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的
通知
各区、县(市)旅游局、
二、三星级旅游饭店:
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省星评委的工作部署,根椐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文件(湘旅星评发[2011]12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1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核依据
全国星评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
(GB/T14308-2010)新的国家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7)行业标准。
二、复核范围
1、2011年6月30日以前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进行常规性复核;
2、200
6、2007年度进行评定性复核(即指在2003年1月1日前评定星级的)的旅游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3、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4、2011年满三年期的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顺延到2012年度进行。
各区、县(市)旅游局组织实施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复核工作。
三、复核程序
(一)评定性复核(具体名单见附8)
1、饭店自查(2011年8月1日—30日):
星评时间满三年的旅游星级饭店,要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星评新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和要求,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对饭店服务质量和管理要求,饭店必备项目、设施设备和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
2、申请复核(2011年9月1日—10日):
复核星级饭店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登记表》(附
2),凡是复核期间仍在对外营业的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复核。
3、复核检查(2011年9月—11月30日前):
市星评委委派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4308-2010)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饭店进行复核检查。
星评员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主持召开评定
性复核情况通报会,向饭店方面通报复核检查情况(议程见附1),并认真填写《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登记表》(附2)和《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撰写详细的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二)常规性复核
1、饭店自查(2011年8月1日—30日):
不属评定性复核的旅游饭店,在必备项目完全达标的基础
上,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重点对饭店服务质量,饭店管理制度,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完善。认真准备好自查情况报告并填报《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登记表》(附2)等相关表格。
2、复核检查(2011年9月—11月30日前):
星评委委派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组,按照《星级饭店访查规
范》的规定和要求,对饭店进行复核检查。
复核检查组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主持召开
复核情况通报会,向饭店方面通报复核检查情况(议程见附1),填写《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登记表》(附2),并撰写详细的复核检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四、复核重点
1、标准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所要求的项目,饭店是
否会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浴缸配备等等,必要时可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必备项目的数量、比例等符合标准要求;
2、各类服务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更新升级工作是否
到位,是否能有效、便捷、安全地发挥其服务功能;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
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有哪些举措,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
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是否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参与;
5、饭店统计工作是否符合《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
是否存在统计信息迟报、漏报、拒报等问题;
6、饭店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落实,近
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7、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部门,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
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8、饭店对客服务是否符合《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标准要
求,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9、复核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在
行业推广。
五、复核要求
1、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年度复核工作。把复核工作
与新版国家星级标准的贯彻实施密切结合起来,使新版标准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引导饭店科学改造升级。要将年度复核工作作为提高饭店管理服务水平和树立饭店品牌形象的有效手段,放在饭店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臵来抓,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广泛动员,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工作。需进行评定性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大投资改造力度,完善相关项目,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复核准备。
2、把复核工作与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
使不符合星级标准要求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的一致性与公平性。严格按照新标准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坚持暗访为主,加强对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检查,促进星级饭店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按照标准规定严格处理。
3、创新复核工作机制,规范复核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星评
员工作反馈制度,加强对星评员工作质量的评估,所有复核的星级饭店必须对每位星评员的复核工作作出评价,并将《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3)等有关情况直接反馈到星评工作组织机构。实行复核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复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各级星评员、饭店内检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格
检查、严格打分、认真负责、廉洁高效、扎实工作,通报情况内容要全面、真实、客观、专业,要在复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圆满完成星评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5、各区、县(市)旅游局对所在区域本年度复核中所处理
的二星级旅游饭店,应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对×××酒店处理中作出的意见》,并报市星评委。
六、复核汇总
1、各区、县(市)旅游局根据所辖二星级饭店的总体复核
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照复核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作出复核情况总结报告,填写《2011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结果汇总表》(附4,含评定性复核星级饭店)、《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附5)和《2011年度区、县(市)旅游二星级饭店汇总表》(附件6),于11月30日前以文字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E-mail:cstahgc @163.com)一并呈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2、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进行网上操作,
全市所有旅游星级饭店要按照《诚信旅游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用户帐号、使用密码、综合信息、经营管理、服务情况、内部质量和评分检查等内容进行上网填报。
3、未纳入2011年度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具体为:在2011
年6月30日以后正式批复的和因停业改造的旅游星级饭店;也要按照用户帐号、使用密码、综合信息、经营管理等内容进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各区、县(市)旅游局要对辖区内在2011年新批复的二星级旅游饭店,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向市星评办申请用户帐号和使用密码,同时要对因停业改造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年度复核的旅游星级饭店,以及已取消星级的饭店,以文字形式报市星评办备案审核,由市星评办统一向省星评办呈报。
4、各复核检查小组在对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后,要
按照星评员工作权限及时对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分检查和结果建议进行网上填报,并另以文字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E-mail:cstahgc @163.com)一并呈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各旅游星级饭店和星评员上网填报信息必须在2011年12月
3日前完成。
5、各区、县(市)旅游局应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
辖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复核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将2011年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和附件
4、
5、
6、7表格(附后)报市星评委。
联 系 人:郑艺玲
联系电话:0731-88666280
传真:0731-88668466
附:
1、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情况通报会议程
2、《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登记表》
3、《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2011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结果汇总表》
5、《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
6、《2011年区、县(市)二星级旅游饭店汇总表》
7、《2011年区、县(市)新增二星级旅游饭店汇总表》
8、2011年度评定性复核的
二、三星级旅游饭店名单
长沙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