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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2 05:02: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A类 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

一、人事调配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县内调动

1、所需资料:本人调动申请;《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进人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本》(县编委办近期审核)、当年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进人计划单;编委会会议纪要,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有主管部门的需要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均需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

2、办理程序

(1)根据职位要求,由个人写出调动申请,报所在单位研究签署意见,再报接收单位研究签署意见(涉及教育和计生人员跨行业的调配,还需报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

(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 (5)提交研究;

(6)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县外调入

1、所需资料

除县内调动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商调函、个人档案、公安机关现实表现、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2、办理程序

(1)个人向有关部门提出调入申请以及提供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

(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 (5)提交研究;

(6)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本县调出

1、所需资料:提档商调函、工作调动商调函、《干部调动登记表》。

2、办理程序

(1)提交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 (2)提供提档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 (3)提供调动商调函开具行政介绍信。

3、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二、辞职备案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备案材料

1、本人辞去公职的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表》(一式三份)。

2、任免机关同意申请人员辞去公职的批复,正式文件格式。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辞去公职申请表》。

2、所在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

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人员。

5、公务员所在单位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申请辞去公职人员填写的《辞去公职申请表》一份送县人社局计调股备案。

6、单位将《辞去公职申请表》、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分别存入辞职公务员的人事档案,并于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至绥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三、公务员辞退备案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所需资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任免机关的辞退决定,需用正式文件格式。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用人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县人社局备案。

4、《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并于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至绥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办结时限

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四、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办理

承办股室:档案室(联系电话:0852-6226865)

(一)申报材料

1、《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填写被查阅人基本情况、查阅人基本情况、查询档案理由。须2人,中共党员或专职政工干部)。

2、查档人员介绍信。

(二)办理程序

1、查阅单位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2、查阅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3、负责干部档案工作的人员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特殊原因需将档案提出离开档案室的,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

5、档案室登记,管档人员提供干部档案供查阅利用。

(三)受理时间:随到随办。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五、公务员辞职备案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62)

(一)备案材料

1、《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任免机关同意申请人员辞去公职的批复。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所在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

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人员。

5、公务员所在单位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申请辞去公职人员填写的《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一份送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6、单位将《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分别存入辞职公务员的人事档案,并于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至遵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办结时限: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六、公务员(参公人员)转正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期转正的会议纪要和函,正式文件格式。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转正审批表》(一式三份)。

3、市人社局首次录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4、试用期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关于转正的个人申请。

5、个人试用期期间的个人工作总结。

6、转正人员花名册。

7、公务员初任培训合格证(审核原件,交一式3份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2、承股室审阅材料。

3、报领导审阅,召开局长办公室进行研究。

4、经局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三)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待局长办公会研究后,5个工作内日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七、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转正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提交资料

1、试用期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关于转正的个人申请。

2、个人试用期期间的个人工作总结。

3、所在单位和主管局同意转正的会议纪要和函,均需用正式文件格式。

4、转正审批表(一式三份)。

5、市局的录用文件。

6、转正人员花名册。

(二)办理时限:即办。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八、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审批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配股(电话:0852-636062)

(一)申报材料

1、同意登记会议纪要和函,均需用正式文件格式。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3、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文件的电子文档、《贵州省公务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贵州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

4、登记人员编制、录用文件、任职等证明材料。军转干部还需提供军转安置通知书复印件等。

5、近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县人社局对拟登记人员资料进行审核。

2、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人社局。

3、市人社局审批后,将拟登记人员资料返回用人单位。

(三)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九、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62)

(一)申报材料

1、登记报告或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3、《贵州省公务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贵州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

4、登记人员编制、任职等证明材料。军转干部还需提供军转安置通知书复印件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登记人员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

2、上报申报材料,经办人及时审查,必要时可调阅拟任人选的人事档案。

3、由计划调配股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三)办结时限: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十、事业单位(机关工勤)新增人员转正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期转正的会议纪要和函,正式文件格式。

2、《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审批表》(一式三份)。

3、市人社局首次聘用文件。

4、试用期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关于转正的个人申请。

5、个人试用期期间的个人工作总结。

6、转正人员花名册。

(二)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待局长办公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十

一、事业单位参公审批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6363062)

(一)提交材料

1、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2、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3、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编制部门下达的“五定”方案。

4、使用编制情况、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二)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待省厅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B类 工资福利、退休、劳动能力鉴定

承办股室:工资福利股(0852-6363061)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办理

(一)申报材料

1、相应的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工资变动的相关材料、证明(如晋升岗位工资的需提供岗位聘任合同;晋升职务工资的需提供任职文件;申请高龄补贴的需提供查阅人事档案由管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二、机关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办理

(一)申报材料 单位职工工资数据。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上报职工工资数据。

2、受理人对照每个职工工资审批情况,对职工工资数据进行审核,同意的,转入下一程序,不同意的,受理人告之申请单位(或由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3、审核通过的,由财政部门发放工资。

(三)办结时限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

1、

4、

7、10)报审,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办理

(一)申报材料

1、《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一寸免冠近照4张;

3、符合提高退休费比例的,需提供提高比例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达到法定年龄,即时办理。申请提前退休,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一个月之内办理。

四、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必须完整、真实的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需提供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具有诊断权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

(1)疾病证断证明书、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或病历摘要)有效复印件。 (2)与伤、病情有关的各种检查材料、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等。

(3)患职业病的,需提供据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患精神病的,需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设立精神病专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立性质)出具的疾病诊断结论书和病史资料。

(5)需提供能证明其伤残程度的其它相关材料。

6、申请终结劳动能力鉴定或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原鉴定结论及复印件,以及收到原鉴定结论时间证明及其复印件。

7、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的和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的,需提供近期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

8、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9、其他需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提供有效委托函原件一份。

10、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结时限: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五、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

(一)申报材料

1、《贵州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工资福利股或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领取)。

2、一寸免冠近照4张。

2、企业改制一次性安置合同,提供原件、复印件(收复印件)。

3、2002年3月1日以后改制企业的女职工需提供再就业证明(连续两年以上)、工资花名册、就业单位与职工的合同。

(二)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提前退休的需30个工作日)。

六、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办理

(一)申报材料

1、各主管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

3、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随到随办(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半年兑现一次)。

七、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贴办理

(一)申报材料

1、《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抚恤金及丧葬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2、《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困难补助审批表》(无遗属的不打印该表)一式三份;

3、单位关于办理的函、死亡证明、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丧葬证明(户籍属洋川镇的提供)。

4、遗属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遗属与死者的关系无遗属的不提供);

5、遗属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无遗属的不提供)。

(二)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C类 职称、事业单位管理、考核奖惩、培训

一、岗位首次聘任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已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手册》(审核原件)。

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审核表》(一式三份)。

3、市人社局首次聘用文件及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按期转正意见(查验原件,留存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学历证书(查验原件,留存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2、承办人审阅材料,登记情况,提出拟办意见,局领导签署意见。

3、由局办公室在《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审核表》上盖章。

(三)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

1、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

2、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

3、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评优文件。

4、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红头)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五份)。

5、公示材料。

6、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个人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

2、单位填报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花名册。

3、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4、送人社局职称职位股审核,局领导审批。

(三)办理时限 当日内办结。

(四)注意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乡科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国家公务员培训登记与验证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国家公务员培训登记与验证的要求。

(二)办理程序

1、公务员参加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类培训,统一使用国家人社部监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由施教机构进行登记,公务员所在单位和人社部门审核。

2、每年12月份,各单位集中将《公务员培训证书》送县人社局职称职位股,再送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年度验证。培训验证结果,作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三)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办复。

四、上级表彰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上级文件。

2、推荐报告。

3、推荐评选方案。

4、候选人推荐情况说明。

5、评选登记表。

6、被评选人员先进事迹材料。

7、会议纪要。

8、公示材料。

9、各种证明或证书。

(二)办理程序

1、业务部门收到文件3个工作日内拟定评选方案,征求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2、业务部门根据推荐评选方案推荐候选人,并征求推荐候选人所在地计生、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

3、召开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

4、公示无异议,完善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

(三)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内。

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办材料

1、在绥阳县政府网/部门网站/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级资格证审核登记表》(1份)及其电子文档。

2、职称资格任职文件。

3、申请人照片1张(1寸)

(二)办理程序

持职称资格任职文件和《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级资格证审核登记表》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三)办结时限:中、初级资格证10个工作日。高级资格证按省厅办结时限。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表》)。

2、《贵州省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查表》3份。

3、国家、省统一组织的在有效期内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计算机合格证明,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或放宽条件证明材料。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继续教育要求的系列还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审核记录)和聘任证书。

6、任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登记表。

7、任现职期间取得的符合“推荐条件”或“破格推荐条件”规定奖项获奖证书。

8、按照系列“推荐条件”、“破格推荐条件”所要求的能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

9、所有材料均需编制目录,编目顺序与上述准备材料顺序相同。

(二)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七、申报技工技术等级考评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个人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从事该类工种年限的证明(原件)。

3、上一级技术等级(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制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制件)。

5、个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6、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三)申报时间:报名时间根据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定,一般在每年3月份左右。

八、事业单位岗位核准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函。

2、岗位设置方案。

3、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4、机构编制文件、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已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手册》。

6、相关证明材料。如县级重点中学、三甲医院等单位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各2份。

7、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2、承办人审阅材料,登记情况,提出拟办意见。

3、报分管局长、局长审定。

4、审定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三)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九、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份。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参加工作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照片1张(1寸)。

4、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办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

3、按规定缴纳专业职务首次确定评审费。

(三)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核准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申报材料

1、《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复印件。

2、《公务员转正表》复印件。

3、编制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5、初任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6、《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一式四份(16K)。

7、办理职务任免的函(红头文件)。

8、所有复印件必须签 “此件与原件相符无误”,经办人员签名,原件留存单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材料。

2、承办人审阅材料,登记情况,提出拟办意见。

3、报分管局长、局长审定。

4、下达任职定级文件。

(三)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印办理 承办股室:职称职位股(联系电话:0852-6363070)

(一)提供材料

1、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材料。

2、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材料。

3、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

4、主讲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

5、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高级研修班的结业证书。

6、出国留学、出国讲学、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进修访问的有关证明材料。

7、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的考试合格成绩单或所读院校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行业管理部门分级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对象学时审核工作,持《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报绥阳县人社局职称职位股验印。

(三)办结时限:当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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