照经营。有的在查处力度上显得十分软弱,处理上存在着只注重教育,不进行处罚,或者处罚较轻,使无照经营者感到不痛不痒。

四是执法力量薄弱,监管难度较大。在城镇,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场所,比较容易管理。在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或边远山区,工商所监管范围广、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阻力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难以到位。

二、应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亲自送法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位经营者都了解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提高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变堵为疏,使广大经营者自觉、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

2、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用亲商、爱商、扶商的服务观念,主动送法、送照上门,拉近与经营者的距离,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3、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充分利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职权,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照经营做到发现一户,端掉一户,不留隐患。

(1) 分片巡查。基层工商分局、所、站可在人员安排上进行合理分工布局,实行片区巡查与集中巡查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集中整治,坚持做到“日巡、周查、月评 \" ,确保经营活动无监管空档现象。

(2) 分步预警。对特殊行业在未规范前,实行分两步走的监管方式。即:第一步是下发通知,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前置审批,办理营业执照;第二步是亮黄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予以黄牌警告,责令停止营业。

(3) 分类处罚。对已经亮黄牌,责令停止营业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对规模较小、情节轻微的违规经营户,在处罚额度上适当从轻;对规模较大、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户,实行从重处罚。

4、

近年来,**省**市**县工商局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通过日常规范和集中清理,无照经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照经营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整治的效果也难以巩固。截止 5 月底,该局已办照个体工商户 1798 户,在自查和交叉检查中查出无照经营 600 户,占个体经营户的 33 %。无照经营的大量存在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造成国家税费流失、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的蔓延,带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带来负面影响。

一、无照经营存在的原因

( 一 ) 客观原因

1、无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的经营户不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知道无照经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持证、照经营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有的经营户虽然知道合法经营要中领证、照,却由于各种原因忽视办证领照,以没时间、生意忙等借口作为暂不去办照的理由,能拖则拖,还有个别下岗职工常拿“下岗”两字作为挡箭牌,不到万不得已不云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少数经营者为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害怕在办理相关的证、照后,受到更多的监督检查,故意不办理营业执照;四是极个别无照经营者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黑户或钉子户,他们为降低经营成本,故意逃避税费,甚至暴力抗法。

2、不正当的行政干预。为鼓励扶持个私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或一些部门领导还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先经营后办照 \" 的错误思想,通过行政干预,施行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倾斜政策”,使工商登记注册工作受到了阻碍,产生了一些无照经营户。

3、前置审批复杂。当前,不少市场主体合法身份的取得要经前置审批,但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的门槛高、时间长、收费多,从而使经营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因缺少前置审批手续而未办照。

4、特殊群体无照经营增多。一是规模小、年老、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困难,不愿办理营业照;二是少数干部亲友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软拖”或“硬抗”,倚仗“金口玉言”和“尚方宝剑”无照经营;三是挂靠经营,如建筑业、运输业、农资经营等以挂靠形式向隶属企业交纳管理费,实际上是无照经营。

(二 ) 主观原因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有的经营者还不知道《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感到突然。

二是执法部门缺乏协调。在无照经营户中,涉及审批条件的很多,大多涉及到公安、卫生、文化、消防、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新闻出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

三是监管不到位,执法乏力。这主要是个别地方还存在“重收费、轻管理 \" ,以费代罚现象,默认无照经营。有的在查处力度上显得十分软弱,处理上存在着只注重教育,不进行处罚,或者处罚较轻,使无照经营者感到不痛不痒。

四是执法力量薄弱,监管难度较大。在城镇,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场所,比较容易管理。在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或边远山区,工商所监管范围广、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阻力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难以到位。

二、应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亲自送法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位经营者都了解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提高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变堵为疏,使广大经营者自觉、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

2、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用亲商、爱商、扶商的服务观念,主动送法、送照上门,拉近与经营者的距离,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3、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充分利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职权,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照经营做到发现一户,端掉一户,不留隐患。

(1) 分片巡查。基层工商分局、所、站可在人员安排上进行合理分工布局,实行片区巡查与集中巡查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集中整治,坚持做到“日巡、周查、月评 \" ,确保经营活动无监管空档现象。

(2) 分步预警。对特殊行业在未规范前,实行分两步走的监管方式。即:第一步是下发通知,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前置审批,办理营业执照;第二步是亮黄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予以黄牌警告,责令停止营业。

(3) 分类处罚。对已经亮黄牌,责令停止营业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对规模较小、情节轻微的违规经营户,在处罚额度上适当从轻;对规模较大、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户,实行从重处罚。

4、[page_break]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联合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共同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

5、充分发挥个私协会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参与的联动举报投诉网络、发挥社会监督效能,使无照经营无滋生环境和条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推荐第10篇:无照经营为何难以解决

无照经营一直是困扰基层工商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工商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难点。无照经营具有即时发生,流动性大,对抗性强的特点,不仅对有照经营造成影响,还损害了公平竞争,造成国家税费的流失,而且制假售假常常依附于无照经营,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每年工商部门都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对无照经营进行清理,形势虽有所好转,但得不到彻底的根治,适当的机会,它又会卷土重来。工商执法人员想尽各种办法,使尽各种招数,效果却不理想。究其根源,笔者认为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在一些稍微偏僻点的小巷、村庄,有的人认为是自己家的房子,在空闲的时候弄点零碎来卖,以补贴家用,办营业执照是那些在大街上租人家店面开店人的事情。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店小,是临时性的,如果生意不好就随之关门,办营业执照不是白办了吗?所以就不办照或视经营情况缓办照。

二、前置审批程序复杂。工商部门对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坚决按照法律的要求不予发照。最常见的如理发、饮食行业,他们需要先办理“健康证”,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然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而办理这些前置审批手续繁杂,费用较高,周期长,特别是对那些小规模的理发店,只有简单的几把椅子,一把电吹风,一把剪子,随时准备打游击战的经营户来说,是造成无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逃避税费的目的。工商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对无照经营户发放《无照经营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在相当一部分的无照经营户中了解到,办营业执照简单,工商管理费也不多,但办了营业执照后就得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就得缴税,还不如什么也不办,采取拖延、逃避的方式。

四、经营场所证明的不便出具。有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房东,把临街的营业房租赁出去,没有提供给承租人相应的手续(如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承租人和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协议书》和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还有一些临街房,是属于单位集体所有,由于单位不景气,仅靠房租生活,承租人租赁了房子之后,找不到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还有一些房东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生怕把房产证复印给承租人后会产生不良的后果,拒绝提供房产证明。这些也都是造成无照经营的因素之一。

五、无照经营者的故意回避。无照经营者远远地看到工商人员前来检查,便马上关上自己的店门,往往是店门关的太仓促,外面门关着,里面灯亮着。与工商人员打游击、玩捉迷藏,“你来我关,你走我开”,与法律相抗衡。

六、缺乏部门间的协作。虽然法律法规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相互脱节、推委的事情常有发生。县政府也专门为无照经营责任分工发了文件,规定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部门协同作战。如卫生部门对无照餐饮业、理发业进行整治,各级部门协同。可以看出卫生部门对无照餐饮业、理发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无照经营的查处中,不难发现推卸监管责任的情况。就算是弄一个庞大的联合执法大行动,也因为次数上的制约和部分部门出工不出力的现象而效果不佳,也就形成了工商部门陷入了“孤军作战”的局面,难以形成合力。

七、不良的管理习惯。工商部门内部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在日常管理中给无照经

营户下达《无照经营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对方在回执上签字。愚以为,发放通知书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一些守法的经营户来说,由于生意忙,忘记了,可以起到提醒、督促的作用。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会对他们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明知无照经营违法,但认为“先上车,后买票”没事的,到时候工商所的人会来通知的,等通知了之后再去办理营业执照也不会受到处罚。更有甚者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试营业,还没有正式开张,不知道生意怎么样,如果生意不好就不开了,生意好了就会去办理相关的证照,任凭你工商人员发放《无照经营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个时候,《通知》流于一种监管形式,也成了管理人员对无照经营查处不力的一种推卸责任的最好方式。在日常的监管中,查获无照经营者习惯于先通知办照,无形中把发放《无照经营责令改正通知书》演绎成无照经营的必要条件,这既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执法要求,也影响了执法的效力。也造成了无照经营的存在。

无照经营存在的方式很多,关键在于我们怎样去面对、去解决:

一、明确无照管理责任。取缔无照经营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行使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部分,是一项长远的工作任务,关乎国计民生,要抓好这项工作,我们要首先提高认识,明确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能。工商人员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直接履行者,对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健康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无照经营户要依照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使巡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但避免了出勤不出力现象的发生,也可开拓案源,为及时准确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三、强化监管力度,打击重点。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无照经营户和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突破。民以食为天,在当前食品行业高危的前提下,尤其是对无照从事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

四、常抓不懈,不走过场。无照经营存在的特殊性,需要管理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去对待,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常抓不懈,不走过场,不搞集中整治一阵风。上塘工商所于8月下旬至9月上上旬开展了以无照经营的大检查,该所领导重视,分工合理,对辖区的经营户展开了地毯式的大排查,在20天的时间里共取缔无照经营195户,疏导登记150户,有效地震摄了违法分子。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查处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起来,不能重处罚轻教育或者重教育轻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对那些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暂时还未核发的,应督促其尽快领取;对那些刚开业,违法情节轻微,且主观认错态度好的无照经营从业者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而对那些屡教不改,从事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定要坚决予以查处。

六、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无照经营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的,因此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获得他们的支持与理解。为根治无照经营奠定基石,为净化市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11篇:无照经营问题由来已久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工商局今年以来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安排部署,高碑店市工商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自5月18起到6月30日结束,这次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区、校园周边、车站、集贸市场,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地毯式清理,特别是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进行了取缔。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53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96户,函告相关单位194户。有力的打击了非法经营保护了合法经营,净化了我市的经营环境。

第12篇: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我局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着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稽查分局、食安股、药械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稽查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日常工作。为保证查处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分别制定了《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市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辖区内的药械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商品批发和农村小商店等工商个体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药械经营活动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方案对查处取缔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三打两建\"开展摸底清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县辖区的餐饮和\"三品一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订疏导治理意见和措施,认真分析无证无照经营\"四品一械\"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尤其是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其办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暂不具备条件但经过整治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办理审批手续;对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向经营者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从年初至10月底,我局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4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4车次,检查餐饮单位742家次、\"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91家次、日化用品经营使用单位413家次、农村小商店116家次。对18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进了责令整改,对6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执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对1家无证批发药品的购销部进行了立案取缔;对26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餐饮单位责令其停业办证,对1家长期无证从事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进了立案处罚停业整顿后再申请许可,取缔了1家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且拒不办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一是深入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发放各类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单20590份,发放宣传册1000多本,宣传画报550多张,制作并更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37期,张贴宣传标语28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出宣传短信80000条,通过教育疏导与查处取缔相结合,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做到管扶同步,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目前,我局已对县城一家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取缔,已形成打击无证违规经营的良好氛围。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坚持教育为主,督促其合法经营。

四、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成果

虽然查处取缔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为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县无证无照情况复杂让查处工作遇到不少问题:一是对偏远农村小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和在地处偏辟的小街小巷外无证经营只做早餐或宵夜的小餐饮、小食店查处难,执法人员平时很难监管得到,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是取证难。无证经营食品药品的违法主体一般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人赃俱获,也往往以自家使用,食用等借口逃避责任,百般抵赖,更不愿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使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但因无有力证据而无法查处。()三是处罚难。根据《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药品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较重,而违法主体大多数是边远农村小商店大都是在家庭里面简单经营数量小的行为,他们家庭经济困难很难落实处罚。

我局通过总结分析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确立了基本工作目标:一是要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持证持照守法经营意识;二是以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逐步向偏远农村引导;三是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为了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使查处取缔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虽然这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还会加强对民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政处罚工作方式,同时也希望各职能部门间能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日常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留死角。

第13篇:无照经营清查工作总结

万年县工商局珠山分局二0一一年度 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制止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万年县工商局统一部署,我分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现将我分局一年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今年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局的周密部署下,我分局及时成立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黑网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长任组长,各分管人员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分局认真研究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通过分片“拉网”方式,逐街逐巷逐户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在调查摸底阶段,扩大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我分局从2011年1月1日起至1月30日,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共排查出无照经营总计47户,这些户包括因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因证件及执照过期户、刚从事经营的个体户。

三、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为让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领会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我分局在局务会上首先让领导小组各位人员学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使得工作人员明确活动的意义重要性和如何扎实有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此次活动。在活动开展前,召集一些行业经营户代表及市场消费者宣讲此活动的内容和意义,并让他们讨论活动的意义及开展的方法、内容、步骤、重点等,争取他们理解支持配合;还在逢集日、节假日等人群较多场合散发《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参与人人配合,共同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规意识,为活动的顺利深入开展创造有利声势和良好外部条件。同时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的基础上,进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15日)工作,分局认真研究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下发《行政提醒通知书》等方式,引导经营户申办执照合法经营。在此阶段,继续扩大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

四、明确重点,分类整治:

我分局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无照经营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车站、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生产经营食品、药品、餐饮、烟花爆竹、农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娱乐场所等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在活动中加大

执法人员市场巡查的次数,深入一线,采取分片包干,定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定路段,对照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造册登记的无照经营户,一一进行督促办理相关证、照,按照下发《行政提醒书》的时限要求,进行分类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注重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通过简化手续、提高效益、规范登记的手段,结合本年开展的个体户验照工作,使具备办照的无照经营户转为合法经营户,对不具备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做到,帮助困难户、清理难缠户、杜绝关系户、取缔违法户。同时在市场巡查中,对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到期经营户,宣传个体户办照法律法规,告知如何办理变更、新办执照,寓规范管理于服务中,确保高持照率。发动群众自发检查经营户经营时证件执照是否办理、是否过期、是否需要及时变更和新办,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下去,并奠定良好群众基础。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在第三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5月20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调查摸底的各个片区无照经营户门店,我分局从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10日,共计对442户(包含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中下达行政提醒书的75户整改数)个体户办理执照.,查处了2起无照经营行为,罚没款入库3000元。

五、部门配合,沟通协调:

因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既复杂又艰巨的任务,我分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积极与当地卫生、公安、文化等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标本兼治,立足长效:

我分局立足自身职能,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要求常抓不懈,积极探索长期监管有效方法,建立预防、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存在问题,工作难点:

1、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是动态的监管。无照经营的存在,有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诸如:有的经营户不懂得法律法规,开业忽视证、照的办理;农村食品经营户有的是老年人,让他(她)们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对困难;有的经营户执照过期,不知道及时办理证、照。

2、加大宣传,规范管理。可采取粘贴彩画式样,注明“个体户许可证、营业执照需放置于经营场所显要位置。个体户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工商分局参加验照。”这样,无形中,使得个体户有了自我规范管理的意识,注重保管好证照。

万年县工商局珠山分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第14篇: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2017年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街道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在日常城市管理工作中注重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店铺、摊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就近一年以来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首先,局里专门出台了操作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的专项整治方案,对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对具体分工、措施及步骤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整治工作得到全面有效推进。其次,除对如何开展整治工作,怎样应对突发事件,采取何种方式措施进行认真研讨和科学安排外,还对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针对皖江路、宁国路等路段无证照流动摊担较多的情况,中队联合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计有20次,打击了一大批无证照流动摊点。

二、日常工作措施到位

日常管理坚持对城区主次干道都积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等难点路段采取提前蹲守、延时管理、专人巡逻等措施同时并举,实现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确保无证经营摊担管理工作得到有序科学推进。

三、管理成效明显

今年的无照经营摊点、店铺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到12月22日,下达文书80余份,开展无照经营摊担专项整治20次,出动两台执法车辆上街宣传32次,全年出动车辆人员查处各类无证照经营摊担共计150余台次,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无证照经营店铺80余家,城区无照摊点大幅减少,市容秩序明显好转。

四、管理遇到的问题

我街区各类市场云集,是商业经营的黄金地段,吸收来了大量无证小商小贩都聚集在此经营,由于数量众多,如果只靠城管一家采取消极的只“堵”不“疏”的管理模式,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特别是少数民族在此长期盘踞,数量规模越来越大,无证照经营食品摊点,单凭城管一家力量恐怕很难有成效,相关的工商、食品安全和公安等部门都应该参与进来,而且这些部门在执法上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操作起来,比城管更加规范有效。

第15篇:工商局查处无照经营

工商局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预警提示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合法权益,完善监管机制,促使执法到位,防范监管风险,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查处无照经营预警提示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经营者违反工商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情节轻微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可对其进行预警提示,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涉及前置许可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函告相关部门,并予以查处取缔的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经营者是指在固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和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预警提示应坚持“属地管辖”的原则,重点加强对食品、网吧、危险化学品、歌舞娱乐、烟花爆竹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及预警提示。

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巡查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有以下行为的,可对其进行预警提示,责令限期改正。

1、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2、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验照的;

3、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地址、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的;

4、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过期,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属于以上违法行为,但如果不及时制止,可能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以下行为的,应当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2、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巡查或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于发现属于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下发《提示责令改正通知书》,提示整改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于发现属于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上述涉及前置许可而未经许可审批部门审批的,填写《无证无照经营者情况登记表》报监管科,由监管科于5个工作日内函告涉及前置许

可审批的相关部门。

八、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无照经营行为的预警提示,应当遵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明执法”的原则。执法人员在巡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对经营者应予预警提示的,应当查清楚无照经营的事因,对其违法情况进行记录,向经营者讲清楚无照经营的危害及适用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经营者改正错误,守法经营。对下发《提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经营户,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重点跟踪,教育、引导无照经营者办理证照,合法经营,并及时掌握预警提示后的改正情况。

九、坚持“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经营。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继续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1、超出提示整改期限仍未改正的经营活动;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仍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扩大预警提示的范围。对于经营者因无照经营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运用预警提示进行规避,使其违法行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16篇: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

贵局向局长、张科长一行于2008年12月1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指出了我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当即召开了紧急会议,立刻进行了整改,其整改结果如下:

一、由于徐怀民(质量负责人)的母亲生病请假,17日检查时正返回公司的路途中,故检查时未在岗。

二、现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企业的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等资料,已经按要求收集完整。

三、易串味库的药品已按规定分类堆放。

四、由于当天刚到一批药品(注:该批药品没有需要冷藏的)验收员正在验收之中,未能及时完全将货物堆放于地垫上,现已按要求堆放好。

五、现已将验收养护室的卫生做好,并要求养护员今后必须按时保洁,以达到GSP的要求。

六、公司于12月22日已对GSP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内审,现已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各项规定。

根据公司出现的这些问题,要求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了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制度,使职工认识到:如达不到GSP的要求,公司就要停业,员工就要失业;使职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通过这段时间的整改,促使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GSP的各项要求去做,以达到GSP的各项要求为目的,以确保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攀枝花市康成药业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3日

第17篇: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我和唐山组其他几位干部负责马川社的旧村改造和新建苗木基地的苗木栽植。

会议要求:1.对于危房改造户须进户统计,讲清楚危房改造政策并拿出初步规划图。

2.对马川社硬化巷道所涉及到的户数统计清楚,并对巷道进行放线、测量宽度。

3.2-3天内完成去年剩余农户的土地流转并配合企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栽植。

4.联系桃山水库完成对新栽植苗木的灌溉。

按照会议上的安排第二天我们就下队开展工作,几天下来我们所做的工作是:1.对路面宽度的测量2.协助育苗公司组织劳力对新来的树苗进行栽植,栽植面积200余亩3.两位片长负责协调通水并对育苗情况进行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更好的服务三农工作,通过领导对几天来的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我们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对照会议精神,认真查摆自己在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实际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

一、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1.定位不准,整体谋划不到位。去年已经制定出了育苗规划图,但由于苗木更换,运送不及时,我们就没有根据规划图栽植苗木,按照公司的意愿来一批栽一批,哪里有空缺就往哪里栽,跟着公司转,导致栽植的苗木乱成一片。

2.马川社的巷道硬化没有及时放线,旧村改造没有通知到户内,也没有讲清楚优惠政策。

3.个别农户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去年土地流转过程中还有两户没有流转,截止今年还没有与户内谈妥,导致园区没有连片,影响了产业区内的整体效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1.对相关业务工作及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工作中安排多,抓落实少,生活中不能认真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自身要求不够严格,工作作风漂浮。2.没有端正思想,没有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落实工作任务。3.没有深入学习了解土地政策,没有明确了解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致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抓手。4.不能真抓实干,有力有为。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最初制定的目标规划对苗木进行栽植。对原先没有栽整齐的苗木重新移植,栽植在道路沿线的树苗要整齐划一。

2.衔接育苗公司对闲置的路面进行翻耕,再组织劳力拉线打地埂、挖树窝并栽植长青树苗。

3.组织专门的人员对已栽苗木灌溉,保证苗木的成活率。

4.对马川硬化巷道放线,通知农户做好拆迁准备。统计旧村改造户数、讲清楚优惠政策。

5.想尽办法全面落实个别农户的土地流转问题,确保育苗顺利进行。

第18篇: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在之前进行的夜间培训后,我以为自己已经对优质服务有了一定的认识与了解,但经过今次的评比,我深深发现自己的不足。

今次评比中我行排的名次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是我们运气不好?是我们经验不足?还是我们做得不够全面?我觉得并不是的。

在许多的行业中都有提到优质服务,那标准是什么?

首先,我们面对客户的第一面就是微笑。微笑是一种气质的流露,是微笑者积极的人生态度的表现。有的时候换位思考一下,客户真诚的微笑会打动我们,那我们发自内心的微笑也同样可以打动客户吧。在柜面工作中,常常发生因为所要办理的业务手续相对比较繁琐的时候,当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可以理解,偶尔会遇到对此抱有埋怨的顾客,这时候需要的是更周到的服务,更耐心的解释和真诚的微笑。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我们要站在客户的角度看问题,尽量保证客户的利益,尊重客户的想法。在非原则性的事上不要随便对客户说“不”。

再来就是设施,硬件部分,由于我行刚装修,许多东西都是配备的:柜员机、叫号机、电脑、等候客户提供免费报刊、宣传手册、饮用水……那我们就要利用好这些设备!!根据客户分层和业务分流,实行分区服务;同时切实处理好高端客户与低端客户的服务关系,注意防止和避免因实行差异化服务可能带来的服务矛盾。认真调查、科学测算当地客户流量和客户业务量,合理设置窗口柜台,充分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高峰出现客户集中排队、等候时,要开放足够数量的营业窗口,及时增设弹性服务窗口和弹性服务岗位,切实解决有窗无人的问题,减少客户排队、等候时间。

最后就是大堂、前台、后台等各方面的配合,规范大堂经理的配备和管理。规章制度是规范客户服务的一种模式,而服务是通过实施有效的具体手段落实规章制度,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合理配备,增加数量,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及时识别、引导、分流客

户,受理客户咨询,开展业务宣传,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满足营业网点现场业务组织和客户引导、分流要求。

我们要做到的是做老百姓最贴心、安心、省心的金融机构,以服务、更好的服务、卓越的服务、完美的服务回报大家。当然这需要我们每个工作人员的努力。

窗口服务的工作让我每天面对很多客户,我的一言一行不光代表着个人的修养,更代表着本行的形象。由于工作中充满着偶然性和变化性,网点规范服务的管理是没有止境的,所以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们要真正做到爱行如家,积极地维护集体荣誉,并在工作中常常提醒自己:“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叶颖贤

2010年11月21日

第19篇: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2013年12月20号,单号:142750131,投诉人:阳先生。阳先生表示在德邦物流发的两票货弄混了,本来应该发往湛江的货去到了漳州,发往漳州的货却到了湛江被正常签收了。我部门立刻采取服务补救,先安抚发货人的情绪,再跟发货人核实具体的货物情况,以免再次造成掉包失误,最后更改地址,争取在最短的时间把正确的货物送到正确的收货人手上。

现将本次投诉中出现的差错总结如下:

原因:由于12月8号当天晚上,发货人阳先生运来四件货发货,这四件货基本上一模一样,然后也没有任何标识,只跟客户确认了一次货物信息之后,就开单贴标签,导致了后面的串货失误。

针对以上原因,整改措施如下:

1填写货物数据时需跟客户核实好货物的目的地,○特别是相同的货物不同的目的地,必要时让客户在货物上注明详细地址,以防串货。

2贴标签时注意货物的具体数据,○不要觉得像就贴上去,要对号入座率达到100%,使货物正常走货。

针对这次投诉,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整改报告,请领导指教!谢谢!

第20篇: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我镇展开巡察,随后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向镇党委政府进行了移交、反馈。

一、存在的问题

没有建立定期的督促检查制度(对镇政府基层站所的督促检查较少)

二、整改情况

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就反馈的问题开会研究,并迅速安排部署,积极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具体整改措施:

(一)定期开展对我镇站所的监督检查,半年检查一次。并对所检查的单位在“四风”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记录登记,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留存档案。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要求作出限期整改。

(二)对政府工作人员,对照上班签到表,按时检查,发现一次无故不到、迟到现象,镇纪委作出提醒。二次无故不到、迟到镇纪委对其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到、迟到到镇纪委做出书面检查。

(三)对村干部的监督

1、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提醒,二次通报批评,三次到镇纪委做出书面检查。

2、镇纪委在没有案件查办的时候,随机进村,督查检查。对我镇所管辖的范围内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会上提醒,上班期间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尤其是村干部,在生活方面一定要对自己严格要求,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预防为主,惩治为辅。

无照经营整改报告范文
《无照经营整改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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