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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畜禽养殖废弃物先进管理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03-03 14:58: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欧盟畜禽养殖废弃物先进管理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一、欧盟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管理现状

欧盟拥有农牧混合发展的历史传统和现代技术,畜牧业相当发达,畜产品产业化经营在整个农业产业发展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同时,欧盟也是世界上环境保护领域的领先者,其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的涉及范围广、支持力度大、农民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强,在当今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回顾欧盟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历程,作为最先工业化的地区,欧盟各国起初也深受环境问题困扰。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欧洲各国开始发展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在养殖业上实行工厂化的生产模式,牲畜过分集中饲养、放牧;很多地区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实行单一的养殖模式,从而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牲畜粪尿的肆意排放、无序处理对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了很大的污染,集约化、规模化生产造成了对土壤的严重损害。

在欧盟成立后,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一直以来都是欧盟政策措施中的一个重点。共同农业政策(CAP)、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对于欧盟环境质量的改善、居民食品质量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世界范围内环境合作的开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其中,GAP的标准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它是以危害预防、良好卫生规范、可持续发展农业和持续改良农场体系为基础,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该标准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农业产业。 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管理上,欧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标准等,涵盖了生态环境、食品质量安全、动物健康及福利标准各个方面,将与畜禽养殖业挂钩的每个环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如,对畜禽粪便和有机肥施用量、施用时间、某些粪便储存时间的最低限度等要求;定期回顾和更新最初管理计划;按照单位面积牲畜承载量及养殖场牲畜头数等给予直接补贴;按照低密度的草场系统管理、低牲畜生产密度等要求,对实行高标准动物福利的农民进行补贴;补贴的幅度依据采取这种高标准所增加的成本或者减少的收益情况确定,最多每年每个牲畜单位(成牛)可以补贴500欧元。

在与畜禽养殖管理有关的良好行为规范中,要求牲畜饲养选址适宜,避免对地貌、环境、家畜福利的不利影响;避免对牧草、饲料、水和大气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定期监测牲畜状况,结合实际相应调整放养率、喂养和供水量;为避免伤害和损失设计、建造、挑选、使用和保养场区内的生产加工设备、结构及废弃物处理设施;防止兽药和饲料中添加的其他化学品的残留物进入食物链;尽量减少抗生素的非治疗使用;实现畜牧业和农业相结合,通过养分的有效循环避免废弃物清除、养分流失和温室气体释放等问题;坚持安全条例和遵守为家畜生产的装置、设备和机械确定的安全操作标准;对牲畜购买、育种、损失、饲喂、畜产品销售、粪尿处理处置等环节按期记录。

在与畜禽健康和福利有关的行为规范中,包括通过良好的牧场管理、安全饲养、适当的放养率和良好的畜舍条件,尽量减少感染和疾病风险;保持牲畜、畜舍、饲养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的清洁,为饲养牲畜的畜棚提供足够清洁的草垫;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受过一定量的培训和考核;通过适当的清洗和消毒确保畜舍的良好卫生标准;第一时间提供足够和适当的饲料和清洁水;尽量减少活畜运输(步行、铁路或公路运输);处理牲畜时要谨慎使用电棍等工具;如有可能保持牲畜的适当社会群体,除非受伤或生病,否则不要隔离牲畜;符合最小空间允许量和最大放养密度等要求。

在与能源和废弃物管理有关的规范中,包括制定畜牧业能源、养分和农用化学品的投入产出计划,以确保有效使用和安全处置;在建筑设计、机械规格、保养和使用等方面选用节省能源的办法;研究替代矿物燃料的能源来源(风、太阳和生物燃料等),研究可行时尽量采用这些能源;尽可能实行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尽量减少无法利用的废物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加以处置;安全储存,按照法律规定储存粪肥和农用化学品;制定应急行动程序以避免事故造成污染的风险;保持准确持久的能源使用、废弃物储存、处置和利用的方式方法、处理容量和能力、处理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的记录。

多年来,欧盟在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中,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政策鼓励措施、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手段、具体详细的生态补偿事项、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和执行体制,这4个方面保证了国家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管理层面的顺利执行以及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元化管理渠道和标准

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管理程序的规定中,一般可以选择下面4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或者是几种方法相结合来进行处理:① 废弃物能够安全储存达到6个月以上;②将废弃物集中到可以回收或者处理的地方;③将废弃物提供给具有授权许可的个人或公司;④ 要根据具体条件注册登记废弃物回收或处理的豁免权。但首先要明确是否可以从源头就避免产生更多的废弃物;是否可以选择替代原料,或者是使用替代技术。如果没有办法避免产生废弃物,那么考虑如何通过技术改进、采用不同的管理技术或者提高对员工的培训等方法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尽可能地明确有些废弃物是否可以重复利用。要有一个长远的指导手册,这有助于对废弃物的定期监测,为降低废弃物处理成本提供良好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2.严格限定粪便的施用量和施用时间

由于土壤对有机物的消纳量是有限度的,同时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对养分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要限定粪便的施用量和施用时间。在欧盟的相关农业法规中对在农场中安装农业生产设施、废弃物排放、肥料施用与销售等都作了严格规定。如废弃的牛奶、焚烧畜禽产生的灰分以及农田沟渠产生的污泥这些农业废弃物是允许直接施用农田的;确保养殖场工作人员受过环境保护、动物饲养、经营管理等方面必要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并且都需要有学习或培训经历的有效证明;要求场区管理人员定期查看天气预报,检查风向和附近房屋的位置,不可在已预测有降雨的24h内施用粪肥。借助天气预报的帮助,选择适宜的时间漫灌。最适宜的条件是空气在高空混合,也就是晴朗或微风的白天和多云或微风的夜晚,这些天气都有利于气味的快速扩散;管理体系中的每一步都要按照正规操作程序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这样便于及时处理诸如渗漏等紧急情况,防止污水未经处理进入湿地或地表水。出现问题要及时将牲畜从草场撤离,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牲畜远离水道。这些应急措施均应包含在初始对农场的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计划中。

3.合理布局与污染防治

在最初农场规划布局时,均需要请有资质的机构来进行选址设计、成本和收益测算、企业经营和环境风险的评估等步骤,并且配套有全面的数据、图表统计资料加以辅证。场区布置要求考虑准确的坡度、土壤类型、地表水位置和水供应等因素,以确定哪些地方或哪些地方的部分地区不能应用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作为肥料。在规划图纸上分别用橙色、黄色、绿色注明所代表的风险非常高的地区、一般性风险区域、低风险区域。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哪些地区不可施用畜禽粪肥和废水,哪些地区的施肥量应有所限制。确保畜禽排泄物处理设施远离水源并且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一般的,至少远离沟渠和地表水l0m以上,远离泉水、水井、河道50m以上。在某些粪便(如羊粪)施入土地时,必须要得到环境总署的授权方可实施。在养殖场经营期间,需要根据牲畜数目的变化、饲养面积的变化、环境条件变化及时调整最初的整套管理计划,任何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没有足够的土地来消化畜禽粪尿,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则必须有一定的粪污处理设施,对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那样通常需要考虑减少粪便存储量或者将剩余的粪便转移到另外的农场或者公共废弃物处理加工厂等进行再处理,由畜禽养殖场交纳一定的处理费用。也可以输送粪便到发电站,但上述行为均需要得到地方环境监管部门的允许,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来实施。

欧盟各国都严格按照欧盟及本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畜禽废弃物的管理,不同国家的管理措施和执行标准略有不同。

(1)瑞典。多年来,瑞典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实施了行之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在瑞典,凡使用农药、化肥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农业生产投入品,都必须征税或收费。一方面为治理环境和保护资源筹措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多使用农药、化肥将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农民为降低生产成本,就会尽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从而更多地使用猪、牛粪等有机肥,这样既减少了因农药化肥过量投入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又有效地解决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出路问题,形成了种植、养殖业的良性循环。

(2)荷兰。荷兰畜牧业大体上分为非集约型畜牧业(养牛业、养羊业)和集约型畜牧业(养猪业和养禽业),其发展高度密集其产值占到了农业总产值的一半。荷兰对肥料用量、牲畜粪便排放量都有极其严格的控制。早在1971年立法中就规定了直接将粪便排到地表水中为非法行为。从1984年起,荷兰不再允许养殖户扩大经营规模,并通过立法规定每公顷2.5个畜单位,超过该指标农场主必须交纳粪便费。近几年的立法正根据土壤类型和作物情况,逐步规定畜禽粪便每公顷施入土地中的量。1989年,荷兰环境部、农业部等4个部门联合制订了畜禽养殖国家环境政策计划,要求从养殖结构调整、总量控制、粪便排放处理3个方面控制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并且通过筹措资金和设立新的税种2个方面来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目前,荷兰的大中型农场分散在全国13.7万个家庭,产生的畜禽粪便基本由农场进行消化。

(3)英国。英国的畜牧业远离大城市,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经过处理后,畜禽粪便全部作为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畜禽养殖废弃物需要储存12个月以上,并且需要安全储存,避免引起污染。不同的废弃物需要分开存放,对混合废弃物的处理需要更多资金和技术投入。如要把畜禽废弃物输送到一个回收处理站,必须通过打电话预约,以确认是否使用自己的车辆进行运输;租车的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需要携带责任和义务范畴内的输送记录;按照许可证或者豁免权的要求,哪些废弃物是可以被依法接受的;选择最适宜的输送方式(打包、散装等);无需登记,预约成功后废弃物运输人员会按时来取送废弃物。

(4)丹麦。丹麦规定了如果可以处理超标的污染负荷,允许水处理服务公司将稀释后的废水排放到公共民用管网。但需要商业排水许可证,并且需要按照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程度支付废水排放费用。必须要给相关水质检验部门提供和保存被允许排放的水样。某些情况下, 能够将处理过的污染性极小的稀释后的液态废弃物排放到地表水或者是地下水系统,同样需要取得环保部门的排放许可,并且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排放标准和费用因承受水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是通常是非常严格的,因为这不同于简单处理。

(5)奥地利。根据欧盟的要求,奥地利在2002年制定了《绿色电力法》,鼓励建设消化能源作物与畜禽粪便的沼气工程,不鼓励消化有机废弃物的沼气工程。对含有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的沼气工程,上网电价比消化能源植物与畜禽粪便的沼气工程低25%。

(6)西班牙。西班牙十分重视沼气等生物质发电的相关立法,西班牙的生物质能发电和沼气发电得益于皇家法案436 (2004年3月批准的RD436法案修订的《西班牙可再生能源》的购电法。该法案规定了沼气发电等不同来源的可再生能源价格,同时规定了经营者的两种供电方法及其价格激励标准:对直接将电卖到市场的经营者,另给予参考价的40%作为奖励;对将电卖给电网公司的经营者,皇家法案每年设定的电价相当于参考电价的90%,20年后降到80%。

二、欧盟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管理的生态补偿

总体而言,欧盟各国主要依据强制性与自愿性两种原则,以完整详细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管理标准、补偿计划为基准,辅以简单、高效且低成本的技术手段与强有力的教育手段,形成了完备的生态补偿机制,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的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该管理体系中,政府是实行补偿的主体,市场调节作为补偿客体,补偿对象是按照流程规定进行申报获得审批的养殖场主、养殖户等。

欧盟畜禽废弃物管理的农业生态补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通过补偿,鼓励农民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结构的转变,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二是补偿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政府通过某一项目的实施支付给农场主,并且该项目具备一定延续性。三是补偿一般都与相应的环保措施挂钩,并且这些环保政策均为实质性环保措施。四是保护项目的实施是通过政府与农户达成协议的方式实现的。

三、与中国畜禽废弃物管理的区别分析

与欧盟的立法法规、管理条例相比较,中国畜禽污染防治法规定较为粗放,仅在污染治理方面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的养殖承载力、农田粪便施用量方面没有要求,可操作性不强。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地区、不同土壤类型所能容纳的畜禽粪便量,而欧盟各国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都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壤类型和种植结构,具体规定了不同的饲养规模,配套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合理利用所获得的补贴数量和方式。如荷兰、挪威、德国等国都有这样的规定。

从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来看,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的总体要求制订出本国的农业环保计划和措施,所有农业环保措施是完全建立在农民自愿采取的基础之上,而且欧盟对属于各种政策目标范围的绝大多数农业环保措施都提供补贴,且补贴力度很大。补贴的计算基础是以前的收入和采取农业环保措施所需要的经费奖励。而中国目前还缺乏合理的、持续的、系统的补偿政策措施,补贴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补偿标准的界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对该项促进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投入力度不足。就目前来看,中国多数地区在畜禽养殖废弃物管理方面的补贴多仅限于沼气设施建设的补贴,且仅仅对户用型沼气池的补贴力度较大,而对其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式的鼓励政策相对较少、补贴程度相对较低、投入资金和试验示范规模十分有限。

四、对中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启示

鉴于畜禽养殖污染的严重性,大多数欧盟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法规、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其完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的管理规定以及先进的生态补偿成功经验值得借鉴。结合中国目前畜禽养殖业发展情况,从中获得如下启示:

1.养殖业与种植业协调发展

欧盟国家发展畜禽养殖业,绝大多数是属于既养畜又种田的模式,畜禽粪便有充足的土地可以利用、进行消化。例如,荷兰全国只有4个大型农场,整个农业、畜牧业分散在全国13.7万个家庭农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在自身农场进行消化。针对中国国情,根据土地承载力等实际情况尽可能使畜禽粪便转化为有机肥培肥耕地,实现以种促养、以养带种,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一条捷径,也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根本出路。

2.尽快配套制定畜禽废弃物防治政策法规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良性循环发展,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重视。欧盟早已把养殖污染的防治法规列入国家法律范畴之内,对违法者施以严厉处罚。与欧盟各国相比,长期以来中国偏重生产、忽视环保,缺乏必要的环保税收政策来规范管理。对养殖业这种相对效益低微、污染严重的行业缺乏专门法规约束,缺少相应的政策鼓励机制,致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养殖业主不重视、更缺少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认识程度和积极性。

中国应考虑采取在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的同时,由公共财政投资用于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如有机肥的生产使用、运输、储存等给予补贴,促进有机肥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如对采用环境友好型粪污处理技术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等。

3.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要合理规划布局

中国许多地区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时,往往对运输、销售等因素考虑较多,没有全面考虑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有机结合与合理布局,忽视了养殖业与种植业脱节、布局不当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从全国来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多分布在城市周边近郊区、县,而城市近郊没有足够土地消纳处理畜禽粪便,因而给当地环境治理造成困难。而欧盟发达国家不主张畜禽场建设规模过大。如荷兰畜牧业密度居世界首位,全国曾有1/6的畜禽粪便过剩不能被土地消纳利用,从1984年起,不允许养猪业和养禽业扩大经营规模,以控制畜禽粪便的排放总量。

因此,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要充分考虑到土壤的自然吸收、净化能力和环境承载力。这就要求养殖场需要规划布局,将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紧密结合,逐渐形成类似于作物种植-秸秆青贮一牲畜饲喂一粪污秸秆混合一还田利用这样一套完整的循环生态农业经营管理体系,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实现

种养平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环境的平。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通过技术培训和宣传讲座等形式,逐渐加强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对废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的科学管理意识,树立养殖行业中的饲养、生产、加工、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等合理化、规范化、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促进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投身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与建设当中来,鼓励公众参与,实现社会化的环境监督和管理。

总之,畜禽废弃物既是严重的污染源,又是宝贵的资源。中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应合理整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措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宗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循环利用为根本立足点,按照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处理原则,以环境质量为基准,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防治结合、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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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畜禽养殖废弃物先进管理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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