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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12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10:33: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泰教„2012‟12号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校(园),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小贝壳幼儿园:

今年是我们党召开十八大的喜庆之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县“平安建设”三率的现实需要。为营造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宣传舆论氛围,根据泰宁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泰综治委„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就我县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宣传两个《决定》颁布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各地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情况;宣传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情况。

3、宣传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做法。重点宣传加强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创新“两新组织”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

4、宣传各有关部门加强和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做法和经验。

5、宣传基层“平安泰宁”建设特色经验,特别是我县完善提升拓展市综治“321”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治“黑点”排查整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

6、宣传县和各乡(镇)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中心建设的成效;宣传各地大力发展社会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综治 2 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7、宣传社会各界在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泰宁”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8、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时间安排

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三、宣传形式

(一)各学校须于3月底前要在校园醒目位臵悬挂或通过电子屏幕打出一幅固定宣传标语,且保留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各校要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活动,还可通过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举办学生手抄报展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政法工作人员作法制报告,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组织在校学生开展“送法回家“、“我为父母讲平安”等系列活动,印发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资料,由学生带回家中为父母宣讲“平安泰宁”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知识。

(四)积极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各校要以 “校园拒绝邪教”为载体,以“小手牵万家”的形式,通过“致家长一封公开信”、“反邪教倡议书”等方式,通俗易懂地介绍邪教的危害及骗人手法,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逐步将校园常态化警示教育延伸到每个家庭,促进校园与家庭共同拒绝邪教,积极构筑青少年防范邪教的工作防线。

(五)要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报送有关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宣传稿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校要把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

(二)创新形式,整合宣传资源。宣传月活动既要采取以往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又要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的宣传方式和方法,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在宣传形式上力求创新,宣传力量上力求合力,宣传效果上力求最佳。要把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有节奏、有步骤进行,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注重实效,加强督促检查。各校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具体落实,要对校园

4 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县教育局将适时进行检查,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四)认真总结,做好信息反馈。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有关信息,加强情况反馈,做到信息互通,努力使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总结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教育局综治办,阶段性和专项宣传工作情况可随时报送。联系人:江汉勇,电话:7838570 附件1:泰宁教育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附件2:2012年泰宁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综合治理 集中宣传 通知 抄送:县综治办

泰宁县教育局 2012年3月7日印发

附件1:

泰宁县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标语

1.共创平安泰宁 共享和谐生活

2.加强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3.强化安全管理 共建和谐校园 4.强基固本抓防范 齐抓共管保平安

6 5.和谐校园平安为先 6.平安建设 人人有责

7.平安校园大家共建 校园平安大家共享 8.同心协力 齐抓共管 共创平安校园 9.营造平安环境,创建和谐社会

10.同心创造和谐社会,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11.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12.平安是最大的效益,稳定是最美的环境

附件2:

2012年泰宁县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综治安全处负责人:

7 3月至5月,在综治宣传活动中:

1.召开各类综治会议 场,与会 人次。 2.印发综治宣传材料 份。

3.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 幅。

4.举办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宣传咨询 场 人次。 5.组织录像、图片展览 场,参观 人次。 6.刊出墙报、板报 期, 板。

7.安排检查组 个,开展检查 次,建立检查记录 份。 8.排查校内安全隐患 条,整改隐患 条,下发整改通知 份,整改率 %,了解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个,配合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整改 个,下发整改通知 份,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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