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 公司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公司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综合管理部(现采购部负责)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公司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长沙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综合管理部每年对公司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公司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项目部工作人员300/月;办公室500/3月为准。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00元/人,春节2000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200元/人,半天假期;
男员工发放1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200元/人,一天假期。
(二)假期福利。
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公司《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综合管理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公司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
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公司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公司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 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公司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综合管理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公司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综合管理部
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公司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公司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公司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
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公司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 统筹保险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