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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重点

发布时间:2020-03-01 21:47: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经济法复习重点

1、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2、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概念:法人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

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律关系客体的分类:物;货币和有价证券;智力成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力;管理对象;行为

4、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概念:法律事实就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分类:行为和事件

5、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特征: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力;是排他性质的权利

6、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是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征:所有权具有绝对性与排他性;具有整体性;具有弹力性;具有永久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权利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7、债的发生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8、巴黎公约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原则

9、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颖;外观设计

10、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1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发明、实用新颖型专利权的条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颖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

13、商标的分类:(1)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2)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3)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4)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5)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6)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

14、商标标志的禁止性规定:课本62页

15、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全、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6、著作权的保护期:69

17、著作权的限制:69

18、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实质条件: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9、清偿程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20、普通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1、有限合伙企业:这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线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2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性质: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2)合伙企业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无财产性质: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

2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如果合伙协议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明确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5、公司的其他分类:(1)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2)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3)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多国公司(4)母公司和子公司(5)总公司和分公司

26、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28、公司的设立登记:100

29、最低资本额:指公司设立必须达到的最低资本数额。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30、公司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31、109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32、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理。2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设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3、合营企业的特征:(1)合营企业由合营者共同举办(2)合营企业是股权是企业(3)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最高董事会

34、合营企业设立过程中的主要法律文件:(1)合营企业协议(2)合营企业合同(3)合营企业章程

35、破产的原因: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36、《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37、债权人会议的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人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该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38、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及效力:

39、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的清偿:费用由管理人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偿还、随时偿还、全额偿还。具体清偿规则为:(1)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公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总结破产程序

40、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和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41、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是指民事法律关系

(2)《合同法》紧调整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人身关系的部分不适用《 合同法》

(3)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2、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

43、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和承诺

要约的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因此取得对该要约承诺的权利

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限期限内作出

承诺的生效:承诺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44、合同转让的类型:权力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45、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

(5)定金

46、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用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是对标的物有特殊要求的合同,必须是有形财产、非消耗性财产(4)租赁合同的主体十分广泛,出租人并不局限于财产所有人

47、担保的种类:保证、质押、抵押、留置、定金

48、保证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范围和法定的保证范围

49、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与留置的担保范围:(1)适用范围: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债务(2)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50、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3)必须是债务已届清偿期(4)留置的财产必须为动产

51、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1)商标侵权或相关的其他侵权行为(2)公用企业及相关经营者的垄断行为(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职权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广告、

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7)不正当倾销行为(8)搭售行为(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0)商誉倾权行为(11)串通竞标行为

52、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1)产品的内在质量应答符合法定要求(2)产品或其包装标识应当符合法定要求(3)特殊产品包装应当符合法定要求(4)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1)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4)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上述“产品或其包装标识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规定(5)不得伪造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地址(6)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7)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 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53、产品责任:(1)产品责任的归还原则(2)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及其抗辩理由(3)承担产品的抗辩理由(4)产品责任的有关当事人、管辖和时效

54、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求偿权、监督权、结社权、教育权、尊严权

55、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2)听取意见,接受监督(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4)提供真实信息(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志(6)出具凭证、单据(7)保证质量(8)履行“三包”义务(9)不得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10)禁止侵犯人格权

56、故意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购买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57、土地使用权划拨:253

58、审查确认产权:初审、复审、审批

59、票据法的全部内容:274

60、票据丢失的补救方法:(1)挂失止付(2)公示催告(3)诉讼

61、禁止持有和买卖股票:298

62、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63、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的法律适用

64、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366 6

5、公示催告的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不申报权利就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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