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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7: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工作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严格执行“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监督和考核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成员: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三、考核周期:每季1次,具体时间视情况确定。

四、考核范围:公司机关、各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五、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和年度责任制工作目标。

六、考核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

七、考核等级:

1、优秀:考核分数≥90分。

2、良好:80≤考核分数

3、合格:70≤考核分数

4、不合格:考核分数

八、考核奖惩制度:

1、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职工250元/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500元/人,经理1000元/人,从效益工资奖金中预提。

2、月结年评,奖惩结合公司年终目标考核兑现。

3、奖惩办法:

① 突破考核目标四无之一者,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② 优秀:返还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100%奖励。

③ 良好:返还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50%奖励。

④ 合格:不返还风险抵押金。

⑤ 不合格:扣除全部金额风险抵押金。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各级技术负责人必须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均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书面记录。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处施工,必须设立醒目标志及车辆诱导表设。

3、当遇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和悬空作业。

4、在自然光线不足或夜间进行施工时,工作地点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扣好帽带,一切施工过程中都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使用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7、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机启用。

9、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二、安全生产细则

1、施工现场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详细的平面布置;运输道路,临时电网,各种管道、仓库、附属设施以及其它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⑵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允许架设超过建筑物的高压电线,如必须保留高压电线时,应该按电力部门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护一定的安全水平距离,水平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达不到规范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深坑、予留洞口等处,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或挂设危险标志,夜间施工应有红灯示警。

⑷场地内均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但排水沟不得妨碍施工区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搭设牢固的桥板或在沟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根据规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场地内的废料等,在下班前应及时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或接零保护装置。

⑺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三相五线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进行土方工程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上下设施(如电缆、自来水管道等)的调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边坡或加设支撑以防止塌方,严禁挖“神仙土”。

4、高空作业

⑴在高空作业,所有器材均应堆放稳妥,所有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⑵非排除障碍人员,一律不准攀登脚手架、井字架、起重臂,井架吊笼严禁乘人上下。

⑶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符合规定,并不得超载使用,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扁或有裂缝的钢管,各种扣件要完好无损,连接牢固。高层建筑的脚手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上下要搭设斜道或梯子,并应有相应的防滑措施,栏杆一定要符合要求。⑷安装金属脚手架时,如遇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⑸用于垂直运输的井字架、门式架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严禁用钢筋),或与建筑物联接,当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要装避雷接地装置。

⑹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长期病号复工期等人员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5、机电设备和吊装作业

⑴电动机械和电器有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⑵各种机具、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装保护装置,如有保护装置,操作者不同或者随意拆除,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有防火、防潮等设施,各种线路严禁和金属脚手架绑在一起,中间均应绝缘;各种扣件要完好无损,联结牢固。高层建筑的脚手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上下要搭设斜道和梯子,并应有相应的防滑措施,栏杆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检查,并进行试吊,起重司机和指挥员有操作证,并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起重物的重量,核对并统一指挥信号。如发生特殊紧急情况或信号错误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⑸起重时,起重臂上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⑹各式起重机应根据需要,设备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控制器,各种安全保险装置,悬臂起重机起重量指示器应经常检查是否灵敏可靠。⑺坚决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6、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⑴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持证上岗。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首先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在熟练民工的带领指导下,跟班学习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同时要求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触电的急救方法和安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方法。⑵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必须在4Ω以下,避雷接地和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10Ω。

⑷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线路中,决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接零保护。

⑸所有熔断丝必须符合所通过的相应电流要求,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必须由经培训或有电气知识的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除,以确保用电安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组织

设计图技术交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各工序、工种由项目责任工长负责向各班组长交底。

二、交底重点

1、特殊工程及特殊部位或特殊工种的施工组织及设计中未明确的有关问题。

2、由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施工工艺、特殊的技术要求。

3、技术和材料试验项目及要求等。

三、生产管理技术交底

1、交底组织:由总工办负责,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负责人和有关职能人员交底。

2、交底重点:

(1)传达或遵照公司技术交底的有关内容。(2)施工图的内容,工程特点,图纸会审纪要和关键部位。

(3)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顺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工效的措施。

(4)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措施。

(5)冬雨施工措施及特殊条件下的技术安全措施等。

四、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

1、交底组织:由责任工长向栋号技术员和班交底。

2、交底重点:

(1)图纸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及标高,轴线尺寸,预留洞,预埋件的位置、结构设计意图等有关说明。

(2)施工操作方法,对不同工种要分别交底,施工顺序和工序间的穿插、衔接要详细说明。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操作工艺。(4)冬雨季施工措施及在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要点等。

(5)对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标准和质量要求。(6)各种混合材料的配合比添加剂要求详细交底,必要时,对第一使用者负责示范。

(7)各工种各工序穿插交接时可能发生的技术问题预测。

(8)降低成本措施中的技术要求等。

(9)凡发现未进行技术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1000元。

五、施工员(工长)交底

1、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幢号工长交底,下达任务书。

2、班组长应结合具体施工任务讨论落实,弄清关键部位,质量要求,安全施工和操作要点,然后分工明确任务和相互配合关系,建立责任制,确定保证措施,保证顺利地完成任务。

3、凡发现未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1000元。

六、交底方法

技术交底可以采用会议口头形式,文字图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式,视工程施工复杂程度和具体交底内容而定。各级技术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关键项目,新技术项目应作文字交底。

安全检查制度

一、基本要求

第1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2条、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第3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4条、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形式

第5条、公司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安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负责组织每月检查,每周抽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第6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第7条安全检查内容:l、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管辖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管辖区域、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转载自第一范文网

(1)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带领安全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春检、秋检,或者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检查。夏冬季节安全检查,根据情况可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

a、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外力破坏、防雷、防雨、防小动物以及查处违章、“两票三制”、消防动火管理等检查;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风、防汛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对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设备及季节性事故预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等几方面的重点检查;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寒、防小动物为重点。

(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各车间、处室自行组织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必要时,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进行节前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检查分别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生技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

(1)检查防火、防爆、防毒、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等;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检查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等;

(3)检查电气仪表、设备绝缘、防爆、防触电、防

雷、防污染、防静电接地;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装置、化学危险品、电动工具、起重搬运工具、特殊工具及用具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安全考核奖罚制度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转载自第一范文网.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 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5、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7、事故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8、发生事故并上报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 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10、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2、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发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

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

应急救援水平。

2、一旦发生事故发,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并报告矿

调度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

宜。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

的扩大。

2)现场管理人员、职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重、特大安

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3)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时组织实

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告

调度室。

4)保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

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

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

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

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

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

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

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

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

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

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

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

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

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

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

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

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

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

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

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

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

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

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

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

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

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

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

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

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

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

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

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

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3)如在作业点就

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

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

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

花。

(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

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

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

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

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

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

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

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

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

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

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

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

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

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

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

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

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

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

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治安保卫制度

1、为了维护矿区治安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3、成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治安保卫措施

治安保卫的主要措施是:

(1)向广大员工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治安保卫任务的完成。

5、治安保卫责任制

(1)建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公司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完成矿区的治安保卫任务;

(2)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开展治安教育和治安检查,对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或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3)定期听取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奖惩事项。

7、处罚规定

(1)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其他处理:

(2)忽视治安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严重的;

(3)对指出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整改,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拒不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

(5)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6)保卫人员和值班、守护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挟嫌报复的;

(7)故意阻挠、破坏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

(8)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9)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要有明确划分。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施工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办公文具及工程施工报告摆放整齐。

5、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

6、办公室和职工宿舍禁止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器、空调等,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

7、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8、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9、为了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施工现场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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