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杜鸿艺,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现住河南省郏县城关镇,联系电话:138783289561
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平顶山市新城区“交通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树延,职务:局长。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六级伤残补助标准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三、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六级因工伤残补助为14260元/年,自事故发生时算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4年4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路政员一职,负责公路超限运输路政管理工作至今。2010年6月3日1时30分在郏县超限站值班期间受伤,送郏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因病情严重于当日转到郑州手外中原创伤科医院抢救治疗。经多次植皮、植骨手术治疗,现治疗终止,经郏县人事劳动局“郏(劳社)工伤认定[2010]024号认定书”
认定我的伤属工伤,经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平劳鉴结字[2011]139号”鉴定结论为我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伤残,自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后,我多次找被申请人协调伤残待遇的事,被申请人相关人员都以“研究研究再说”迟迟没有给任何答复,我身心疲惫,心灰意冷,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诉之贵处,望能依法裁决。
此致
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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