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秘密是关私法公司权力、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公司下属各地区办事处及每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密范围和保密事项
一、“公司秘密”包括“商业秘密”即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以及“公司”根据保密制度,其他制度及文件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泄秘”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因过错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知悉范围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
三、“文件资料”是指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信件、报告、传真、磁带、磁盘、光碟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
四、公司秘密包括以下保密事项:
1、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所做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收购、兼并、控股、企业改制、上市及其他战略性投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在推广销售、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信息;
4、公司诉讼或仲裁事项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等;
5、公司对处签订的章程、合同、协议、意向书;
6、公司的各种证、照以及总部的和项批文;
7、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各类行政、业务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及上报、下达的相互交流的内部文件、资料;
8、公司各部门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综合文件、资料;
9、公司财务运作、资金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
10、公司的人事档案、员工个人薪酬待遇、奖金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员工情况综合资料;
11、由公司做出的市场调查、可行性的规划方案研究报告、客户资料情况、营销策略、产品底价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等;
12、公司各部门所有印章、财务用章、法人章等;
1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司的各类信息;
14、营运过程过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 保密要求及措施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二、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上级领导批准;
三、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四、员工之间不可相互打听和攀比个人薪酬待遇,也不能任意公开自己的薪酬具体金额状况;在公共场合不随意讨论个人工资问题,以减少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之间利益上的矛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公司要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守制度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六、公司高、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七、员工在离职时,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将其保存所有与本岗位有关的工作资料交回公司,或征得公司同意后销毁;
八、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到其所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
九、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立即做出处理,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
第四章 责任和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相应扣罚其本人基础工资的10%-50%;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和保密事项的;
3、无意泄露公司秘密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
1、帮间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测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phone
3、故意或恶性违反保密制度的;
4、利用职权强制下属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
三、职能部门由于工作需要的,不视为违反本保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