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二〇一三年二月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确保平安林业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综治工作负总责。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日程,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个重要内容,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3、要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相应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保持单位稳定。
二、责任措施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局综治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年度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要有记录并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积极配套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要实行“三铁”(铁门、铁窗、铁柜),落实“六防”(人防、物防、技防、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
4、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5、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争创平安单位和职工平安家庭95%达
标。
6、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杜绝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8%以上。
7、做好后进和刑管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三、责任目标
1、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强化管理,杜绝单位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单位财物现象发生。
4、杜绝重大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刑事案件,保证单位内部无一人犯罪和劳动教养。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措施和责任目标,作为年度政绩和评选依据之一。
2、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当年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选、晋升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第一责任人若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