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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23:42: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0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09年全国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着力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继续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09年全国海关共对67000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采取了措施,实际扣留66000批,涉及侵权涉嫌商品

2.8亿件,价值人民币4.5亿元。我们对所查获的这些侵权物资进行了分析,主要呈现以下六方面的特点:

(一)侵权物资中出口货物仍占绝大多数。商品数量和价值分别占全部侵权商品的99.9%和99%。

(二)侵权货物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商品数量和价值分别占全部侵权商品的99%和94%。

(三)侵权货物中假冒香烟数量明显减少,共查扣侵权香烟1.81亿支,比08年下降68%。

(四)侵权物资中邮递和快件的货物批次比例较大,但海运商品的数量仍居首位。在邮递和快件渠道扣留的侵权物资约6.3万批,占全部扣留批次的96%。在海运渠道扣留1490批,虽然只占2%,但扣留的商品数量却达到了2.7亿件,约占全部商品的98%。

(五)查扣的侵权货物的口岸比较集中。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北京、哈尔滨6个海关扣留的货物批次占全国海关的94%。

(六)在涉及受益知识产权当中,以欧美居多,但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获益也明显增加。09年海关采取的保护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共11462项次知识产权,按照商品的数量算,英国、瑞士、中国、美国和法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受保护的次数居前5位。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09年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成效是明显的,这与我们采取的一系列新举措是有直接关系的。主要做法有:

一、充分发挥海关监管职能,中国海关主动查处侵权违法活动,09年依职权扣留的商品件数占全部侵权商品的98.5%,价值占94.3%。

二、在全国海关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一次为期7个月的专门针对侵权案件频发的邮递和快件两个渠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

三、继续加强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国内企业积极寻求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深入开展与公安、工商等国内执法部门的执法合作,保持和加大了保护力度。2009年全国海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186起。

五、在立法、执法问题研究和对外海关执法合作等方面,继续深化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

六、进一步拓展国际海关间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中、日、韩三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零假冒”计划继续得到有效实施。中美海关在知识产权协作备忘录框架下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中欧海关在2009年初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的行动计划》。

七、大力开展对进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举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线访谈,向企业提供送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2009年社会各界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给予高度评价,2010年中国海关将继续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执法,发挥海关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海关在执法中是如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接下来我简要通报09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情况。

一、北京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电子产品案:

2009年7月20日,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接到一票出口快件,根据快件详情单,该票邮件共75箱,每箱重30公斤,目的地遍布10个国家,开箱查获发现为:数字配件、零件、数字卡和电子配件等。海关关员立即决定对该票快件进行开箱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手机、游戏存储卡、U盘、计算机内存条等电子类产品和各种电子类配件、商标标贴等共计54762件,上述涉嫌侵犯的品牌多达12个。经调查,北京海关认定上述物品构成侵权并依法予以处理,鉴于该案件案值较大,北京海关将案件相关信息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作后续处理。

二、青岛海关查获出口假冒“FK”商标轴承座案:

2009年1月19日,济宁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申报出口装有滚珠轴承的轴承座。经查验,发现货物上标有\"FK\"标识,涉嫌侵犯福建省南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安公司\")在总署备案的\"FK\"商标专用权。海关在调查过程中,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质证、多次调取相关证据、委托相关检验机构鉴定,最终依法认定出口货物侵权,作出了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办理中,海关敏锐地察觉到轴承行业侵权苗头,并进行深入调查,开展针对性的执法,规范了整个行业的贸易秩序,体现了海关\"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

三、厦门海关查获出口假冒\"菊花\"商标蚊香案:

2009年5月12日,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厦门海关申报出

579780盒蚊香。查验关员开箱后,发现其中435360盒蚊香的包装盒上虽然没有榄菊公司的中文标识,但其标有的“菊花”图形属于该公司在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其余144420盒蚊香的包装盒则与榄菊公司的“包装盒(蚊香用)”外观设计相近。后,榄菊公司向海关发函确认此批货物为侵权产品,并申请保护。案件查处后,海关关员掌握信息,深挖风险,再次查获两批申报出口涉嫌侵犯设计专利的蚊香。该案证明权利人的培训对知识产权执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在该案中海关关员举一反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体现了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四、拱北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春风\"行动查获系列侵权案:

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代号为\"春风\"、为期5个月的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拱北海关查获侵权案件176宗,案值557万余元。

五、上海海关查获出口侵犯\"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标志专有权的牙刷案:

2009年6月2日,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牙刷一批。外包装标有上海世博会的图案。经上海世博会确认,该批牙刷涉及侵权,本案是全国海关系统查获首起涉嫌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该案的查获对广大进出口企业及世博会参展单位、游客等将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对维护世博标志专有权,净化世博环境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六、黄埔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日化产品案:

09年8月黄埔海关根据情报一举查获涉嫌侵犯多个知名品牌洗发水。在调查过程中,海关掌握了其他侵权线索,迅速启动部门间、海关间的执法联动机制,在黄埔海关的协助下,广州市有关部门随后查封了相关仓库,查获60万支侵权日化产品。深圳海关查获四个集装箱侵权日化产品。本案中海关根据查获的侵权案件线索,深挖源头,通过执法合作机制,将违法分子一网打尽。本案是海关与海关之间、海关与其他执法机构之间执法协作一次成功的范例。

七、广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知名品牌手表案:

09年9月广州海关隶属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接到深圳一家公司申报出口到加纳抛光砖一批。经分析,海关认为该批货物存在侵权高风险。经H986系统扫描并开箱查验,发现货物中夹藏侵权手表和服装。广州海关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根据权利人申请扣留了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商标权的63670块手表、1439件侵权服装,并会同地方工商部门对其余的手表进行了处理。海关通过现场关员的敏锐观察力和高科技检验设备的运用,成功查获该案。该案也展示了各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共筑保护知识产权钢铁长城的决心。

八、宁波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货物系列案:

09年5月下旬,宁波海关发现宁波一家报关企业存在重大侵权风险,立即启动风险布控。对其代理报关出口的6批货物进行查验,查获侵权货物60万件,案值近200万元。案情重大,海关迅速向公安部门通报了情况。地方公安机关根据海关通报立案侦办了此案。此案充分体现了海关执法人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风险分析能力,使那些企图申报问题货物获取非法利润的违法企业无处匿身。

九、杭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AUTOLITE\"品牌火花塞案:

09年10月份,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查获了三起侵权汽摩配件案,对三起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提炼风险参数,有针对性对侵权汽车、摩托车配件进行布控。于11月6日,再次查获深圳一家公司申报出口的侵权火花塞案。

十、深圳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商标药品案:

09年1月3日揭阳市某公司委托深圳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申报出口电脑机箱。经开箱查验后发现,堆放的电脑机箱包装纸箱挡住了柜内的货物。在卸下前三排电脑机箱后,开始有化妆品出现,查验部门当机立断,决定对该柜进行彻底查验,一举查获假冒药品三百万粒。此案是海关在知识产权执法中综合运用相关信息开展针对性风险分析取得成功的典范。海关将该信息通报公安部,目前交由广东省公安厅进行侦办。

十个案例我们通报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政策法规司司长孟杨同志,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当前面临主要突出问题有哪些?我们海关采取了什么样的应对措施,谢谢。

[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孟杨]:

感谢媒体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我们认为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这么几个问题:

一、在海关执法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时候不够积极地履行他的法律义务,是我们执法中面临一个突出问题。比如像一些权利人,不及时变更和维护它的备案信息,不按照法律的程序提供扣货申请,并提交担保等等,他应该做的事情没有认真的做,导致了海关在一线执法中扣错的情况,或者说海关扣到了侵权货物,他不及时来履行有关手续,在法定期限内海关无法处理,导致后果发生。

在09年货运渠道的货物监管中,海关一共发现侵权嫌疑货物2530多批,其中1300多批被放行,占到52%,属于权利人没有变更备案信息,要放的货物占939批,权利人放弃保护237批,像这些情况我们希望媒体朋友能够予以关注,使更多的企业和权利人能够通过你们的督促,履行他们的法律义务。

二、订牌加工货物在海关查处侵权货物中占的比重比较高,09年货运渠道查获

案件1342批,其中国外客商要求国内企业加工的有232批,占全部批次24%。关于订牌加工的问题,是属于全球贸易的问题,这个希望媒体能够予以关注。

三、电子商务的发展伴随侵权活动现象,近几年由于中国海关加强了货运渠道的打击力度,现在货运渠道侵权案件有所减少,但是现在通过互联网的交易,通过快件,通过邮递渠道,通过旅客携带的侵权现象在逐步增多。现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伴生一些侵权的新现象,也值得我们研究。

四、侵权的手法多样化,增加了海关执法的难度。在09年货运渠道1342批侵权货物中,使用逃避海关监管手法的有349批,占24%,逃避的手法很多,比如像伪报品名、夹藏、不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等等。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在新的执法年度里面,我们将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另外我们觉得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行政资源去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的时候,光有中国海关努力是不够的,我们希望业界特别是权利人真心的跟中国海关合作,他该做的事情要做,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但是他们也作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谢谢。

国务院前不久新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做了哪些修订,对当事人或者企业有什么影响?

[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孟杨]:

今年4月1号国务院新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已经开始实施了,这一新的条例做了一些调整,跟原来的规定相比,我归纳了一下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的调整:

一、增加了允许权利人撤回保护申请的规定。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撤回扣留侵权货物的申请,以前没有明确怎么办,考虑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利,权利人对海关扣留侵权货物有追认授权的权利,所以海关在执法实践中原则上应当允许权利人撤回扣留申请,新的法律这次予以明确。

二、修改了对行邮渠道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考虑到目前不法分子采取蚂蚁搬家和化整为零的手法从事侵权货物贸易活动比较严重,海关需要加大处罚力度,所以新的规定,个人携带的货物超过自用合理数量,除了没收之外,还要进行处罚。

三、规定了权利人怠于履行变更、注销备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说中国海关在近些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但是由于权利人不配合,使得行政资源造成了一些浪费。鉴于这个原因,为了增强对权利人的约束,提高海关执法的效率,维护合法进出口企业的权益,新的条例增加了对权利人没有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的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权利人没有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给他人合法进出口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海关执法造成严重影响,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它的备案,也可以主动注销它的备案。

四、修改了权利人财产保全申请时限。新的条例除了删除原来老条例规定的要在诉讼前才能申请诉讼权的表述,这就意味着权利人可以在诉讼前,也可以在诉讼中,就被扣留的侵权货物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措施。

五、增加了对拍卖海关查获的进口假冒货物的限定条件。这里我要多解释一句,我们国家法律要求海关对没收的货物,一种是销毁,一种是捐给公益事业。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这一次法律修改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海关以后不会仅简单的把粘贴在货物上的商标清除后就对货物进行拍卖,这是新的法律的一个要求,这个要求的目的是,更有效的防止侵权货物进入商业渠道。

刚才记者朋友还问,这一次法律修改对海关执法的影响,对权利人,对公众的影响。我们想对于海关执法来说,法律是更加严密,规定的更加清楚,对于海关执法有更多的帮助。对于不负责任的权利人,海关可以注销他的备案,也有利敦促业界跟海关的配合。

对于权利人来说,像拍卖这一条做了更多的限制,对于权利人来说会对于中国海关的执法更有信心。再有就是,对于社会公众来讲,因为新的法律里面对个人携带、邮寄的物品做了一些限制和规定,他们应当知道在进出境的时候,是不能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侵权货物,这在中国是不允许的,可能对于社会公众的教育来说,应知应会的知识是应该具备的。谢谢。

中国海关在打击侵权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但是各国在公布查获侵权货物来源的时候,中国还是名列比较靠前的位置。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海关打击侵权是持怎样的态度?是指责多一些,还是肯定多一些?美国在这方面的态度是如何的?谢谢。

[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孟杨]:

我觉得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想首先我们应当有一个比较客观的态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中国是一个出口大国,出口产品的数量是非常大的,这么大的数量里面,有一些侵权,我觉得也是正常的。因为其他国家出口货物里也有侵权产品,这是第一个我想说的观点。

美国、欧盟、日本一些发达国家,每年在公布侵权货物的数量、种类来源方面,中国是它的一个关注重点,也因为中国跟它是贸易大国。从数量上看,中国侵权货物确实占的比重比较大,但是隐藏在这个数量背后的问题,我觉得更需要社会公众也好,媒体也好,来认真的看待。

第一个问题是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问题,刚才我已经说过,中国那么大的出口量,有一些侵权的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从事定牌加工的国内企业,他只关注加工成品的加工费是多少,他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知识产权,这是一个方面。据一些国际组织估算,国际贸易中侵权货物的比例是占合法贸易的8%,中国的出口货物,中

国侵权货物包括我们查到的加在一起也远远低于这个标准。

再有,知识产权地域问题也需要更多的关注,大家知道,出口侵权只是整个侵权活动的一个链条,首先是有人要买这个东西,才会有人去造这个东西,才会有人交易这个东西,才会有人把这个东西从国内出口到国外。一个商标受到进口国法律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在出口国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这里我想请大家关注一下。在他那个国家是注册商标,在中国工商局没有注册,那么在没有注册的时候,按照中国的法律,中国海关在进出口就无权管。我们跟国外商标持有人、权利人,跟他们交流的时候,我们专门跟他们指出,应该到中国工商局去注册,到中国海关备案,后来他们才知道,不是说在他们那个国家受法律保护的,在中国海关就要受法律保护,而且中国海关保护的重点是出口,进口我们也在采取措施,但是我们现在更多是在出口采取措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渲染这个统计数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第三是关于中性包装。有些出口货物,在中国时没有任何包装,但是出口后在国外再贴上包装输往进口国,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我们国家制造产品不贴标,到第三国去贴了标,再到一些所谓的发达国家,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侵权责任是不应该由中国来承担的。

说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看法来说,应当说有指责的声音,也有赞成的声音,这几年随着中国海关执法能力提高,对中国海关赞同的声音是在不断的增多。从我们总署派代表参加国际知识产权会议的情况看,国际社会对中国海关打击侵权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予以了高度肯定,刚才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权利人的肯定,一些权利人在中国的组织,对中国海关的执法,给予了极大的赞许,像全球反假冒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和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组织,这几年每年都授予中国海关一些奖项。中国海关的执法模式,还被世界海关组织当作一种推荐的方式。

像美国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态度,我觉得好像应该他们来回答更合适一点,我们感觉他们的态度还是有所改观的。我简单说一个情况,中美海关在知识产权方面签有协议,07年签订这个协议以后,双方交换侵权案件的信息,在保持联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08年,我们向美国海关提供一些情报,协助他查获了一起案件,另外像一些其他国家,对中国海关的执法方面更多的是从正面的角度来肯定的。侵权的打击是一个过程,不是说今天侵权很厉害,明天一查就没有了,这是需要一个过程。

如果说有些国家和组织对中国有指责,可能我要请媒体朋友关注一点,它的指责是一个单纯性,就是从数字的角度出发的。但是,实际情况是,目前存在的国际互联网交易的发展方面、国外消费者的需求方面、国外不法客商下订单方面等等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解决的话,单靠中国海关的执法,侵权状况不会有根本的好转。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主持人 海关总署办公厅副巡视员兼新闻办主任 王桦]: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摘要(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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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0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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