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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简答题

发布时间:2020-03-01 21:43: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北京电大经济法期末复习(08春)

案例:破产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劳动法。(案例参照作业类型)

题型: 单选,多选,判断,问答,案例.(单多判范围在导学书上)

说明: 此复习范围仅适用会计、金融专科的学员。

工商管理专科的经济法概论,虽然教材与会计、金融专科的相同,但是,考试却由中央电大命题。因为它是工商管理专科的必修课。

问答题重点掌握如下内容:

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

1.法的本质.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1.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法人的特征及构成条件.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1.厂长(经理)负责制

2.个人独资企业特征及设立条件

3.破产制度的功能、法律责任.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设立的条件、组织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第五章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

答:证券交易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流通和转让的行为。①上市交易的证券。《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②交易的方式。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③交易的限制。为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平、合理,证券法规定,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应受到限制:第一,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第二,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第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次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2.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答: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世界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注重公开原则的注册制;另一种是以美国部分州的“蓝天法”和芡陆国家为代表的、注重实质管理原则的核准制。

注册制,是指政府对证券发行事先不作实质条件之限制,发行者发行证券时,只须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如实详尽公布于众,并不得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的制

度。

注意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

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

3.证券上市的条件、程序 .

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③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六章合同法

1,简述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内容具体确定。要约人提出的要约必须具体确定,才便于相对人考虑是否作出承诺。②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的意思表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③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受要约人④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⑤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①一般构成要件是当事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构成要件仅有一项,即违约行为。②特殊构成要件是当事人承担特定形式的违约责任所应当具备的要件,如损害赔偿责任所要求的过错、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要件。

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的特点:①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②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③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

2.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答: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这里的“人”指包括自然人、法人。

专利权的客体,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争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3.商标的侵权行为有那些?

答: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第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第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第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第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八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为: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两者的目的不同、两者手段不同、两者的后果不同。

2.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

答: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广义上两者有一定的重合。此处指狭义。它们的区别为:①不平等竞争是由经营者外部条件(包括经济、法律、政策)不平等、不公平造成的,而不是由行为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等造成的②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则必然是违法行为③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不同。

第九章产品质量法

1.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承担那些义务?

答: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有:①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销售产品的质量③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④销售者不得违反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第十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⑴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⑵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则⑶交易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⑷社会监督的原则。

2.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答: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⑤向人民法律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财政法律制度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几方面?

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人员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2.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也称税法结构,即构成各种税法的基本要素。①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等。②征税对象。是指征纳税主体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征税标的特,具体指明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③税目。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了征税的广度。④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我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⑤纳税环节。指税法规定的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可分为:一次征收制、两次征收制、多次征收制。⑥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期限。⑦减免税及地方附加和加成。⑧违法处理。

第十二章 金融法律制度

1,保险投保人的义务。

答: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①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②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对保险标的安全尽职的义务③及时告之重复保险情况的义务等。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①提供被保险人真实情况的义务②按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③提供有关书面文件的权利等。 第十四章劳动法律制度

1.劳动合同的特征

答:劳动合同的特征:⑴劳动合同的主体,其中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⑵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既包括任意性规范,也包括强制性规范。⑶劳动合同具有继续性,属于持续性合同。⑷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以区别于加工承揽合同。⑸劳动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度订立。

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答: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指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方式、机构以及其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涉及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它们各有其缺陷。

(1)和解。各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2)调解。调解是指第三方在劳动争议主体之间进行协调,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最终形成解决纠纷的合意。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劳动争议主体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并遵守仲裁裁决结果。

(4)诉讼。诉讼是以国家公权力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

第十八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答:

2.仲裁程序

答:

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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