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统一著装, 体现员工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作制服的制发
(一) 工作制服一律由管理部负责统一订制.
(二)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主管填写部门申请单据,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安排定做员工制服,
并交由财务部按照规定扣除制服押金。
(三) 工作服装之样式由公司统一制定.
(四) 制发服装时由人事部依据人数造具名册签名领用.
(五) 工作制服的领用对象:本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
第二条工作制服的使用
(一) 使用者个人在公司任职未满一年者需支付公司600元制服押金,从制服使用期开始,分
3个月由员工个人每月薪资中扣200元付给公司作为押金使用.财务部应开具押金条。
(二)凡制服使用者任职满一年者,公司返还制服使用者押金600元整.
(三)制服穿满一年者可重新订制公司制服,无需再支付押金.
(四)制服因私毁损或遗失,需及时申请新制服,费用由员工个人赔偿.
(五)员工如有离职,依下列规定办理:
若员工使用制服在公司任期未满一年而离职者,需承担公司制服使用費用,依一年12个月做基
准,按600元/人的比例从押金中扣除未满12个月之部分(平均每月50元).
(六) 內勤部门员工每人配发制服一套及衬衫一件;
(七) 门店及导购部门员工配发制服:
1.男性员工:两套西服、两件衬衫.
2.女性员工:两套西服(内含裙子、长裤)、两件衬衫;
(八) 经理级以上员工及设计师配发西服两套,制服面料依公司规定选取订制.
(九) 新进男性员工于试用期间,西服需自备.
第三条工作制服著装规定
(一)员工必须依照规定统一著装上班.
(二)工装制服依规定不得于下班时及生活穿著.
(三)员工制服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第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公司印章:发文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