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办公室教师奖励制度
1、班主任认真做好晨午检检查并真实记录,每周加3分。未认真检查的每次扣0.5分。
2、班主任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填写安全班会记录并上交法制安全办公室。每次加1分。
3、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并填写记录。每次加0.5分
4、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课堂安全排查及学生考勤记录,每节次加1分.
5、
6、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认真做好记录的,每次加1分。 教职员工每排查一次有效隐患,视情况加1——5分。
检查以各种安全表格记录为准。
《法制安全办公室教师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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