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用担保业务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见
按照市财政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现就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尽快启动财政信用担保业务
主要需完成以下工作:
1、提请市财政局研究印发《榆林市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榆林市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授权市资金处开展财政信用担保业务。
2、落实担保基金和业务经费。
3、落实内设组织机构和职责。
4、拟定和印制各种工作底表和格式文本。主要包括:
(1)信用担保申报书;
(2)担保调查报告样本;
(3)担保项目初审表;
(4)担保项目评审书;
(5)委托保证合同;
(6)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
(7)关于开展信用担保贷款业务的合作意向协议。
5、落实工作人员岗位及职责,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6、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普及担保知识。
7、与协作银行洽谈合作意向协议,确定协作银行。
8、与协作银行联合选择首批担保项目。
9、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10、申请办理收费许可手续。
11、举办启动财政信用担保业务暨与协作银行签约仪式,正式开展业务。
12、办理担保机构备案手续。
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体措施
担保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榆林市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榆林市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并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1、建立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2、建立在保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在保项目检查、项目展期和逾期管理工作。
3、制定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
4、制定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完备担保业务档案管理。
5、制定担保业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金结算审批制度,规范会计管理工作。
《财政信用担保业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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