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教育系统竞聘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推行评聘分开若干问题的意见》(黑人办字[2000]71号)、《鹤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暂行办法》(鹤人发[2001]12号)和《绥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方案》(绥人发〔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各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广泛调动各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任工作全过程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坚持适应性原则,要积极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三、适用范围:教育局所属各单位
四、岗位设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的试行意见》(黑人发[2004]3号文件)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小学副高职务岗位以县为单位设置,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聘任)。
(一)学校的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
1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岗位。本次评聘分开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部备案)基本保持稳定,需微调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后予以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能的工作岗位。
(二)各学校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编委办核定的岗位总数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教师岗位总量不低于总岗位量的85%,小学不低于90%,有食宿任务的学校除外)。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要经学校竞聘分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五、竞聘上岗
(一)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公布聘用岗位、名额,岗位条件,聘用办法。
(三)竞聘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是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达到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定职条件,不受身份限制;
2.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在岗尚未达到退休年龄。
(四)资格审查(本单位负责)
1.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
2.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个人述职。主要陈述竞聘这个岗位的理由是什么,竞聘的优势是什么,你怎样做好这个岗位工作等。
(六)竞岗办法
各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及述职情况,参照年度考核结果择优录用。对于个别竞争激烈的岗位,年度考核又不足以分出等级,可采取考试、讲课等办法实施竞聘(可以网上调题或请专家出题进行考试,讲课采取抽课、限时备课、随机请专家和学生当评委评定讲课成绩。考试和讲课各50分,最后按二项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入取,若出现并列,以讲课分高者优先)。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核(或考试及讲课)结果,按岗位数额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未聘上的教职工由校长安排合适的工作。
(八)公示拟聘用结果:将拟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张榜公布,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局备案。
绥滨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