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二条档案室内的档案柜要统一编号。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
第三条要爱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及时修补。
第四条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防有害物体等“八防”措施。保持档案室内清洁,每周至少全面清扫一次。
第五条档案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其它物品。
第六条下班前或节假日,要认真检查,以防事故发生。离开档案室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关锁门窗。
第七条认真办理档案入库和查阅、借阅登记手续。
第八条案卷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第九条每年定期对室内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掌握档案保管情况,为改善管理积累资料。
档案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统一管理管理处的档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
3、负责对科、室、管理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指导管理处行政文书和业务文书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5、负责定期对已办理文件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办理档案材料的借阅手续。
7、负责过期档案的销毁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的移交与利用
第一条各部门处理部门立好卷后,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移交,重要文件于每月月末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移交。
第二条按案卷顺序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交接双方根据移交表清查核对,双方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第三条做好档案的借阅登记和提供利用记录。
档案销毁规定
第一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先通过申请经批准后,无保存价值和保管期满不须继续保存的档案,应予以销毁。
第二条销毁时必须填写《档案销毁审批表》(附件3),实行两人监销制度进行档案销毁,经档案销毁人签字、监毁人签字、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条严禁将销毁档案转做其它用途。
第四条档案销毁清册需归档,并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