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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8: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的回顾与反思

王林

(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山东曲阜273100) 摘 要:我国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经历了萌芽、形成、成熟和发展新时期四个发展阶段。反观其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地理课程与教学论今后对学科性质应有科学的表述,要进一步夯实和深化理论基础,应加强课程研究,重构科学的学科理论体系,加强实证研究。 关键词: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回顾;反思

1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的基本历程 1.1萌芽阶段(1904—1949) 1904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推行癸卯学制,在全国“小学堂”和“中学堂”都开设了地理课程,这是我国近代正式在中小学开设地理课程的开端。1919年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思想,强调“教的法子和学的法子联络”,应将“教授法”改名为“教学法”。在这种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地理教学法的名称正式确立。怎样从“地理教授法”向“地理教学法”转变的研究不断增加,有葛绥成的《地理教学法》(中华书局,1932)、刘虎如的《小学地理科教学法》(商务印书馆,1934)、褚绍唐的《地理教学法》(中华书局,1935)、田世英的《中学地理新教法》(商务印书馆,1943)等。这些著作大大促进了当时我国地理教学水平的提高。萌芽阶段的地理课程与教学论,以地理教授法的名称出现,继之称地理教学法。其研究内容由“地理教授法”向“地理教学法”转变的过程,虽然仅一字之差,却表明这一时期地理教学思想由重“教”向重“教和学”方向跨出了关键的一步。[1] 1.2形成阶段(1950—20世纪80年代末)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地理教学法”的名称被继续沿用。20世纪50年代,我国地理教育界引进了许多苏联版本的地理教学法著作,如库拉左夫的《地理教学法》(正风出版社,1953)、鲍格达诺娃的《小学地理教学法》(人民教育出版社,1954)、毕比克的《中学世界地理教学法》(人民教育出版社,1954)、包洛文金的《自然地理教学法》(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巴郎斯基的《学校经济地理教学法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等。这些地理教学法著作都对我国的中小学地理教学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由于有些人对“地理教学法”这一学科名称片面理解,误认为地理教学法仅仅研究地理教学方法,不够全面,并认为地理教材分析是一个重要内容,也要体现在学科名称中,遂一度将“地理教学法”改称为“地理教材教法”。[2]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随着地理教育事业的振兴,地理教学法的研究也日趋繁荣。1980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师范院校《中学地理教学法教学大纲》,各种版本的地理教学法著作纷纷出版,如褚亚平等编著的《中学地理教学法》(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曹琦主编的《中学地理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等。这些著作极大地促进了地理教学法学科和地理教育事业的发展。至此,我国的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已初步形成。因为此时的地理教

1 学法研究内容已由地理教学方法扩展到教学目的、课程与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外活动等,研究视野大大拓展,初步构建了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框架体系,同时,研究层次由教学经验总结提升到理论探索。

1.3成熟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2001) 1992年原国家教委师范司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国文科、理科“学科教学论”课程研讨会,会议对大学本科设立各科“学科教学论”达成了共识。1999年华东师大陈澄教授主编的我国第一部《地理教学论》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地理教学论”出现,标志着我国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已走向成熟。在此以后,相继出版了:杨新主编的《地理教学论》(湖南师大出版社,2000),卞鸿翔、李晴编著的《地理教学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这些《地理教学论》著作在吸收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地理教学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继承与创新,构建了地理教学论新体系,在地理教学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进行了深入研究。成熟阶段的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由地理教学论取代了地理教学法。“地理教学论”与“地理教学法”相比,其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框架体系、研究层次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推进和发展。从“地理教学法”到“地理教学论”,是我国地理教学实践经验总结的极大提升和地理教学理论研究的巨大飞跃,也是我国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1.4发展新阶段(2002—现在) 2001年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给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提出了新的命题,要求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直面基础地理教育实践,针对地理新课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近年来,白文新、袁书琪主编的《地理教学论》(陕西师大出版社,2003),胡良民等编著的《地理教学论》(科学出版社,2005),李家清主编的《新理念地理教学论》(北大出版社,2009)等著作相继出版,这些著作既涉及了基础教育地理新课程的理念和内容,也解读了经典地理教学理论,传承了成熟地理教学实践经验。

20世纪末,我国许多教育家主张整合课程论与教学论,使其达到一致。1997年国务院学位办在确定教育类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时,把各学科的课程论、教学论(或称学科教育学),都纳入到“课程与教学论”中,把各学科的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地理、生物等)作为其中的一个研究方向。2003年华东师大夏志芳教授主编的我国第一部《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出现,标志着我国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发展新阶段的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由地理教学论更名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其研究视野比较开阔,研究体系日臻完善,研究方法日益多样化,研究层次向纵深发展,在帮助和促进地理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纵观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发展历程,其经历了地理教授法———地理教学法———地理教材教法———地理教学法———地理教学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曲折发展过程。

2对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的反思 2.1对学科性质应有科学的表述

当前的许多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著作已经对“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性质有科学的认 2 识,强调在理论性和实践性两方面不可偏废,认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是“应用理论学科”。但这种表述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学科性质分类。科学的学科性质表述,应该既体现对地理课程与教学实践的理论概括,又体现理论指导下积极有效地解决课程与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还应明确界定学科性质的归属。所以,笔者认为将“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表述为“研究地理课程与教学理论及其应用的一门教育学科”比较恰当。

2.2要进一步夯实和深化理论基础

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发展的理论基础非常宽广,涉及地理学、教育学、心理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传播学、哲学、社会学、伦理学、行为科学、思维科学、美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但研究者从地理学、教育学、心理学、信息科学的角度研究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较多,而从系统科学、传播学、哲学、社会学、伦理学、行为科学、思维科学、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很少甚至有的还未涉及,造成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就要求我们今后应拓展研究视野,加强对这些学科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关系的研究,以夯实其理论基础。

2.3应加强课程研究

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名称可以看出,它既重视对地理课程的研究,又重视对地理教学的研究。但纵览地理课程与教学论领域已经发表的论文和已经出版的著作,可以发现,人们的研究视野和重点集中于地理教学,对地理课程涉及甚少。而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要求地理教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和课程能力,成为地理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这就要求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应深刻反思传统的学科内容,加强地理课程研究,重新构建一套新型的学科知识体系。在这个新体系中,至少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地理课程基础知识,包括地理课程含义、结构、功能、目标、内容和资源;地理课程发展,包括国内、国外中学地理课程发展;地理课程改革,包括地理课程改革背景、目标、新课程基本结构;地理课程设计;地方与校本地理课程开发;地理教材基础知识;地理教材发展,包括国内、国外中学地理教材发展;地理教材分析与运用;地理教材设计;地理教材编写等。

2.4应重构科学的学科理论体系

当前,应以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体系为指导,归纳总结不同版本地理教学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著作的理论体系,借鉴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体系,结合地理新课程改革实际,重新构建一套全面科学的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知识体系。笔者认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体系结构应包括四个方面:绪论;基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研。绪论包括地理教学论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学科性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内容体系等;基本理论由地理课程论、地理教学目的论、地理教学方法论、地理教学媒体论、地理教师论、地理学习论和地理教学环境论等七方面内容构成;教学实践含地理教学设计、地理课堂教学实施、地理活动教学实施、地理教学评价、地理教学管理、地理教学指导等六部分内容;地理教学科研包括地理教学科研的意义、内容、方法、论文的撰写、课题的申请、著作的编写等。

2.5应加强实证研究

3 目前,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方法侧重于文献法、理论演绎法和经验总结法,观察法、调查法和实验法等实证的方法运用的很少。其结果是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研究要么平移普通课程与教学论、学习论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点缀一些地理学科的实例,使得研究结果理论性太强,空泛有余,特色不足,缺乏实践操作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当务之急是地理教育界应切忌照搬普通课程与教学论、学习论等相关学科的理论,而应针对地理课程与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加强观察、调查和实验等实证研究,逐步形成具有地理学科特点的地理课程与教学理论。

3结束语

地理课程与教学论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程。随着我国地理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方面的作用和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回顾和研究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历史进程,总结反省其缺失,展望其未来走向,对于推进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的深入发展,在指导和促进地理教师专业成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家清.新理念地理教学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陈澄.新编地理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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