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埠口综合项目区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有关表格填表说明
1.组卷材料表于2014年3月25日下午5点前交齐,过期不候。
2.材料一律用碳素笔填写或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书写时字迹一定要清楚工整规范,可找人代写,也可从邮箱中下载填写或打印。
3.材料内需要贴照片的,提交前一定张贴完整。
4.材料中表1,类别处的方框内划“√”号,视本人情况选择一个。
5.表2中“数量”栏,可以不填。由验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填写。
6.表3 填写时注意字号大小,没有的事项填“无”,若任教学校较多表格不够时可以插入表格,户口所在地填到街道。
7.表5用A4纸复印时不用粘贴,但需要在右上角注明“材料5”。户口本复印件只复印索引页及本人那一页。
8.表格6.7.9填写时不能有空白事项,以上3份材料需要先到本人户口所在的村居开,由村主任签字,然后办好盖章手续,到项目区管委会盖本村公章。之后,表7到派出所盖章,表9统一收集,由工作小组收齐统一到区社保机构盖章。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带好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证件。
9.表10,每个时段必须由3人作证,表格不足时自行复印表格,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后面。
10.表14.15双面打印,第三次公示后填写此表,先交一份,经过核准后,再打印7份。请准备纸质版(与前面的材料一起上交)及电子版(自己保存)各一份。
11.本人签字的地方:必须是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代替。
12.组卷材料统一印发样表,符合条件人员到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表格材料不够的自己打印或复印。
《军埠口原民办代课教师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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