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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5:15: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规定》和晋煤安发[2010]1134号《煤矿领导带班及井下安全检查规定实施细则》以及鹊精煤字[2010]53号等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相关精神指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确保我矿井建设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要求

带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计划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项目部领导带班。 领导带班下井要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带班下井领导协助施工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 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每月1日前,在公开栏上公布上月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对于未按照带班计划完成带班工作和履职不到的领导,要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实行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监督部要责专人对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并存档备查,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进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项目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职责

加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检查安检员、瓦检员等班组跟班人员和带班队长跟班到位情况,安瓦检员等班组跟班人员和带班队长未到位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要及时制止工人施工。 认真检查各队探放水作业执行情况杜绝先掘后探现象发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考核及相关规定

1、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领导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项目部,当日值班人员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相关人员做好跟踪落实。

2、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工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并进行挂牌督办,在整改结束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整改和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

3、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职工有权拒绝不下井作业,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相应规定一律照发。

4、无故未完成当月带班计划的,每少一班罚款60元,造成后果的要按照相应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考勤部对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日常考核,项目部全体职工对带班领导下井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我项目部负责人及上级部门举报。 带班下井领导花名

1、领导下井名单:

2、下井名单:

3、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监督、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势践行安全工作体系,形成安全隐患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治理工作格局,扎实创建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施工队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队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指定专门负责人。 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对全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管副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对项目经理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安全副经理对本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 各业务部室的部长施工队队长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安监部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施工队组队组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一、隐患的定义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它随施工的进行而产生、发展。隐患虽然不是事故,但它可以导致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生长和孕育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治理,事故就可能避免,否则,一旦发展到事故的发生阶段,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至关重要,是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二、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

A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隐患;治理难度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建设单位解决的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隐患;治理难度较大,施工队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隐患; C级:危害较轻,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隐患;治理难度较小,由施工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提升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隐患的排查与收集、确认 安全隐患排查程序

项目经理要组织年度全矿井各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预测全年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治理规划,优化安排资金费用,上报建设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每月召开一次项目经理安全办公会议,重点对当月排查出的A、B、C级安全隐患进行确认和治理安排,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并对上月的隐患治理进行跟踪落实与考核。

按分组情况,各检查组于每月的一日、十日、二十日对全矿井的单位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隐患排查。

各施工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施工队组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项目部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各业务部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安全质量检查员汇报的隐患; 员工举报的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后,均应向调度室、安监部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有相关业务部室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汇报的安全隐患属实,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明确等级,确立方案进行处理。

安监部每天对业务部室上报的隐患,检查中下的三定表上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三、隐患的确认

各施工队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成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施工队长要深入发动群众,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隐患排查组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部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各施工队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过程。

每月28日左右项目部经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对A、B级隐患做进一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业务部室和施工队都要设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因事不能履行职责时,施工队要委托临时人员代办,保证隐患排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安全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

施工队必须及时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务部室。各业务部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隐患排查组、安监部。

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汇报。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与施工相适应的动态过程,为此,要求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在公司调度会上安监值班人员要通报当天的隐患;二是各队组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员工交代清楚,使每个员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安监工的作用,安监工班长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安全调度详细汇报;四是隐患排查组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将隐患向隐患排查组、安监部汇报。

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化,统一会审签字后下发到有关人员和区队,安监部要严格监督检查。

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当及时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4小时内,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公告公示。 安全隐患的档案台账

各施工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A、B、C级隐患排查台账。

各施工队要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台账,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三定”管理。

安监部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A、B、C(严查)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账,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施工队和班组。 安监部要完善全矿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专项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完善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本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五落实”管理。

安全隐患分析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分类、筛选安全隐患,认定隐患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 公司领导要责成专人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突出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抓,制定处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并认真落实。 各施工队组每周由队长亲自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骨干,结合本队组现场实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规律,举一反三,做到防患于未然。

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统计、分析、论证,查找安全管理漏洞。

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销号

一般安全隐患按照“三定”方案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安监处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销号。

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进行销号处理。

治理方案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隐患排查督办责任人向隐患排查领导组汇报,由隐患排查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销号。 安全隐患挂牌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责任制,明确一名副经理为挂牌督办责任人。 按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跟踪落实治理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到位,并对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负责。

重大安全隐患在治理前,要开展针对性的预案培训和演练,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止作业。 安全隐患的治理和落实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分类、筛选安全隐患,认定隐患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 安全隐患治理费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费用主要用于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专账管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在检查中按照有关规定,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得拖延;不能立即排除的,要进行“三定”,采取相应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予以解决,确保安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方案进行治理,并对安全隐患内容进行公示,安全副经理及安监部门进行检查落实。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

(一)会议时间:月度的30(31)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调度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矿长

(四)会议参加范围:矿副总以上领导、矿各科(部)室负责人、矿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办公室文秘等。

(五)会议程序及内容:

1、由安全副矿长传达贯彻学习落实上级安全会议及领导指示精神。

2、由安监科长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通报本月的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罚情况。

3、听取各单位汇报上月安全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下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安排及需矿解决的安全问题。

4、机关业务部门对各专业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下月的重点安全工作、并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与办法。

5、各分管领导对各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安排部署分管专业下月的安全重点工作。

6、矿长对下月的安全工作进行总体要求和部署。

二、会议要求

(一)为了保证会议质量,与会人员要预先充分准备,形成一个内容摘要或具体的书面汇报材料。

(二)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记录、整理,并下发会议纪要。

三、会议事项落实 会议决定和安排的事项,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议纪要明确的责任人按照要求抓好日常管理与落实,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每年年末或下年初,矿安监科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和本矿实际,制定本矿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目标的对策措施及考核奖惩办法。

二、目标应符合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指标具体,可操作性强。

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确定后,要制定目标指标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

四、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

五、矿安监科负责安全指标的考核、兑现和奖罚。

六、安全绩效列入员工业绩考核,作为提干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指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列入资产经营责任状。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通过安全投入的保障作用,使得有稳定的资金渠道、可靠的资金来源,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二、矿长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制定与分解。

三、安监部门、经营部门负责安全投入的检查与考核。

四、其他矿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落实、检查、考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目标、指标的全面控制管理工作。

五、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基本原则

(一)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并且分解到基层班组,充分落实措施,实行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内部自我控制,实现安全投入。

(二)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做到公司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专门作用。

(三)一项任务或一个新系统,从规划、设计到实施,都要进行资金的预算及资金的控制,并且一直贯穿于整个系统寿命周期内,直到结束。在矿井生产活动中的全过程都要进行资金节约活动,保证每一分钱都要使用到位、合理。

(四)矿井每一处有生产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浪费情况,都有资金保障的必要性。因此,在任何时候,从事任何工作都要考虑资金问题,都必须进行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安全投入保障管理不仅是经营管理部门的事情,应该所有矿属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都有责任保障安全投入。

(五)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制定要有广大职工参与,领导与群众共同协商,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量化,要重点突出,不宜太多,以便落实中方便考核和衡量。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为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定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检查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质量标准化评分表,各业务部门对每旬检查评级评分结果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汇总。

三、矿成立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每月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考核评级。安监科是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下设日常单位,负责日常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四、安监科负责考核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矿井动态检查,每天动态对所有井下地点进行考核,每天对检查出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进行汇总,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调度会上通报。

五、矿各业务部门对所负责的区域按旬进行定期检查,每旬检查评级评分结果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汇总。

六、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在月末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井所有单位进行月末验收。安监科每月月末对矿内所有单位旬检与平时动态检查的评比打分情况进行汇总。

七、全矿质量标准化规划为一级,各单位达不到一级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二、安全培训由各单位行政领导负责,矿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四、安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

五、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必须经再培训后补考,如果补考不及格则按辞退处理。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并追究用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六、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由矿安监科保存。

七、日常安全教育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要结合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多样,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八、新工人必须接受入矿、科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九、各单位必须利用班前会的时间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要落实计划、时间、场所、内容、建立检查考核办法。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矿安监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三、矿井事故隐患,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其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害、水害和其它种类。

四、按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上报上级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需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或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即除由矿和上级部门解决以外的隐患。

五、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确认,按级别每月逐级上报,A、B类事故隐患应在月末报有关部门。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定期上报,直至事故隐患的整改完成为止。

六、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资金材料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七、安全监察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并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且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八、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C级事故隐患整改由矿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A、B级事故隐患整改由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九、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

十、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给予处罚,并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安监科为本矿专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通风科为本矿“一通三防”监督管理机构。

四、专(兼)职安监员、瓦检员执行跟班巡回、动态检查。

五、跟班队长、班组长对本班安全工作负责,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实行安全查岗。

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实施巡查。

七、业务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隐患整改效果进行不定期的巡查。

八、安监科实施动态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实行旬查。

九、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有效地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实时控制“三违”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原则落实处理,现场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限期整改、验收,闭合管理。

十、所有检查人员必须按照以责任区为重点,全面兼顾的原则,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检查职责。

十一、矿领导及业务管理人员检查实施分片负责制,责任区划分由生产科确定并适时调整。

二、所有检查人员都必须填写完整的检查记录。并按照记录要求,跟踪验证,闭合管理。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矿采区设计方案,采区设计以及有关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关于采区设计方案和采区设计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条关于“每一采区必须有采区设计。在编制采区设计前,应有采区设计方案,再进行采区设计。采区设计必须依照采区设计方案编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准备采区必须依照采区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不准编制作业规程,更不准开工。

三、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作业、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否则不准施工。

四、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作业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只需要在作业规程中写明该规程的条、款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款的内容。

五、为了提高采掘工人的素质,实现安全生产,要求采掘队的每个班、组,每月不少于3小时有关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及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学习。

六、在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七、作业规程的审批执行会审后依次逐级审批制,由编制单位逐级报矿各相关科室传阅,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意见,最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八、安全技术措施由涉及到的分管工程技术人员逐级传阅审批,至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防爆、电气安全工作是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煤矿正常的生产,为此我们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机电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矿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一、电气工作要求

1、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及五小电气设备,必须保证防爆性能,防爆率达到100%。

2、井下电气严禁出现明火,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

3、煤电钻综保,信号照明综保装用率达到100%, 动作率达到90%以上.

4、电气三大保护装用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5、坚决杜绝井下低压电缆超长供电。

6、电缆吊挂合格率达95%以上,电缆接头合格率达到100%。

7、防爆检查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或矿培训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性能和电气性能试验,由防爆专职验收员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并保存在开关等电气设备壳体内,方可入井使用。

9、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建立以下资料:

(1)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电气性能和电气保护性能的检验记录。 (2)、小型电器,电缆的修理,试验统计资料。 (3)、油浸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资料。 (4)、典型电气事故记录和事故报告。 (5)、采煤、机掘、工程工作面的供电设计资料。

(6)井下供电系统图和电气设备布置图、通讯系统图。

10、井下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和局扇风电闭锁,以及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电气保护失效的电气设备不准送电运行,经维修后仍不能实现保护时,需请示机电领导,采取相应的措施,许可后可临时送电。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失效的保护更换。

11、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必须由使用维修单位对故障线路进行测试,找出故障点,处理后方可送电。

12、工掘巷道的局部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风电闭锁和瓦电闭锁。

13、机电科电管组每季度对井下变电峒室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器进行一次计算、整定、校验(负荷变化随时整定)对变电峒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进行一次测试处理。

二、检查管理措施

1、坚持例会制度,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电气副总主持的安全例会,解决电气安全问题,研究部署电气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通报全矿井电气安全的管理情况。

2、机电科防爆组和小分队负责全矿井下防爆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片包点,责任到人的分工方式,按巡回检查图表,对采掘队组每周检查两次,其它单位每周检查一次。

3、现场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现场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定出时间限期处理,并负责复查,落实问题是否处理。

4、如果现场检查时发现失爆现象,如用铜、铝、铅丝代替保险,明火操作、老鼠洞、羊尾巴等,防爆检查员有权责令队组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组织处理,同时报矿、科调度室和有关机电领导,直到把失爆问题处理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在事后按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罚。

5、防爆检查人员每日查出的问题出井后立即填写通知单,经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留存区队尽快解决,同时机电科值班科长在当天下午作业会上做出通报。

6、对在检查中出现殴打、谩骂、围攻质检人员的行为,汇报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后进行严肃处理。

7、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包括五小电器设备)根根电缆有人管,并要留名挂牌、负责到人。

8、建立反考核制度,防爆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已的职责,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检查不到位出现下述情况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1)、检查质量不高,出现漏检,误检。 (2)、对巷道内停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设备,三天内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上井的。 (3)、动态图更新不及时,增减负荷不清的。

(4)通知单未及时下发的和未与区队三定签字的。

(5)违反劳动组织纪律的,下井不到位或利用检查,循私舞弊的。

(6)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降一级工、第三次开到再就业中心。

9、全矿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上会进行“三定”,并将完整的检查资料,由机电科防爆组存档保管,作为月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处罚条例

1、每查出一台失爆,罚所属的区队30元,机电区长50元,包机责任者50元,罚单位集体200元,出现多台失爆累计扣罚。

2、对于重大失爆如“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以及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明火操作等,给予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撤职处分,对责任者予以降级、调离原工作岗位、开除留用或下岗。对各类电气保护应装而不装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者公开检查。

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局部接地极的,每缺一处罚安装单位100元,多处短缺,累计扣罚,运行中的保护接地装置每一处不合格罚维护单位50元,包机者30元,出现多处不合格累计扣罚。

4、漏电保护,应装而不装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者(包括指挥和操作者)100元。

5、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处不合格罚机电队长20元,包机责任者20元。

6、未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的,罚直接指挥的50元,罚集体300元,擅自甩掉风电、瓦电闭锁的,罚责任者、指挥者各100元。

7、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未装设或装设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单位集体200元。

8、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台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单位集体200元。

9、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定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者10元。

1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带有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没有合格证的,每发现一台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者20元。

11、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指挥者50元,操作者30元。

12、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经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30元。

13、井下盘区皮带未按规定装设皮带保护或保护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单位集体200元。

14、峒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20元。

15、凡绞车的双向护绳板或压绳板,不使用或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正职100元,托绳辊不安装,罚使用单位正职100元。

16、对检查出的设备不完好(包括开关不上架),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30元,包机责任者50元。

17、各类设备包括小型设备的外壳出现油漆脱落,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30元。

18、对于各类保护等应装为设接地极的设备,未装设接地极或接地极装设不合格(包括接地极松、接地棒埋设半截等),每发现一次,罚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30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运输、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仓库的建筑的设置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仓库与周围建筑物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经常保持畅通。

2、贮存易燃、易爆的仓库,所有电器设备和电器照明装置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措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3、生产、运输、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都应该安装导除静电的设施装置。

4、加强通风清尘等措施,使其不致达到燃烧、爆炸的浓度。

5、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6、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的距离。

7、能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8、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9、生产、运输、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岗位。

10、必须做到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检查情况要做好记录。

入井设备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严把入井设备的质量关,确保入井设备的完好状况,保持其在井下的工作性能,进一步深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井下设备的综合完好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验收领导组 组 长:机电科长 副组长:防爆组组长 下设各专业验收领导小组

1、综采、综掘设备验收领导组

2、大型设备验收领导组

3、电气设备验收领导组

4、成立验收办公室

二、验收规定

1、采煤机、工运机等大宗设备必须在地面组装,进行试运转,由综采副总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

2、加工部件由各使用单位绘制出合格图纸,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对井上机电队下加工委托单。机电科收到图纸后要认真审核,并登记存档。井上机电队加工完的部件由验收组按图纸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加工件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3、各单位所需修理设备和配件,必须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由机电科向井上机电队下达修理委托书,指令修理单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修理。入井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机电队长、修理单位负责人、机电科共同验收,使用单位机电队长不参加验收的设备不能入井。

4、入库半年以上的设备,在入井前必须重新验收,进行试运转,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下井。

5、验收办公室负责日常使用设备的动态验收工作,如各类电机、低压开关、绞车等。千伏级以上的开关由电气设备验收领导组负责验收。

三、产品质量要求

1、验收人员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2、修复后的电机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并带电运转1小时以上,测定空载电流,电机温升情况,检验水冷电机水路畅通。所测定各种技术数据符合标准要求,留好记录。

3、各种开关验收,必须带电反复吸合、分断多次,并测试其绝缘阻值,观察吸合情况、声响、机构是否正常,要求开关内排线必须整齐。

4、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在出厂和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符合防爆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验收组人员填写好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

5、整机修理后必须进行试运转,采煤机连续运转8小时以上,工运机、破碎机、转载机连续运转4小时以上,皮带机连续运转2小时以上,试运转中,观察各部位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响、变味、高温、振动等现象,必须停机检查处理。

6、修理过程中设备、配件质量,由承修单位负责把关。加工过程中,每道工序质量由机修厂负责检验。出厂的产品,由验收组负责验收。

7、设备上主要部件的修复,必须进行运转试验,如采煤机牵引部、截割部、各种减速机、Ф800以上滚筒、液联等部件,保证质量可靠。

8、机加工件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加工,保证工件精度和工艺要求,材料选用和热处理及机械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9、铆焊件符合图纸尺寸要求,选择好合适焊条,保证焊接性能。焊接按规定留有焊缝,焊缝要均匀,饱满,无砂眼,无锐角,接头要平滑过渡,保证足够机械强度。

10、铸、锻件按施工工艺,保证外观质量,加工余量。工件不得有气孔、砂眼、裂纹、折叠等缺陷,形状尺寸满足图纸要求。

11、用氧、电焊切割后的工件表面必须光滑、平整。

四、考核办法

1、修理和加工使用后,设备或零配件,在规定运行时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无偿修理,矿不再支付修理费,并追究修理者责任。

2、不能按期完成矿重点工程项目、搬家准备、月度检修所需设备和零配件罚扣除该件全部产值工资。罚单位主要领导50~100元。

3、机电科、后勤科大力协助矿内部修理厂,积极组织修复设备和加工零件所需配件和材料,如不按期到货,又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罚该单位主要领导50~100元,集体100~500元。

4、由于修理和加工所需配件和材料不及时到位而延误工期,对修理和加工单位不做考核。

5、井上机电队因所需修理任务不足,没完成产值计划,对修理单位不做考核。

6、设备入井后,在使用15天内发生故障,由机电事故追查组进行追查,追查修理单位的责任;15天后发生故障,追查使用单位的责任,根据情节对责任者进行罚款、降级、开除留用处分。

7、若使用单位所需机加工件不能使用,如果图纸有误,罚绘图人员50—100元,如果加工有误,罚井上机电队加工人员50—100元。

8、设备配件及加工件,生产单位不能使用或者造成事故,追究验收组人员责任。

9、机电科验收组及有关干部,执行与井上机电队计件工资挂钩办法,全月无质量问题,以计件工资的1%作为责任奖,进行奖励。如果发生一次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1小时以内事故,扣除责任奖10%。每发生一次较大质量问题,影响生产2~4小时事故,扣除责任奖50%,发生一次重大质量问题,扣除全部责任奖,并对验收人员罚款100—200元。分管科长及有关干部罚款50—100元。

10、验收组人员不按标准验收,入井后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对责任者,进行降一级工处分并调离验收组。

11、出井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执行《四台矿设备出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临时接电安全管理制度

1、井下临时接电,必须到电管组开停电工作票。

2、停送电前,应通知停送电影响单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3、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人员应熟悉停送电范围的供电系统,防止停错电、送错电。

5、停电后,应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完好验电笔进行验电。停电后的开关应进行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6、停电后的开关应闭锁,并在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7、坚决杜绝明火作业和带电检修搬迁设备。

8、防爆组应对临时供电点进行跟踪检查。

9、对于不开工作票工作和出现失爆的单位和责任者应按机电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井下边远区域死角部分电气防爆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边远区域和死角部分的电气防爆检查和设备的检修是机电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一个安全隐患区域,因此针对性地制定了本制度。

一、偏远和死角地带的防爆检查

1、为了全方位检查到死角和偏远地带,防爆组星期一至星期五按巡回图表包片范围进行检查。检查前通知被检单位陪检,检查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处理的,现场处理,不能现场解决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科、矿领导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2、每周六集中起来全面彻底地对偏远和死角地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为了确保职工的自身安全,死角和偏远地方的检查,必须配置二名检查工,不得单独行为。必要时应请通风区瓦斯检员协助检查。

4、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填写通知单,并要求分管单位领导签字认可。

二、偏远和死角地带的设备检修

1、偏远和死角地带的设备应定期检修、各相关单位,每月排月检计划,并按月检计划认真检修。

2、加强偏远和死角地带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失爆,确保原相矿偏远地带和死角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考

偏远和死角地带的检查力度应加强、考核力度应加大,按其它地方考核力度的5~10倍进行考核。

主扇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是矿井生产的咽喉要道,各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发现闲杂人员、车辆进入罚司机200元。

2、主扇机房属矿井生产的要害场所,外来人员参观或学习,要事先与本矿联系,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且须持有关单位的证明,方可出入,否则罚有关人员200元。

3、主扇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应熟悉本机房的设备构造,性能及其通风机和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能熟练操作和倒机运行。

4、主扇司机24小时不间断巡视设备运行状况,认真详细地填写各种记录,任何人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经发现,扣100元。

5、交接班工作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班司机必须保持机房内外干净,整齐,接班司机必须现场巡视设备及其它设施一周,一切正常后方可接班,否则,接班司机有权不接班。

6、当班司机一律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调离本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将按“三违”处理,夜间两人必须轮流巡查设备运行情况。

7、干部严格执行上岗查岗制,不间断地深入机房,进行现场管理,查找问题,以便于合理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8、检修工及包机组长应对运行风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干部反映,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巡查,罚有关人员100元。

9、风机正常倒运行,必须实行严格审批制,认真地按措施内容来操作,区干部必须在现场指挥,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否则罚相关人员200元。

主扇定期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是矿井生产的重要设备,必须按定期检修图表,严格执行周期性检修制度。

2、定检期间,不得影响另一台主扇的正常运转,且能够及时恢复其正常运行,如果确实需要大量的时间来检修,必须制定详实的单台主扇运行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批完毕后,方可开工,否则将视“三违”处理。

3、主通风机必须建立详细的包机制,且检修期间的每项工作必须进行周密的安排,完成任务后需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完好标准》来认真组织验收,未完成任务或损坏设备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100~200元的处罚。

4、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四包”指: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

5、定检中的每项工作,必须由包机组的成员参加,并设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记录的扣有关人员50元。

6、设备定检周期结束,应对风机进行空运转,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否则,罚包机组长50元。

设备定期检修制及包机制

1、按定期检修图表,严格执行周期性检修制度。

2、每项定检计划,由有关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周密安排,包机组成员严格按计划执行,发现一次未执行,扣有关人员50元。

3、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是:(1)、定人员,配齐人员,固定岗位(2)、定设备,确定包机范围;(3)、定任务,根据所包设备情况和成员的职责,确定管理、操作、维修的工作内容。四包是:(1)包使用,操作专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2)、包管理,按照《煤炭设备管理规程》管好所包设备;(3)、包维修,认真按质量标准和设备维修规程,维护保养和检修所包设备;(4)、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认真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故障时间,保证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4、定检中每项工作必须由包机成员参与,并设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否则扣有关人员5分。

5、定检后按质量标准验收,包机设备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质量标准化要求。

6、定检后的技术资料存档,为下次定检提供计划依据。

7、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检修情况及记录是否齐全,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

8、年度大检修,必须依照措施,保证时间,特殊情况经矿值班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检修,但时间不得压缩。

采掘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适 应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时提出地质报告书

技术部门应于采掘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负责提出经科长签字、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报 告书”交规程编制单位,供编制作业规程之用。其内容包括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顶板孔位置及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要素,地质构造,冲刷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情况。

另外,在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机电部门应提供供电系统图、机电设备配备情况和有关 资料;通风区应提供通风、瓦斯、煤尘、洒水等资料;计划部门和工资部门应提供各项控制指标、定员定额等资料。

二、开采(或掘进)方法论证

在正式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前,要广泛征求本区队干部和有经验的工人意见,对开 采(或掘进)方法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开始作业规程初稿的编制。

三、编制

1、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在开工前按一定程序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2、作业规程要依据煤层的地质说明书、技术条件,按盘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要求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为:①凡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②凡煤矿安全规程中无规定,而又对安全作业有影响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明确规定③凡煤矿安全规程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

3、作业规程中劳动组织部分的编制要符合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公司目前执行的各工种定额,必须按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要积极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充分利用人力和物力,要有较好的技术经济效果,保证安全生产。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的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写。编写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区、队干部、工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在开工前的20天编写完毕,经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签署后上报生产技术科组织审批。开工前10天必须打印审批完毕,以便向工人贯彻,并送交有关单位。

5、编制规程的技术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要有技术依据。一律不准沿用和套用旧规程。支护方式和顶板管理必须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计算确定,计算过程应列在规程中。

6、每一个回采工作面要编制一份作业规程,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该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即行作废,但必须提前编写好工作面的搬家准备措施。

7、新开采煤层、新开盘区首采面的综合机械化掘进作业规程,由矿生产技术科于开工前20天报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8、刀柱工作面投产后切眼的掘进应纳入回采作业规程。

9、工掘工作面规程的编制要求:①矿井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集中石门巷的每个掘进面编一本规程②盘区轨道巷、回风巷、同时掘进时可共同编写一本作业规程③回采顺槽(包括切眼)应每巷道编一本规程。

10、要把矿压观测方法、内容、要求纳入作业规程。其中,综采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支护质量观测。

11、要把几年来行之有效的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掘进工作面“前探支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规程。

四、审批

1、作业规程必须及时审批,未审批完毕不准开工。否则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的要从严处理。

2、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或总工程师委托有关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调度、安监、后勤、劳资、机电、通风等有关科室和采掘队组集体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然后按规程要求把会审名单、日期、意见附到正式文本后面,有关科室、区队、生产矿长在规程正式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生效。严禁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3、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不得审批。

4、每月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调度、安监、后勤、劳资、机电、通风等有关科室和采掘队组对规程进行一次复审。

五、贯彻

1、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应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十天由区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向施工队组的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讲解和贯彻,同时安全检查部门及其他科室必须向安监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贯彻。

2、队组工人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并要建立签名登记本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凡因公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课。

3、在本工作面进行工作的辅助单位人员,必须由其在籍单位贯彻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对本工作面参观、学习的外单位人员,由技术科负责向他们贯彻作业规程。

4、坚持日常生产过程中的规程贯彻制度,必须反复贯彻作业规程,要求每月贯彻次数不少于两次,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技术员100元/月。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未贯彻的情况下,不准开工,若无规程贯彻记录进行生产,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要从严处理。

6、掘进工作面附近必须设置巷道布置及避灾路线图板、巷道断面图板、炮眼布置、放炮顺序及截割顺序图板,以加强职工对作业规程的理解和掌握。

7、矿的行政、技术领导及其业务部门应经常定期检查作业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必须及时纠正,如果情节严重,存在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生产,并追究区队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

1、采掘队组员工必须熟练掌握规程各项要求,按工种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者应限期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调离本岗位。

2、对作业规程的考试工作,由技术科会同区队技术人员组织。完成出题、监考、判卷等考试的全过程,并建立规程考试台帐,考卷作为资料由区队保管。

七、实施

1、采掘队组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组织生产,所有工种、工序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监人员必须在工作面现场进行监察和检查,保证作业规程的实施。

3、安全检查部门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八、补充修改

1、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要先由区队提出修改意见。经生产技术、地质、安监等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区队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根据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开采情况及时对作业规程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制定临时安全技术措施。

3、经批准的临时措施,必须按“规程规定”组织学习、实施。

九、总结评比、归档

1、采掘工作面结束后,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写出采掘“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矿技术科存档,一份区队保管。

2、作业规程由矿技术科负责实行档案管理,所有的采掘作业规程,修改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都要存档,并对作业规程进行编号,由“采”或“掘”字6位数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年别,中间两位为矿别,后两位为规程编号,编号顺序统一由技术科掌握。

3、作业规程装订要规范化,文字插图全部由计算机完成,封面列工作面名称、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技术科、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劳资科、区队长、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编制者、编制日期等。

4、技术人员要认真校核,文句要通顺,消灭错别字,装订成册后的规程文本达到内容齐全,文字简明通顺,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用词准确(使用专业术语),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美观,达到正规书刊的标准。

5、作业规程由矿计算中心统一打印、装订;规程用纸统一用A4纸。

6、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评比,优秀者给予奖励。

十、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格式

(一)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1、工作面地质概况:①工作面井上下位置与临近情况,附井上下对照图②煤层特征③围岩情况,附顶板钻孔柱状图和综合柱状图④煤层地质构造情况⑤地质水文情况⑥工作面的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可采期,采区和工作面的回采率。

2、巷道布置:①工作面长度、走向长度,可采走向长度、停采线位置②顺槽煤柱宽度、位置。③顺槽断面、布置方式,横硐和密闭的位置,附1:1000平面图和剖面图、④“各大”系统,并有附图。

3、采煤方法:采煤方法的选择、采高、循环进度等有关参数选择的依据。(附工作面层面布置图)

4、生产工艺:①工作面机电设备的配备情况②割煤顺序,进刀方式,移溜方式(附采煤机进刀方式图)③作业形式与劳动组织,绘制正规循环图表,以定员定额为依据,绘制工种定额定员劳动组织出勤表。

5、顶板管理和支架说明书:①根据顶板岩性,确定顶板管理方法,附支架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②备用支护物料的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③人工强制放顶的方法④上下顺槽及安全出口的管理⑤放顶工作。

6、“一通三防”管理:①通风:风量配备、风速、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的措施②防火、防尘、防瓦斯及防其它有害气体的措施。

7、煤质管理:作业规程中要编入煤质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规定。

8、经济技术指标表。

9、安全技术组织措施:①对工作面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的要求②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③分层开采的假顶管理办法,采高的控制,防止漏顶扯网的措施④移架、支回柱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⑤避灾路线。

10、审批意见。

(二)、采煤工作面人工强制放顶

1、工作面概况:①工作面参数②围岩情况③水文情况。

2、采空区顶板处理:①放顶方法,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分开说明②钻机的选择③炸药种类的选择④放顶参数的确定。

3、施工组织。(包括放顶和生产的关系)

4、安全技术措施。

5、表格和图:①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参数表②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孔布置图③装药结构图④爆破网络图。附爆破说明书。

(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1、概况:①井巷特征和服务年限②巷道所穿过地段的地质构造,附纵剖面图(1:2000)和上下层对照图③煤层及围岩特征,附综合柱状图④掘进范围内水文地质情况。

2、巷道布置:①巷道布置依据②按比例绘制巷道布置平剖面图。

3、施工工艺:①打眼放炮,附爆破说明书②截割顺序(使用掘进机时)和方法③运输的方法④支护。

4、“一通三防”管理:①通风系统、通风量、通风方法及设施②通风监测仪表布置③综合防火、防尘、防瓦斯措施等④机掘工作面必须加强洒水防尘措施。

5、煤质管理:作业规程中要编入煤质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规定。

6、掘进机械及工具配备列表。

7、循环作业图表、工作定额、定员、劳动组织形式、工人出勤图表。

8、经济技术指标表。

9、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0、审批意见。

采掘运技术资料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我矿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形成完善的技术资料体系,为矿井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 的技术保证,特制定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一、盘区和工作面的设计:

1、盘区设计内容及管理办法按同煤生字(1987)第449号文件规定执行。

2、技术科应根据本盘区的盘区概况、地质特征等情况及通风区报的盘区开采方案进行风量计算与分配、盘区负压及等积孔计算等有关内容;及机电科根据盘区的开采方案报的盘区达产后的电力负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供电系统及采区变电所设备选型及电缆选择计算、信号通讯与照明按盘区设计审批要求负责盘区设计的编制。

3、技术科必须在施工前一个月把盘区设计报批完毕,交送施工单位。

4、设计内容要齐全完整,图纸说明书要规范,且全部用计算机完成。

5、综采工作面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机电、地质、通风等单位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进行会审,严禁传阅审批。

6、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要归档管理。

7、以上内容不按要求完成者罚责任者200元。

二、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考核办法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严格按“地质报告书”、“论证”、“编制”、“审批”、“贯彻”、“考试”、“实施”、“补充修改”、“总结评比”、“归档”十个环节管理。

2、编制作业规程前30天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供有关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有关通风、瓦斯、煤尘等资料,井下机电队队提供供电系统图,机电科提供机电设备配备资料。

3、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20天编制打印完毕,开工前10天报批完毕。

4、作业规程装订要统一规范,全部实现计算机编制。

5、作业规程内容必须详实正确,不允许出现错误,包括错别字。

6、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乎要求罚责任者50元。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矿井内井下所有的临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2、采掘工作面有顶板、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矿压、瓦斯涌出等隐患时,必须制定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或支护方式不适应顶板岩性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火区的恢复生产、回收巷道煤柱和旧区重复准备(或掘进)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通风处、安全监察部备案。

5、采掘工作面过(探)老峒、老空、初次放顶、过大地质构造或较破碎地带以及回采工作面停采准备,要专门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施工队组进行会审。

6、掘进巷道在贯通前(普掘20m、机掘50m)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内容详实全面,字迹工整,插图正确清晰。

8、安全技术措施用纸规范,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整齐。

9、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科室、施工队组审批后,经生产矿长批准后生效,审批必须及时,正常工程施工措施提前三天审批完毕,应急临时工程措施必须在开工两小时前审批完毕。

10、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员工进行贯彻,并记录存档。

11、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乎要求罚责任者50元。

四、井巷施工总结内容:

1、井巷工程对应的井上、下位置。

2、井巷工程原设计长度,走向、用途、断面、特征、巷道性质、支护、坡度及本工程附属的技措工程参数:如车场、峒室等,并用图示。

3、井巷工程实际施工中修改的技术参数,包括修改工程原因、具体位置、实际技术特征、效果。

4、井巷工程中遇到的地质构造(断层、陷落柱、冲刷、褶曲等),用文字详细阐述,并用图示清晰表达,反映地质构造特征及具体位置。

5、井巷工程所揭露的煤层实际变化情况及巷道坡度变化情况,用剖面图表示出来。

6、施工总结要求在停工后15天内由施工队组技术人员负责写出,经技术科审阅后备案。

7、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施工总结,责令限期完成并罚责任者50元;编写总结不符合实际、胡编滥造罚责任者50元,并限期重新编写。

五、回采工作面开采总结内容:

1、回采工作面概况,包括走向长度、倾向长度、煤层赋存情况、储量、采高、地质构造、水文、瓦斯等情况。

2、工作面开采情况,包括开采时间、采出煤量、单产情况、过地质构造情况、漏顶情况等。

3、对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分析,包括直接顶初步垮落、老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步距及强度等进行分析,并用文字详细阐述。

4、对回采工作建议和要求,包括支架对顶板的适应性、回采巷道支护方式、断面尺寸、端头支护、超前支护方式及机电管理等。

5、特殊条件下的开采情况,如火下开采、顶水开采、三下开采等情况要详细阐述采取哪些措施,效果如何等。

6、开采总结要求在停采后20天内由施工队组技术负责人写完,交技术科审阅后备案。

7、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施工总结,责令限期完成并罚责任者50元;编写总结不符合实际、胡编滥造罚责任者50元,并限期重新编写。

六、运输资料管理办法:

1、运输单位负责整理矿井运输系统图,包括运输设备、设施图纸,及各项工程设施的技术措施。

2、相关运输单位要有斜井人车和斜井跑车防护装置系统说明,以及完整的事故记录。

3、要求每年由矿分管技术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并重新编制一次矿井轨道运输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4、以上资料缺一项罚责任人50元,资料内容不合乎规范罚责任人50元。

七、其它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采掘队组必须有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原始记录,没有或不完善罚责任者50元。

2、综采队组要有日常矿压观测资料和每月一次的工作面地质预报,没有或不完善罚责任者50元。

3、采掘运技术资料要归档管理,归档应按专业类别、盘区、工作面及日期分类整理,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4、无作业规程复审记录的或不完善的罚分管技术员200元,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无贯彻记录或不完善的,罚责任人200元,区队必须进行作业规程的考试,未组织考试或无考试记录的罚队组分管技术员200元。

5、技术科每月通知施工队组按要求将技术资料送交技术科,并对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备案,对检查不合格者按管理办法执行罚款,不按要求及时上交受检的,罚责任者200元。

工掘巷道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工掘队组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队组的整体素质,加强井巷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使巷道的质量达到更精、更细,在总结以往井巷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一套新的工掘巷道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一、各部门的职责:

1、技术科负责矿井内所有工掘队组的工程质量考核及验收工作。

2、技术科负责日常各种井巷技措工程的验收、管理。

3、技术科负责矿井井巷工程进尺及岩性的验收工作。

4、安监站负责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二、工掘巷道验收标准

1、锚杆支护巷道规格质量净宽偏差应在-50~150mm,净高偏差应在-30~150mm,锚杆支护排距成直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0~100mm,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规定值,锚杆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为1~3cm,锚杆角度不得小于75°,托板紧贴顶板,锚杆螺母必须拧紧,锚杆托板、螺帽、垫片齐全完好。

2、采用锚索支护的巷道,锚索排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必须达到30Mp,锚索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长度为20~30cm,锚索钢托板紧贴顶板,锁具牢固可靠有效。

3、架棚巷道,巷道净高、净宽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0~50mm,棚间距偏差不得大于100mm,棚子不得前倾后仰,棚梁、接口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刹顶背帮数量、规格、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材质完好,无损坏,上山巷道棚子应迎山有力,不得后仰,棚梁垂直巷道中心线,无明显偏差,撑拉杆应做到齐全、有效、完好。棚梁两端应保持水平,梁端扭距不得超过100mm,棚子叉角符合设计要求。

4、无论架棚巷道还是锚杆支护巷道,成形要好,底板无明显起伏,(受地质构造影响除外),底板巷帮平整成线,巷内无积水、无浮煤、无杂物。

5、巷道帮网及护帮锚杆支护牢固可靠,帮网铺设紧贴煤壁,护帮锚杆齐全有效。护帮锚杆成对布置,间距为1500mm,对炸帮较严重的巷道护帮锚杆可采用五花布置,间距可缩为1000mm。

6、巷道内所有管路、线路要吊挂标准整齐,轨道垫道芯要埋住枕木,成一直线。

7、盘区轨道巷、顺槽掘进必须留设一定的浮煤,以便钉道后垫道心,其余井巷(尤其切眼)不允许留浮煤。

8、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后,贯通点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9、临时技措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三、井巷工程验收细则

(一)、施工队组

1、施工队组严格按照技术科下达的巷道开口通知单及作业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做到井巷工程一次成型,严禁二次返工。

2、施工队组对职能部门检查出的巷道质量问题,必须按规定期限处理好,并通知技术科。

3、施工队组每旬末必须对本旬所掘巷道或施工工程进行一次自检,自检结果必须于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下午3点前交技术科分管技术员自检结果由区队技术员填写,队长、技术员签字。

4、施工队组实行班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掌握验收标准,做到记录齐全有效,真实可靠,每月月底由区队技术员报技术科分管技术员复查。

(二)、技术科

1、技术科每旬末对井巷工程进行一次验收,并及时制表报矿有关单位。

2、技术科每次给线时,必须核定巷道是否按中、腰线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及队组。

3、各分管盘区技术员,必须熟悉本盘区的每条巷道的断面设计及时掌握巷道变更设计,了解巷道设计意图。

4、井巷工程掘进期间,机掘每旬验收一次,普掘每半月验收一次,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区队,限期处理。

5、井巷工程进尺验收时,不成形工程、没按中线施工、浮煤矸超断面的1/3的巷道均不予验收,无设计巷道不验收。

6、验收时必须挂线(中线、腰线),左右帮分别查验,挂线时注意复检中线情况,发现中线有偏差,必须及时汇报。

7、挂线后,巷道每10米测一组数据,巷道净宽要求中线距任何一帮间距不小于50mm,巷道净高不小于设计规定150mm。

8、每月上、中旬验收通知队组技术员参加,月底验收通知队长和技术员参加,每次验收后用专用验收记录本做记录,并返还队组队长签字,要求在备注处明确标出所出现的问题。

9、工程竣工验收(巷道竣工或大的技措工程竣工)由采煤副总、准备副总和开拓副总牵头组织验收,由技术、安监、调度、准备区、综采、放顶队、施工队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验收,现场进行“三定”,并追踪落实,由技术科填写井巷工程竣工验收单,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对无故不参加验收的单位负责人给予100元罚款。

10、巷道竣工验收,要求在设备拆撤前完成,皮带巷要提前5天通知地质科给出皮中线,和施工组队长、技术员全巷道挂线复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队组处理并返还队长签字。

11、验收考核:①依据验收结果,每发现1米当月不合格进尺,扣除当月进尺1米,剩余进尺为该队本月的有效进尺,并将验收情况通知队组,需解决的问题通知队组在3~5天内处理完毕,并进行处理后重新验收,如果队组没有处理,则在原扣罚基础上再加一倍扣罚②技措工程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设计或要求不予验收③吊装峒室、绞车窝、切巷壁龛、切巷绞车窝、壁龛倒角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不予验收④锚杆、锚索、钢棚及网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值,按规定处罚。

(四)、安监站

每月末对全矿工掘巷道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验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调度室

负责组织井巷开工前的验收,提前一天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现场进行“三定”,对无故不参加的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六)、所有验收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规定进行验收,实事求是,决不能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罚款或调换岗位。

井巷月检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井巷月度检修工作,使月度井巷检修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真正发挥其作用,杜绝各类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每月各生产队组设专人对所管辖范围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巷道的顶、帮、支护等情况,需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需立即处理而又需停产解决的按月检项目上报,必须在二十日前把月度检修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对不按时上报井巷检修项目的队组集体罚款500元。

2、对矿井内各盘区巷、风井、运输大巷等每月二十日前或“五·一”或“十·一”检修前由技术科牵头,组织安监、通风、调度按小组对各自分管范围,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后交生产技术科。

3、所报的内容必须标明地点、工程量、用工数、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备注要标明所要说明的内容及要求。

4、生产技术科将上述检修项目汇总后,由生产矿长专门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井巷月度检修会,对检修项目进行筛选,立项后,由技术科整理出表并提前2~5天通知各施工单位,技术科会同施工单位人员到检修地点(本巷除外)熟悉路线,了解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5、各生产队组接到检修通知后,及时编写《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在检修前经有关单位及领导审批,并贯彻完毕。

6、各队组必须在检修前将所用物料,设备等下至指定地点,并码放(堆放)整齐。

7、各队组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负责人必须到位,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圆满完成各项检修项目。

8、检修结束后,由技术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

9、对完不成检修项目而又没有充足理由的队组集体罚款2000元。

10、生产队组在本巷内的检修项目矿不支付工资,其它地点按技措工程结算。 附:各区队井巷检修项目模底所管范围:

(1)各生产队组:对所管辖的范围为巷口前后10m到工作面(包括回风绕道)。 (2)通风区对各回风井、盘区回风巷负责。

(3)运输队:对各轨道运输大巷负责。对所管辖的轨道巷、材料斜井负责。 (4)保运队:对各盘区皮带巷、皮带运输大巷和主斜井负责。

加强采掘工作面及巷道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使我矿职工重新认识采掘工作面顶板状况,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意识,提高顶板管理 水平,减少各类顶板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目前的现状,现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1、加强地质的预测预报工作,地质科按规定要求打顶、底板孔,探明顶板岩性、结构等情况,确保地质资料详细、准确、可靠。

2、加强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

3、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做好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二、认真搞好矿压观测工作

1、技术科要全面负责矿压观测工作,各综采队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控,科学总结顶板矿压规律,及时准确进行顶板来压的预测预报。

2、综采工作面按三区五线或五区八线安设圆图自记仪,进行动态观测,工作面准备完毕后,由技术科矿压组负责在两天内完成圆图自记仪的安装,各综采队负责日常管理,不得私拆液管和损坏丢失仪表,发现私拆液管罚队组100元/次,损坏或丢失一块仪表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3、加强对综采支架工的管理,要求综采支架工积极配合矿压观测工作,各综采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即支架工的操作维修质量与其奖金挂钩,要求分片承包,设置责任牌,技术科负责每天的数据整理分析工作,根据圆图自记仪记录情况,要求圆图纸显示初撑力合格率80%,低于合格率部分罚队组20元/张。(圆图纸的合格率为每个循环的初撑力均不低于规定值)

三、加强放顶工作

1、综采工作面准备完毕,由队组负责放顶电气设备的安装,放顶设备由放顶队准备,确保初次放顶按期进行,若影响初次放顶工作,根据责任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2、循环放顶时,放顶队按要求进行打眼装药,综采队及时放顶,如发现机巷悬板超过规定,罚责任单位100元/次,情节严重将严厉处罚。若综采队不及时拉炮放顶,发现一次罚队组1000元。

3、风巷悬顶采用人工强制放顶,必须制定防瓦斯专项措施。

4、放顶时,炮眼深度、角度、眼距、装药量等重要参数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当采高小于2.5m时,顶板冒落高度达到采高的1.5倍以上,当采高大于等于2.5m,顶板冒落高度达到采高的2倍以上,保证放顶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放顶队必须及时补眼重新放顶,并罚放顶队100元/次。

四、强化综采工作面现场管理,提高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

1、综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生产进行处理: ⑴移架落后于机组后滚筒10m以上时;

⑵端头支护、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⑶采空区悬板大于5×10m时;

⑷支架有连续两架或两架以上不接顶;

⑸工作面顶板破碎有漏顶迹象;

⑹机道顶板冒落高度在0.3m 以上,且长度大于1.5m以上;

⑺机道顶板压力较大,煤壁片帮严重,机道宽度超过0.8~1.0m时。

2、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规定备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在距工作面300m左右的地方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车、行人。备用材料只能做为工作面支护使用,不准另做它用。备用支护材料使用后必须在三天内补充到规定数量的80%,否则罚队组500元。

3、各综采队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及时移架,减少机道空顶时间和面积,端面距不得超过规定值,由于片帮等原因造成端面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采取超前移架措施,超前移架后端面距大于500mm时,且工作面由于各种原因需停产超过6小时应采取刹顶措施,发现一处不采取措施,罚队组100元。

4、提高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消灭强支架、弱支护,主梁、前探梁必须保证接顶严实,有一架主梁或前梁不接顶(不连续)罚当班上岗干部10元/架,罚责任单位50元/架;支架连续两架或两架以上前梁或主梁不接顶罚当班上岗干部30元/架;罚责任单位100元/架。

5、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必须达到规定值,达不到的罚责任者50元、责任单位100元。

6、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3~5,确保液压系统和液压支架不受侵蚀,每天由技术科矿压观测工测试,要从液箱、工作面支架上,至少选三个点进行测量。有一点不合格视为不合格,发现一点不合格罚队组500元;如乳化液浓度低于0.5%,则罚队组1000元(其中上岗干部、队长,集体700元)。

7、泵站与支架液压系统要消灭跑、冒、滴、漏、串液现象,技术科每天检查,每发现一处(架)不合格罚队组20元。

8、工作面支架推移千斤不得有漏液现象,每发现一根漏液罚责任单位100元: (1)若工作面有足量的备用推移千斤而队组未及时更换,罚综采队100元/根。

(2)若工作面无备用或备用数量不够时,而原因是未及时领取入井,罚综采队100元/根;原因是机电科无备用或未及时修复,罚机电科100元/根。

9、各综采队推移千斤必须有10根以上的循环量,保证井下备用、更换、出井修复。否则罚机电科100元/根。

10、架棚顺槽,棚梁回收必须按规程规定执行;锚杆(索)顺槽支护,砼(钢)托板回收必须按规程规定执行,不能提前大面积回收,发现一次罚队组500元。

11、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支设,技术科每天检查,抽检率不低于10%,每有一根单体柱不合格罚队组30元,缺少支柱罚队组100元/根。

12、综采工作面停采前的顶板维护严格执行有关措施,停采后必须经有关单位验收后方可进行拆设备工作,否则罚队组1000元。

13、准备工作面切眼设备安装,必须按有关措施执行;工作面准备期间以及日常运输、工作过程中,施工队组不得损坏工作面或巷道内原有支护,每损坏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4、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时,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执行专项措施,否则罚队组500元。

五、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

1、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掘进: ⑴不使用前探支护或使用不合格;

⑵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距离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⑶支护滞后规程要求,超空顶作业;

⑷锚索支护滞后规程要求或没按要求上托板的; ⑸所施工巷道支护失效。

2、巷道开口、贯通、交岔点施工以及过地质构造带必须制定专门的加强支护措施。

3、架棚巷道要保证棚子质量,棚梁接触严密,棚子扭距、叉角符合规程要求,棚腿不得悬空,必须支在硬底上,撑拉杆齐全,帮顶要刹严背紧,棚距符合规程规定,以上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该架棚子不合格,罚队组20元/架,不合格的棚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否则累加罚款。

4、锚杆巷道保证锚杆角度不小于75°,并上双帽使用力矩扳手拧紧,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必须符合规定。锚杆托板接顶严实,外露长度不大于3cm,锚杆初锚力不小于2吨,每发现一根(一处)不合格,罚队组20元;锚索巷道保证锚索角度不小于80°,锚索托板接顶严实不松动,外露长度不大于30cm,锚索予紧力必须达到30Mpa,每发现一根(一处)不合格,罚队组20元;如锚杆角度小于70°,每发现一根罚责任者100元、责任单位300元;不合格的锚杆、锚索要求当班必须处理或补打。否则复查未处理,加倍罚款。锚杆(索)排间距超出规程规定,每发现一处罚队组20元。每50~100m试拉一组锚杆,每组不少于3根,每根锚固力不小于5吨,有一根不合格罚队组100元,不合格的锚杆立即在原位置附近补打。锚索滞后锚杆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要求,必须实现及时支护,当班注钢铰线,当班上托板,否则罚施工队组100元/次。

5、锚网支护的巷道,金属网沿走向每两卷间都要用铅丝将网串起形成一个整体,金属网的搭接以及铅丝扭接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没有按要求施工的,发现一处罚队组100元。

6、掘进过程中,超空顶作业,每发现一次罚1000元,若缺少支护每处罚50元。

7、工作面切眼掘出后施工队组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顶板维护,经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退。未经验收提前撤退者,罚队组2000元,未处理验收问题而撤退者,罚责任单位500元/处,并由责任单位重新处理。

六、大巷及盘区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机电科要具体承包分管的盘区和斜井,各生产科室要明确具体负责人,由调度室按季度排定各科室具体承包盘区,分管盘区的生产科室负责人要保证每旬对所分管盘区的三条盘区巷、斜井、峒室和联络巷的顶板和支护情况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隐患要及时反映并拿出处理方案。

2、各主要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区划分如下: (1)通风区对各回风井、盘区回风巷负责;

(2)运输队:对所管辖的轨道巷、副斜井负责;对各轨道运输大巷负责; (3)井下机队:对各盘区皮带巷、皮带运输大巷及各盘区变电所负责;

以上各单位要对生产场所的顶板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技术科要根据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派人下井落实,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然后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安排施工队组进行处理、消除隐患,施工队组要根据技术科提供的支护方案及时编制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安监站要对井下各类巷道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处理。

5、如发现故意损坏或拆卸原巷道支护的,根据情节轻重罚责任者100~1000元。

6、如各承包单位及主要负责单位出现不认真严格检查或检查出问题不及时汇报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轨道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强化矿井轨道运输管理,提高矿井轨道运输效率,确保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特制定 本办法。

一、责任区划分:

按大巷和盘区及斜井、地面,分成三个责任区,各自形成封闭的管理模式。

1、大巷责任区:轨道大巷,副斜井 (由运输队负责)

2、盘区责任区: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二、管理工作内容:

1、运输队负责大巷责任区内的轨道维修、完好、,文明生产以及按质量标准化要求上齐全各种牌板、标志灯箱、各种语言警示信号,并负责日常的巷道顶板检查工作和水沟管理。负责责任区负责区内的轨道、绞车、钢丝绳、信号的维修,安设维护斜井的阻车装置及托绳辊子、要求上齐全斜井语言声光信号、绞车联络信号、各种牌板、负责斜井各种管线吊挂和防尘工作。

2、井下机电队负责盘区的电缆吊挂,变电所

3、各队负责盘区责任区负责区内的轨道维修、排水、文明生产、顶板支护的日常管理、维护绞车信号、各种牌板以及标志灯箱、负责各种管线的吊挂和巷道冲洗、清理。

4、大巷及盘区实行分片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三、大巷责任区管理考核办法:

1、大巷的轨道质量包括轨距、水平、轨缝、接头平整度等,严格执行运输标准化规定,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元。

2、轨枕、扣件的安装质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元。

3、道床铺设必须使用同一种物料,须确保平整、均匀、捣实,有一处不合格(按5米一处)罚责任者10元。

4、大巷电缆吊挂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文明生产必须符合标准化。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元。

5、各盘区、硐室停车位置要设置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灯箱,车场、弯道、盘区入口须安设预报警信号装置,各巷口、硐室应设名称标志牌,缺一项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

7、道岔安装质量须符合标准化要求,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8、运输作业规程每年重新修订一次,否则单位主要领导及技术人员各罚100元。

9、岗位工严禁脱岗,必须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一经发现脱岗给予开除留用处分(岗位工包括正副斜井信号工、瓦斯员、安监工)等。

10、井下所有人员不得损坏大巷及盘区巷所有设施,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大巷及盘区巷随意丢弃废旧材料,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1、任何单位的物料车不得随意停放在大巷内,任何单位不得在大巷堆放物料设备,否则罚该单位责任者100元、责任单位300元。

12、人员在大巷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道(大巷检修人员除外),否则按“三违”处理。

煤仓、煤眼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煤仓、煤眼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杜绝各类隐患,特制定煤仓、煤眼管理办 法:

一、煤仓、煤眼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矿井新增煤仓、煤眼的设计由技术科负责,设计前要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布置恰当,经济合理,容量适当,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煤仓设计注重以下几点:①严格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②重点考虑流线体类型、锥度、锁口、滑道以及所用的材料;③煤仓上下口尽量避免处在同一垂直线上,以防止大块煤、矸砸坏溜煤嘴;④必须有保证煤仓上部与下部通讯联络的设计方案;⑤必须有永久性防水圈及煤仓上口防护拦。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允许偷工减料、随意降低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遇地质构造、仓壁涌水等情况,及时汇报设计部门,以便修改施工方案,采取措施,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技术部门及设计人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煤仓竣工后由技术科牵头组织施工单位、机运区、安监站、调度室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二、煤仓、煤眼日常管理与考核:

21、所有煤仓、煤眼必须坚持上齐用好篦条筛,篦条筛要求采煤工作面450×450mm;掘进工2作面300×300mm,采用工字钢加工。安监站、煤质科负责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对责任单位的领导进行处罚。

2、所有煤仓、煤眼必须上好防护栏,决不能构成人身安全隐患。所有煤仓上下口通讯联络畅通。

3、暂不使用的煤仓、煤眼由盘管队管理,正在使用的煤仓、煤眼由皮带的使用队组管理,并由通风区负责通风瓦斯的监督管理,煤嘴的闭合度要符合要求。

4、废弃的煤仓、煤眼严格按通风部门的设计及技术要求进行充填,煤仓、煤眼充填前把里面存有的浮煤、浮矸和其它杂物掏干净。

5、各厚煤层综采队必须坚持用好破碎机,各采掘队遇有漏顶、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时,大块岩石必须人工破碎成直径或边长小于300mm再上皮带。

6、严禁向煤仓、煤眼倾注任何杂物,严禁用皮带运输任何物料,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同时追究主要干部和上岗干部的责任。

7、严禁大块和长物料上皮带或落入煤仓、煤眼,如煤仓、煤眼发生堵塞,机运区皮带司机立即停机并向调度室和安监站汇报,查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责任者50元, 上岗干部100元。如果多个单位共用一个煤眼同在作业时间内,无法区分责任时,各单位一并处罚,煤仓、煤眼堵塞后,严禁继续向煤眼、煤仓溜煤,否则罚责任者50元,上岗干部100元。

8、各生产单位严格岗位责任制,增加岗位工种的责任心,生产队组皮带机司机,转载机司机,耙煤机司机均对煤仓、煤眼堵塞负有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发现堵塞影响生产,要严格处理,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煤仓要勤拉,不能超过一个圆班,该通风的必须保证通风,煤仓要保持每天拉空一次,以防瓦斯积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当天拉空的煤仓、煤眼,存煤时间也不得超过一周;不需要通风的必须留有一定的存煤。

10、严禁向煤眼、煤仓内放水,工作面由水先排,遇特殊情况吸不住时经矿有关领导同意可上皮带,所涉及的煤仓、煤眼要随溜随开,防止出现煤眼、煤仓堵塞或煤矸突然流下现象,如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岩石粘结性大,容易造成煤仓、煤眼堵塞,队组要制定专门措施。

11、煤眼上方或附近的洒水、转载点洒水必须雾化,管子和阀门不能跑水,有问题的必须在当班内处理完毕,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三、处理煤仓、煤眼堵塞的要求

1、经常容易堵塞的煤仓、煤眼,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用吊链(或回柱车)进行起吊锚链或钢丝绳(锚链或钢丝绳上焊接刮板),对煤仓或煤眼的煤矸进行松动或破坏其结构,使煤仓、煤眼疏通。

2、如确要放炮处理煤仓、煤眼堵塞时,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发现煤仓、煤眼堵塞,调度要按事故立即组织追查处理;②要提前办理审批单,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及矿值班领导签字后生效;③放炮处理煤仓堵塞要有安全技术措施;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30条执行;⑤瓦斯检查及时到位,要有工具和手段,确定煤仓、煤眼内瓦斯不超限,方可放炮,否则要用风机接风筒通风。

3、如放炮后也很难处理需采取别的办法处理时,要制定专门措施。

4、暂不使用或不经常使用的煤仓、煤眼上口用工字钢盖严,需留设通风口的煤眼与通风区协商留设,但必须设置防护栏及警示牌,以防人员坠入煤眼,并有封闭和开启措施。安监、通风技术部门要加强通风、瓦斯的监督和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处理。

四、所有煤仓、煤眼由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技术科等部门监督和管理,并执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管理混乱的单位给予处罚,对管理出色的单位给予奖励。

综采工作面停采、撤、稳支架的顶板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综采工作面在撤退及稳装过程中有效地控制顶板,降低支护成本,使综采工作 面停采时避开周期来压的影响,确保停采时机道及支架上方顶板完整,对综采工作面停采、撤、稳支架的顶板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停采线的设计

工作面停采线设计两个位置,距回风绕道30米为预留停采线,距回风绕道20米,为设 计停采线。

二、停采线的给线

1、停采线由技术科设计,队组技术员填写给线通知单,由地质科按通知单的要求,在一个星期内标出两条停采线的位置。

2、队组技术员在工作面可采长度不小于200米时下达停采线给线通知单,最终停采线的位置将根据工作面推进到距预留停采线15米时,由采煤副总组织技术、地质、调度、安监、队组深入现场,进行评估后确定。

三、工作面停采、铺网位置

1、顶板完整工作面

按预留停采线的位置,安排工作面停采,若工作面顶板完整,工作面将不再往前推进; 若工作面遇周期来压,顶板破碎,工作面将推进到预留停采线与设计停采线间的合适位 置或者推进到设计停采线的位置。

工作面停采后按设计要求掘出吊装硐室、绞车窝。

2、留顶煤或复合层顶板工作面

工作面推进到距最终停采线10米的位置为工作面铺金属网的起始位置。

距预留停采线10米的位置时,由采煤副总组织技术、地质、调度、安监、队组深入现 场进行评估,如工作面条件允许,顶板稳定,就开始铺金属网;如工作面遇周期来压顶板破碎,则在预留停采线前10米至设计停采线前10米之间选择铺网的位置。工作面停采后按设计要求掘出起吊峒室、绞车窝。

四、工作面停采的顶板管理

1、顶板完整工作面

(1)、工作面推进距停采线2米或2.8米时,支架停止前移,立即组织在支架主顶梁下、座箱前支设一根光头木柱,有自降现象的支架支设两根。

(2)、工作面推进到距停采线1.5米或2.0米时,工作面先停止割煤,在机道顶板上打一排锚杆,每一架对应位置布置一根锚杆。

(3)、工作面推进至停采线后,立即靠近煤壁支设一排单体支柱,配带1.2米花边钢梁,每架对应一根,花边梁垂直工作面,要求在16小时内支设完毕。然后在距煤壁0.7米或0.9米的位置,再打一排锚杆,每架一根,机道两排锚杆呈“三花”布置。

(4)、打完机道锚杆后,再在工作面机道中央每4米打一根锚索,在出架安全出口处至工作面第10个架范围内每3米打一根锚索。

(5)、工作面遇特殊情况如断层、顶板下沉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再做其它辅助支护。

2、留顶煤或复合层顶板工作面

(1)、工作面铺网严格按要求进行。铺网前由采煤副总组织有关单位检查现场顶板情况,确定刹钢梁的数量,当金属网移下主顶梁1至2米后,在前探梁上方平行工作面刹1至2根工字钢梁,工字钢使用3.5米的长梁,两根梁之间要重叠1米,要求工作面停采后钢梁到达支架主顶梁后柱靠前方。

(2)、工作面推进距停采线2米或2.8米时,支架停止前移,立即组织在支架主顶梁下、座箱前支设一根光头木柱,有自降现象的支架支设两根。

(3)、工作面推进距停采线1.5米或2.0米时,停止割煤,在机道顶板上方打一排锚杆,每架一根,金属网必须压在托板下。

(4)、工作面推进到停采线后,立即组织在支架前探梁上垂直工作面刹长工字钢梁,工字钢梁的另一端要紧靠煤壁,并在工字钢梁端用单体柱打紧支好,然后在距煤壁0.7米或0.9米的位置再打一排锚杆,每架一根,机道两排锚杆呈“三花”布置。

(5)、打完机道锚杆后,再在工作面机道中央每4米打一根锚索,在出架安全出口处至工作面第10个架范围内每3米打一根锚索。

(6)、金属网压入古塘不得小于1米,金属网垂下工作面煤壁1~1.5米,并在煤壁上打一排锚杆,每架一根,托板压住金属网,以防止片帮伤人。

(7)、工作面采煤机拆装的位置,前探梁上所刹钢梁,在靠煤壁一端,用两根锚杆固定,共固定7根或10根钢梁;在溜头、溜尾前探梁上所刹钢梁在靠煤壁一端用两根锚杆固定,各固定2根钢梁。

3、顺槽支护

(1)、顶板完整的工作面

两顺槽超前支护在工作面停采后,若原巷道没有锚索支护,超前支护10米范围内打双 排锚索,规格为2m×3m;若原巷道有锚索支护,超前支护不进行支护。 (2)、留顶煤或复合层顶板工作面

1、锚杆(索)支护巷道,不运输支架的巷道超前支护不进行支护;运输支架的巷道,在安全出口处打锚索吊3~5架间距为2米的工字钢梁。

2、架棚支护巷道,出支架的顺槽,靠近工作面的10架钢棚需用锚杆或锚索固定钢棚,另一条顺槽如不装运设备,则仍维持原有的超前支护,如需装运设备,则必须用锚杆固定钢棚。

3、采煤机在割机道的最后1刀煤时,底板提高20cm,以防止拉运支架时,支架运输碰到支柱。

五、工作面撤支架的顶板管理

1、掩护架的设置

工作面开始撤支架前,由采煤副总组织有关科室现场决定设置掩护架的数量,根据支架状况选择一个或两个状况好的支架作为掩护架,并在撤第10架之前设置好,排于机道内,靠煤壁的支架,距煤帮0.8~1.2米,两个支架之间保持0.3~0.5米的距离。

2、掩护架的前移

掩护架采取迈步前移,移动步距1.5米,掩护架前梁端距被撤支架保持0.2~0.4米的距离, 由回柱车将被撤支架旋转,拉离原位置后,立即进行支护,之后拉移靠古塘的掩护架,移至下一被撤支架前,升架达到初撑力后,再拉移靠工作面的掩护支架,两个掩护架切顶线保持一致。

3、顶板支护

支架撤走后,立即在被撤走支架的位置,支设两根单体支柱配带1.2米花边钢梁,支设二根带帽木柱。铺金属网的工作面还需支设一根戗网柱。支架上刹有钢梁时,单体柱需支设在钢梁下面。设一个掩护架时,必须在距近掩护架1米支一根戗网柱。要求单体柱必须回取,木支柱视情况而定,回柱时间选择在刚撤出支架位置支柱支设完毕,在移动掩护支架前,将前一架支柱回掉。

六、工作面稳架的顶板管理

1、稳设支架不得破坏切巷原有的支护,碰倒的支柱必须及时扶起。

2、架棚支护切巷,钢棚不得提前回取,每升紧一架支架,方可回取靠近支架的钢棚。极近距离煤层采空区下架棚巷道钢梁回收应在支架调向后、未升起之前进行回收本架棚梁,不准多回。

3、要求液压支架稳一架,升一架,不得出现连续两架不接顶,支架必须达到规定的初撑力。

4、工作面支架稳装完毕之后,在工作面开采之前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支设完毕超前、端头支护。

其它未涉及到的情况按所制定的专项措施执行。

巷道贯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 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前,地质科应提前标出贯通位置,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通风区编制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监、机电、地质等有关部门审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通风区备查及实施。

2、巷道贯通前,普掘巷道距贯通点20米,机掘巷道距贯通点50米,由地质科负责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通风区长、技术科、安监站、调度室、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等有关单位及领导。贯通通知单未审批完不准下达允许贯通申请单,若贯通通知单的下达影响了正常贯通,罚地质科责任人100元。

3、技术科在跨盘区贯通、使用不同导线系统巷道贯通测量前,应根据井巷贯通测量精度和施工工程的要求,以及井巷的用途、类型及运输方式等编制巷道测量设计书,当预计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时,应充分提高测量精度,不得已时,可申请改变施工方案。重要巷道贯通测量书由地质科负责报送集团公司。

4、在预计巷道贯通普掘前20米,机掘前50米时,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每班都要绘制进度图表,及时掌握巷道贯通的具体时间并通知有关人员,施工区(队)长通知通风区长,通风区长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按规定的检查次数进入被贯通地点检查瓦斯,风筒吊挂及通风情况,严防因冒顶、片帮原因在巷道贯通过程中造成通风不良,瓦斯积聚。

5、施工单位在距贯通10米时,要探3米,掘2米,边探边掘,每次放炮瓦检员都要到被贯通巷进行瓦斯检查。

6、贯通前一天施工单位审批允许贯通申请单,经施工区(队)长、通风区长(或技术主管)、安监站站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通。若施工队组私自贯通,给予队长撤职,给予责任人降级、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给予技术员罚款200元的处分。

7、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由开拓副总决定一个工作面向前继续掘进,对方工作面停止掘进,停掘工作面贯通前除瓦斯检查、排水工作外不准做任何工作,要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8、通风区必须提前做好巷道贯通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内容应包括:

(1)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

(2)对影响区域的风量,瓦斯检查安排。 (3)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4)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5)贯通时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9、贯通前,通风区要进行系统分析,对贯通可能影响的其他地点制定调风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区提前做好预处理措施。技术科必须派专人对被贯通巷道的顶板进行观测,若有问题及时安排队组加强维护,并督促队组维护被贯通巷的设备,避免损坏设备。贯通前10米,技术科设计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导队组严格按设计要求贯通。

10、贯通时,严格按措施和各级审批要求执行,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或被贯通巷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或被贯通巷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及其回风流以及被贯通巷贯通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所有能进入贯通点位置必须有专人警戒。

11、贯通前一天由生产矿长组织参加贯通工作的所有人员贯彻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安排布置贯通工作。贯通时通风区长(副区长)、安监站第一站长(或其他副站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否则给予200元罚款,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为现场总指挥,每次贯通通风区要留有记录。

12、对于贯通影响范围广,造成三条巷道以上风量发生变化,以及贯通旧巷、已采空和其它情况不明地点等,要编制措施报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贯通时总工程师、安全矿长要亲临现场由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13、贯通前后施工单位必须把工作面浮煤清理干净。贯通后,必须停止工作面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达到措施要求,方可恢复工作。技术科必须及时派专人到贯通现场,查看贯通情况及顶板情况,发现贯通于设计不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顶板异常及时支护。

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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