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文件
盐教人〔2009〕13号关于评选盐城市第三批德育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区工作局、市直各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德育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全市广大德育工作者不断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升教师的德育科研学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评选盐城市第三批德育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德育工作的专兼职德育干部(不含正副校长)、班主任均可,已被评为盐城市学科带头人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德育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育才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师德信念。坚持教书育人,在全市德育教育教学和研究中有较高知名度。
2.有从事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经历,对德育有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从事德育工作的改革和实践且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或积累较为成熟的经
验,能较好地解决德育建设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育特色,实绩显著。
3.坚持在教学一线开展工作,与其他德育工作者共同研究、探索并热情关心、指导和帮助他们,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4.申报小学德育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中学德育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本科学历,中学高级职称。
三、评选名额
今年全市评选德育学科带头人20名,名额不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考核和评选。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同一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同一县(市、区)不超过3名。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参照《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评选暂行办法》精神执行。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学科带头人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决定第二阶段评审的参评人员;第二阶段参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答辩;第三阶段是考察测评,征询社会意见。
上述评选中,每一部分均设合格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即视为考核不合格。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市教育局政法处与市教科院配合。
五、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从事德育工作以来的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德育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要写得详细具体,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一般分四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继续教育情况;三是德育工作业绩;四是列出近五年(2004—2008
年)以来在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奖的代表本人德育方面最高学术水平的作品题目(必须是独立撰写的署名文章或第一作者的署名文章),要写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发表(交流)等。
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者在德育工作方面的水平和实际工作实绩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原始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人事档案内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第二部分:反映德育工作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工作业绩的证明。
2.开展教科研、参与德育学科建设方面的证明材料。
3.培养指导学生获奖的材料。
第三部分:反映教科研情况的材料
1.近五年来发表的论文、论著、译著等主要作品。正式发表的要附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内容。
2.研讨交流材料必须有主办单位的证明;
3.专题报告要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观摩课、示范课的证明材料和开设讲座的证明、讲稿及开展德育活动的证明材料。
2.指导教师的材料。
六、申报程序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通过认真筛选,推荐参加全市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的人选。
七、其他事项
1.参评材料每人一袋,设置详细的目录并编好页码。参评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验证。
2.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的参评材料(含学科带头人推荐表、申报表、各一式两份,表格一律采用Excel形式)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政教法制处。联系电话:
88228695,电子邮箱:ycjyjzzj@163.com。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材料。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
1.盐城市德育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2.盐城市德育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