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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2 21:45: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林权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 (即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物,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 抵押物状况

抵押物(当物):林权,即林地使用权及其林木(山林)所有权(林权证号为: 林证( )第 号),乙方将其林权全部抵押给甲方,林权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位置: , 亩。

2、村名:

3、四至界址: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

4、林地类型:

5、林班、小班、树种:

(1)小地名为 林班 大班 小班 面积 亩,主要树种为 ,林种为 ;

(2)小地名为 林班 大班 小班 面积 亩,主要树种为 ,林种为 ; 第三条 抵押物估价

经 对抵押的林权进行评估,其林权评估值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抵押率在林权资产评估价值的 %以内,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

第四条 抵押担保期限

抵押担保期限:乙方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自其借款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借款金额

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 元;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利率: ‰,随国家利率调整日调整。逾期加收营业日执行利率50%。 借款期限以其当票及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到期,乙方应按时足额还款。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费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甲方律师费、采伐费、采伐修路修桥费、运输费、搬运费、过户费、税费、保管费、差旅费等实现甲方债权、抵押权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深入乙方现场检查抵押物安全、经营管理及财务等有关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并影响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安全时,按本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收回贷款,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本合同期内,抵押物因毁损灭失而获得保险赔偿时,甲方对该保险赔偿金有优先受清偿的权利。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甲方有权另外追偿。

4、经双方同意办理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甲方应会同乙方办理所抵押林权的登记手续。

5、甲方负责保管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等权证原件。如所抵押的林木有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的,其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6、主合同到期,经双方同意,乙方及时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如绝当,乙方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

7、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借款及林权抵押登记等有关资料,积极会同甲方依法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

8、在抵押期间内,乙方负有维护及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并承担其证照不实、证物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林权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处分权、占有权,无争议。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在抵押的林权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共有、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3、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林权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息费及实现其债权、抵押权的全部费用的担保。

4、乙方保证履行合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及担保方式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5、乙方保证在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保证做好所抵押的林木的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预防工作,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对林木的安全负全责,并承担林木毁损的全部赔偿责任。

6、在抵押期内,乙方需采伐,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意见。如属全部采伐,采伐前须偿还甲方所有借款,如间伐,须按同等比例偿还甲方贷款,之后方可将林木采伐许可证交还乙方。

7、乙方保证不对抵押物进行出售、赠与、放弃、再抵押或以任何形式处置或转让该抵押物,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不自行或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野外用火和进行其他毁林行为。 8、抵押期间,在乙方单位名称及住所变更、资产发生争议、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发生火灾及病虫害、有任何诉讼及仲裁或法院聆讯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等重大事项时,乙方保证立即用电话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乙方的偿债能力。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及行使

1、提前实现抵押权: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抵押权提前实现。

(1)乙方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资料,破产、债务人发生不幸事故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

(2)乙方行使抗辩权、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但乙方不予配合。

(5)甲方认为对借款可能形成风险的其他情形,或者乙方故意阻碍甲方依法实现抵押权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抵押关系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如处理抵押物的价款低于借款本金、综合费、利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抵押权等的全部费用,乙方仍负清偿责任,甲方可依法处理乙方的任何有效财产以实现自身债权。

2、抵押期间的,因抵押林木的安全防护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借款本金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2、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借款本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身份证件或抵押物凭证或股东会决议或章程或财务报表等有关申请借款、抵押资料;(2)抵押物重复抵押及转让;(3)擅自处置抵押物;(4)隐瞒实情;(5)阻碍或不配和甲方行使债权及质权。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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