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溪乡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一、职能
负责全学区教师调配,职称考核,评聘晋级等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办事机制。
二、办事依据
1.教师调配,按县人事工作条例,乡学区《教师竞争上岗方案》。
2.职聘:按溆教发[1988]42号、《北乡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等文件。
3.政务、校务公开:按溆脚发[1997]19号文件、[2001]13号文件。
三、办事程序及要求
1.本乡学区教师的调配,坚持校长配班主任、村小主任教师,村干部建议各村小,年级组配教师的方法,本人申请,组织任命,多余人员待编的方针。
2.跨乡调动的必须填写《申请调动表》、学区行政集体研究定夺。
3.职评、晋级一律按上级政策办事,进行“公示制”。7日有不同意向组织讲明事由方可有效,超过7日无特殊情况一律无效。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各种认定,以上级发文、通知为准。
四、组织机构
组长:丁开华成员:黄小平、欧阳金、张贵群、梁前中、冯文本。
五、办事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仁人唯贤”的方针,坚持按章办事的原则,坚持方法妥善的办法,办好每件事。
3.凡有异议者必须向组织提出,不能越级上报。
4.领导成员要自觉坚持民主监督,大公无私。
5.坚决做到政策、办法、结果公开。实行“公示制”。
6.提高透明度。(宣传政策----提高认识----公开方法----公布结果)。
7.坚决杜绝借办事公开制度,搞过分的民主、个人就是民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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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溪学校办事公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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