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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17:30: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力度统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决策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为重视,多次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在工作安排上亲自部署,在工作落实上严格要求,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改进工作思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创了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一)全面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切实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市纪委制发《关于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年的意见》,对东津新区十大中心项目、南湖至机场路改造等省市重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程廉洁高效。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23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14家公司挂靠借用资质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整治,督促24个项目清付80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对岘山风景区集体土地征迁中弄虚作假的13人取消安置房。对东津新区西岗村干部贪污征迁补偿款、秦咀水库违规建设“坝中坝”、内环路工程北段质量问题等进行了调查处理。着力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责任倒查,问责1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

(二)坚持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出台21条意见,制定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检查办法,被中央办公厅肯定推广。市“四大家”带头转变文风会风,全市“两会”比上年缩短3天,全市党建工作会整合了党委11个部门专项会议,仅耗时半天。定期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将节假日作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2013年,全市共查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4起,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89起,公款旅游问题(国内)1起,其他问题57起。叫停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项目7个。对2013年上半年“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16家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明察暗访出的问题坚决问责,先后调查处理违反八项规定党员干部2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3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开处理大会25次,编发查处通报49期,在全市反响强烈。

(三)严肃查办案件,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6998件(次),同比上升18.41%;初核案件线索705件,同比上升10.68%;立案584件,同比上升8.96%,涉及科级以上干部90人;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77件,同比上升34.09%;“两规”21人。市纪委机关立案16件,其中县级干部8人。先后立案查处了原市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贾东辉收受贿赂案,原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叶传辉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案,原市能源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传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案,原市绿化管理处主任郑海峰贪污、受贿案等,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注重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探索开展全员办案,形成了办案合力。推行办信公开,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实施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办案安全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探索建立“查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办案促进预防、以预防带动办案,共同预防腐败的良好格局。

(四)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主动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督导活动,市纪委监察局10名班子成员带领10个督导组,对全市150多个单位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推进活动扎实开展。组织开展“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专项活动,推动56家市直行政机关及“窗口”单位公开服务流程,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对10个部门及50个重点科室进行专项评议,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督导争做“六个表率”联系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肃查处“公文旅行22个工作日”和“宜城政法委副书记吴光山事件”,开展警示教育和大讨论活动。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涉农、涉教、涉医、涉企、驾培驾考、银行业、电信业等领域和行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办整改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4个,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收费301.59万元,清理涉农收费问题335个,清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460个,取消涉企收费项目31个。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评选表彰10个“最佳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和30个“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对存在问题的8个站所进行了通报和问责。建立市民问政常态化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69个问题,连续举办10场“市民问政”,通过发函督办、新闻媒体跟踪采访报道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联系服务企业468个,掌握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413个,已解决397个,正在协调解决的16个。市纪委监察局开展的“点对点”服务企业和XX市开展的“三评三查”推动效能提升工作,分别获得省优秀效能监察项目一等奖和三等奖。

(五)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具体路径研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堵塞滋生腐败漏洞。建成高标准反腐倡廉教育展厅,市“四大家”领导、全市250多个单位18000多名党员干部分批参观接受教育。对10批次213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取消和调整,由原来的251项减至145项。对市直69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集中审核,确认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15大类4668项,在政府网站公开职权目录,成为全省首个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的城市。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9大重点领域信息网上公开。2013年10月,全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印发《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岗位制度约束。开展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三资”监管工作专题调研,有关问题引起中央纪委高度重视。檀溪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被选编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教材。各县(市)区全部开通“阳光农廉网”,及时公开“三资”管理、涉农补贴、农村低保等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推进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集中清理整治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252家,查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36家,公开处理9起案件。出台《国有单位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办法》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襄阳中介网”,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肯定。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把“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有效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派出改革实施方案》,对市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派出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改革,顺利通过省纪委组织的交叉检查。2013年,完成改革的7个县(市)区派驻派出机构立案42件,结案16件,处理党员干部20人。对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第一批由166个精简到44个。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市纪委机关48名干部参加全省干部在线学习,组织2批29名纪委书记参加全省纪委书记培训。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实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形成了创先争优氛围。省纪委四次全会对2013年创新项目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市“监督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诚恳接受各界评议”被评为“十佳特色工作项目”,“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程”、“创新监管方式,防治中介组织再生腐败”被评为“优秀工作项目”,获奖数居全省之首。

在看到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极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积习难返,整治之路任重道远。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但责任追究不够。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担当,不断自我完善,更加自觉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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