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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8:48: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章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

(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生指导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

第九条:发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协同校医及时组织救治;病情严重的,要通知家长或亲自将学生送至医院抢救。相关场所(教室、实验室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学校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切实做好晨检工作。。 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感染科就诊、并将会诊结果通知班主任。

学生病愈后,必须持社区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后方可进班上课。 发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样待查,并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公安部门。

第十条: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露、水管爆裂等突发事故,当事人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灭火或关闭阀门,并及时向后勤服务部门或分管校长汇报。后勤服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 情况危急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预定路线将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区域。 第十一条:如遇暴雪、冰封天气,门卫及其它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学生到校前,及时在组织清扫校园内外的道路积雪;班主任、各处室成员及校医应提前到校视察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学生教育、课间巡视等工作。

第十二条:校园施工,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仪器设备并做好防护工作;学生指导处应会同年级部和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后勤服务处要加强安全巡视,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应及时联系施工单位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必要时还需上报安全监督等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救治程序及办法,同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

第十三条:如遇校外人员冲击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门卫及在现场的教工应及时做好疏导劝解工作;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汇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摄像和拍照。情形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本着及时、有效、规范的原则,认真处理。

第三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损害的赔偿

第十五条:发生校园意外事故,且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学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因教师或者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赔偿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因不及时处理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的处理。 第二十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师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中的“校园意外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

(一)因玩忽职守,致使事故发生在课堂(含实验课及在室外进行的有关课程)的,该课程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事故发生在专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库房的,该专用教室等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三)电路安全,电工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以上条文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已于2005年元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后实施。

范文2 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1、为使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付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化危机为转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2、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门和处室,在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指学校内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严重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具体包括:

1、学校火灾事故;

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3、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员工的相互挤压事故;

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绑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8、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员工出走、自伤、自虐、自杀事件;

9、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10、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伤亡事件;

11、群体性上访事件;

12、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长室、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常态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2、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处理,校长外出时,由校长指定校领导或由在家的最高领导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副校长(或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党政办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道。

(2)、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处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如人员疏散、现场维护等工作。

(3)、校长室、工会等做好突发事件原因的调查,责任的追究,责任人的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

1、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相关领导再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根据其性质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处理。如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除及时向校长报告外,还需再取样本(如呕吐物等),保护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对症的应急处理,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如有流行性传染病发生,马上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对各处室进行消毒,既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又要通知家长。在碰到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更要沉着冷静,决定采取相应措施,除组织抢救疏散外,要及时向消防、交警等有关单位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班级、知情者和学校各部门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校长室。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预防

1、全校师生员工要有“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中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总务处、德育处要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灯、楼道路灯、教学楼、寝室楼的用电线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和小卖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对进货核查、消毒、取样等实行登记签名制;要加强食堂和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5、切实执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班队课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教教育,及时印发教育资料,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经常邀请交警、消防人员、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来校为全体师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法律知识讲座。

7、规范门卫值勤制度,严格进出人员登记。

8、完善夜自修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请假、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及时与家长联系。

9、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六、常用报警电话:120、

110、1

19、88418110(邱隘派出所)88412253(盛垫交警)

七、责任追究

1、学校各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

(1)因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3)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迟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本文来中国爱心网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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