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员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准生证明、出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 的复印件
2、费用票据原件、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消费清单(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3、如有产前检查票据,需提供相应的门诊病历(票据原件和门诊病历上的“医院名称、就诊日期等信息”需相对应)
4、如需转账请提供本人西安本地招商银行或中信银行卡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报销额度:顺产≤4000元
剖宫产≤6000元
备注:
1、自生育之日起60天内将所有报销材料交予我公司,逾期不予报销。
2、员工在西安当地工作必须在西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生育完才可正常报销。
3、如产前检查票据中有刷过一卡通,还需提供相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如门诊费用清单与票据中收费日期不一致,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4、如是配偶享受还需提供女方无工作证明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且报销额度减半.5、如是驻外生育还需提供驻外工作证明,且只收取一个地方的票据。
6、如无住院费用,产前检查票据不予报销
7、如果是在高新区参保的员工还需提供:诊断证明、银行卡复印件
二、小产及节育
1、结婚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2、票据原件、及相应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如有住院票据还需提供相应的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费用清单)
3、如需转账请提供本人西安本地招商银行或中信银行卡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引产配偶不能享受报销政策)
1、自生育之日起60天内将所有报销材料交予我公司,逾期不予报销。
2、员工在西安当地工作必须在西安市内生育,生育完才可正常报销。
3、如产前检查票据中有刷过一卡通,还需提供相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如门诊清单与票据中收费日期不一致,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三、宫外孕
1、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2、票据原件及相应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如有住院票据需提供相应的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消费清单)
3、如需转账请提供本人西安本地招商银行或中信银行卡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
1、自生育之日起60天内将所有报销材料交予我公司,逾期不予报销。
2、员工在西安当地工作必须在西安市内生育,生育完才可正常报销。
3、如产前检查票据中有刷过一卡通,还需提供相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如门诊清单与票据中收费日期不一致,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省人才咨询电话:029-8526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