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潭中学教学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竞争意识,加强教职工的责任感,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更好的让平常教学与中考接轨,特订如下制度:
一、每月课时补贴=每月课时总数×2元/课时
二、教学奖
A、教学整体协作奖,每人每月60元
1、指标:初一前八十名,特色班40人,其余每班8人,初二前六十名,特色班32人,其余每班7人,初三每班前四十名,每班10人;
2、与指标数相差2人不奖不罚,在此基础上再加每班增(减)一人,特色班每班每个教师每月奖(罚)3元;平行班全班每个教师每月奖(罚)5元;
3、平行班学生总分进入全校前十名,算极教师每人奖50元;
B、单科名次奖
1、单科积分=平均分×2+及格人数×2+优生人数×3;
2、平行班算积人数=核定人数×90℅ ;
初一特色班算积人数=核定人数-前20名;
初二特色班算积人数=核定人数-前15名;
3、初
一、二年级单科成绩前50名为优生,前120名为及格,初三单科成绩前30名为优生,前80名为及格;
4、单科积分第一名奖30元,第二名奖20元;
C、巩固学额奖
无一人流失的班级,奖全体教师每人每期20元,每流失一人减5元,直至减完为止。
星潭中学
2007-9-1
《星潭中学教学奖励制度[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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