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标本采集要求
1、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如果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2、申请用量希望按照病情需要申请。
3、申请单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请提前一天备血。
4、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
5、血库贮血规格:全血为200ML每袋,红细胞悬液为1U。
6、新鲜血、成份血必须与血库预约。
7、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
8、负责输血者详细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卡后交回血库。
《血库标本采集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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