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对策
1.提高反腐倡廉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统性。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中,不断增强前瞻意识和预见意识,提高预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套适用的制度体系,从实施和服务的角度看,应围绕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政方针与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和各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来制定;从实践和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应围绕建立健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人民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问题来制定。
2.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保障机制。一是明确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中的责任,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上级“一把手”严格管好下级“一把手”,单位和下属违反制度,应追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二是建议把是否注重制度、按制度办事和善于制度创新,作为一项评价标准,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各级“一把手”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重点内容。四是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制度设计的优劣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实现制度的优胜劣汰。
3.落实相关制度主体所履行的职责。各级党委必须坚持对强化制度执行力的统一领导,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研究确定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方法步骤,做到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要发挥纪委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方面的职能作用,坚决纠正以文件代替贯彻、以会议代替落实、把制度停留在纸上嘴上的形式主义,严肃查处执行制度不力的行为。要通过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制度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自觉性,毫不妥协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