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后漳消三队
乙方:
根据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互相遵守。
一、甲方将联鑫化工厂围墙西、龙丰纸厂围墙南,乙烯污水厂路北,后漳消三队地两块亩租赁给乙方,每亩每年租金元,共计元,乙方每年按租赁时间交清一年租金,租金随市场土地价格上调,价格不再下调。
二、乙方只负责第一年的每亩青苗费元,以后不再赔付。
三、乙方租用后每年交清租金有长期使用权,甲方不得私自转让和抬高租赁费。如遇国家项目开发征用,不可抗拒的,乙方方可让出,国家计划用地赔偿款项(地款有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附着物补偿由乙方所有。
四、乙方租地付款一个月后,征地按半年计算,七个月征地按一年计算。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当地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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