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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1 17:21: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1月15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清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谱写中国梦的常德篇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结合省委、市委部署的“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出台《常德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1115”工程“三改四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制度。在查办涉企案件时,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正常运行,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慎重适用拘留、逮捕羁押措施。

打击妨害经济发展犯罪。依法打击诈骗、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94人,审查起诉143人,如汉寿县检察院办理的林黄耀、王成萍夫妇等16人特大网络传销案。坚决查处利用职权破坏市场公平、侵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等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税费征管等领域职务犯罪51人,如石门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人社局林利涉嫌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7万元案。

健全服务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开展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调研,建立两级院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建立检察长约谈制度,在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时,由检察长约谈企业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化解企业忧虑,维护企业正常运行。健全回访制度,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完毕,及时安排专人回访,通过以案说法,帮助查找漏洞,加强管理,促进发展。汉寿县检察院设立“检察服务站”,每周星期

一、星期三送法入企,受到好评。

二、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工作,努力推进平安常德建设

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或决定逮捕1562件2025人,逮捕率为70.6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212件4756人,同比分别上升12.9%、15.1%,提起公诉2440件3494人,同比分别上升12.2%、15%。

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黑、涉毒、涉枪、涉爆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381人,提起公诉2098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桃源县检察院办理的李维忠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常德市检察院办理的张功才等10人特大贩卖毒品案等。

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亲属间或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落实从宽处理措施。运用刑事和解办结轻微刑事案件325件445人,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对确实悔罪、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425人,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障。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执法办案方式,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92件182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要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期满后,已不起诉2人,依法封存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如鼎城区检察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在校学生侯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对冯某等3人作相对不起诉,帮助他们回归校园继续学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选派干警到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担任法制宣传员,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改革,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等工作机制。共办结涉检信访案件19件,刑事申诉案件7件,刑事赔偿案件6件,对5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实现当事人息诉罢访。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加大办案力度。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办案力量,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4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8件10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件49人,大案89件,要案7人。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查办窝案串案,如安乡县政协副主席兼住建局副局长郭泽元等5人涉嫌受贿窝案,西洞庭管理区副调研员兼财政局局长谢学文等7人涉嫌受贿串案。按照全省反腐败统一部署,在省检察院指挥下,办理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等18人涉嫌受贿系列案,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冬英等11人涉嫌渎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系列案,湖南高速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智敏等6人涉嫌受贿系列案。

明确办案重点。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7人,如桃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舒景宇、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江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致使1100余吨地沟油非法流向社会案。查办工程建设等领域背后的权钱交易犯罪32人,如津市市教育局原局长沈碧波、副局长万家兴等3人贪污受贿窝案,沈、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9人,如常德市公安局西洞庭分局易勇等7人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窝案。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39件,开展案例分析30件,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80场,提出检察建议33件,相关单位采纳19件。围绕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撰写的常德市生猪养殖补贴发放、桃源县城东区星级酒店前期建设、鼎城区灌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等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探索开展系统预防,安乡县检察院针对土地整治建设开展重点预防的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湖南省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并被《人民日报内参》、省委办公厅《内参》推介。

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件4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61件8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18人,如汉寿县检察院追捕的王文贩卖毒品案,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起诉101人。对法院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法院已改判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相关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书109份。发现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和减刑假释呈报不当98件,相关单位采纳并纠正90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9份,相关单位均进行了整改。

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7件,共处理217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件,提出抗诉1件,法院再审2件,已改判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5件,终止审查6件,息诉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份,法院采纳4份。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份,法院采纳13份。支持起诉100件,法院采纳99件。督促履行职责67件,相关单位采纳64件,追征税费7600余万元,如澧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该县住建局为湖南康澧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施工许可证案,追征税费1300余万元。

在提高监督效果方面。按照常德市检察院“诉讼监督促进年”活动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危害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民生民利案件集中公诉”活动,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民生领域刑事案件53件55人,审查起诉危害民生民利案件64件134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1份,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石门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就如何防止侦查程序违法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收到良好效果;常德市检察院与常德市公安局形成共识的《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得到省检察院肯定;津市市检察院与该市政府制定的《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推广。

五、加强接受监督和执法管理工作,努力增强检察执法公信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审议,全市共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37次。2013年9月,常德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3年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根据审议意见拟定了《常德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平台和便利,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5次,依法办结代表建议和人大交办、转办案件11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

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围绕“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抽查暗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次,在以“介绍检察职能展现公诉风采”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邀请各界人士百余人观摩出庭公诉,对公诉人现场评庭打分,开展座谈交流,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推进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建设,公开案件2811件,接受群众查询9058次,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16条。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和特约检察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2件71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规范执法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办案监督。组织编印涵盖各项检察业务的《常德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指南丛书》一套六册,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得到了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在全省推广。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执法过错追责机制。推进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管理,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案件管理的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运用科技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全面落实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素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7个集体和3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如安乡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记集体一等功,常德市检察院公诉一科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常德市检察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官文联征文一等奖,澧县检察院1名干警入选最高检察院监所检察厅一级人才库,汉寿县检察院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秀标兵”称号。

推进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调研分析了干部队伍现状,全面查找自身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纪律;常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新形象·新业绩”专项活动,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职务犯罪案件执法质量等11项专题工作,巩固活动成果;石门县检察院开展“干警进村入户”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缺电缺水、交通不便等问题,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肯定。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专项活动,通过典型案件剖析会等方式,引导干警增强人权保障、理性执法、程序公正等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举办2008年以来全市无罪案件专题剖析会,查找执法薄弱环节,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防范冤假错案。

推进专业化建设。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举办业务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和全员业务知识考试。重视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出台《常德市检察机关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方案》,全市确定51名检察业务类和检察综合类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培养。推动检校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合作,继续加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践基地建设,常德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试验基地,武陵区检察院与中南大学启动“检察力提升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汉寿县检察院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经验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推介。

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注重文化育检工作,制定了《常德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正义杯”篮球赛和“新形象·新业绩”演讲赛等活动,丰富检察官文化生活。探索适合实际的检察文化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成果,如临澧县检察院开展“全员学习建设年”活动,得到市县两级党委领导充分肯定;武陵区检察院打造富有检察特色的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桃源县检察院通过举办道德讲堂等形式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离党委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一些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和有效;二是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检务保障水平与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还有差距,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干警仍然习惯于就案办案,主动服务大局的观念还不够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执法素能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技术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建设服务检察,为“新常德·新创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打击与保护并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常德和谐建设。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食品安全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易发多发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严打击传销、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妨害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从严打击造成水体污染、大气污染、森林植被破坏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能源资源的犯罪,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着眼于祖国和民族未来,全面推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建设,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运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努力增加和谐因素,保护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改革,切实提高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法制化水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切实履行反腐败职能,服务常德廉洁建设。着力查办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背后的权钱交易犯罪。着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管理等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严重损害市场公平的犯罪。着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涉及国计民生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而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着力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全面加强预防调查、预防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警示教育工作,探索在政府重大项目和重要投资领域建立全程跟踪预防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深化诉讼监督工作,服务常德法治建设。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开展“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加强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和违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监督;加强对法院审判程序违法、量刑畸轻畸重、民事执行行为违法的监督;加强暂予监外执行和减刑假释同步监督。稳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人员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支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等方式巩固侦查成果;支持法院依法办案,通过释法说理,教育当事人服从法院正确裁判;支持监狱、看守所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破坏监管秩序犯罪。

四、坚持抓好队伍建设,规范业务管理,不断提高检察服务水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为改革服务、为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努力为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干警自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管干部队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塑造清廉的执法形象,践行严明的纪律作风。严管案件质量,进一步规范案件集中管理,落实网上办案和网上流程监管。加强个案质量监督。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举办全员检察执法素能培训,深入实施最高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提高检察干警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丰富检察文化的载体和内涵,激发正能量,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改进检察技术工作,落实全市检察技术改革和发展三年规划,提高检察技术服务检察业务的实际效果。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服务方式。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执法情况,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提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水平。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围绕“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的活动主题,创新机制,推进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刑事诉讼领域执法检查。实施“阳光检务”工程,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全面推行案件终结性处理结果公开,涉案款物处置公开,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办理疑难、复杂申诉案件公开听证。进一步改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扩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职责,扎实工作,改革创新,为建设智慧常德、现代常德、绿色常德、幸福常德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报告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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