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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1: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昌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 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2.2发布范围: 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3.名词解释

4.职责

4.1人事行政部职责

人事行政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制定部门并负责对员工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员工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要求。 5.管理制度 5.1岗位规范

5.1.1 遵守上班时间,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

5.1.2 上班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快速高效的进行。

5.1.3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范,按照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生产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1.4 工作中不扯闲话,不打闹,不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确实有事需要离开时,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

5.1.5 严格遵守《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普通员工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厂区,禁止在生产区内私打、接听电话,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岗位。 5.1.6 员工未取得上岗证、考试不合格禁止上岗。 5.1.7 保持安静,禁止在生产车间内大声喧哗。

5.1.8 下班时,文件、工具等归放原位,清理完现场卫生、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未完成交接离岗者视为早退罚款10元。

5.1.9 关好门窗,检查处理好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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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如实填写岗位操作原始记录,对发现可疑数据及时上报,确保产品质量。 5.2办公规范

5.2.1 文件不能随意摆放,应放入文件夹内,恰当分类,摆放整齐。 5.2.2 办公桌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2.3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5.2.4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还原处。 5.2.5 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及其它物品。 5.2.6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5.2.7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5.3劳动纪律 5.3.1 上下班规定

5.3.1.1 员工严格遵守《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5.3.1.2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当天工作安排,提前十五分钟上岗进行工作交接。 5.3.1.3 按规定作息时间就餐休息,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下班请及时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单》,因工作无法正常就餐及时与人事行政部上报,非就餐时间公司将不予安排就餐。

5.3.1.4 员工山下班途中按秩序靠右侧行走,禁止占用机动车道,三人以上应成纵队。 5.3.1.5 员工上下班期间无条件接受公司保卫人员对出入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员工携带公司物品者给予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3.2 员工行为

5.3.2.1 公司员工自觉将车辆放置在公司规定位置,严谨乱放、自觉排成行违反规定员工给予10元罚款,禁止无证、无牌车辆入厂。

5.3.2.2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探亲需该员工到办公室登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厂,同时外来人员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均有该公司员工负责。

5.3.2.3 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员工在就餐过程中请自觉排队,禁止代打、多打,离开就餐桌时随手带走垃圾倒入垃圾桶内,提倡文明就餐。

5.3.2.4 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成,无法找到损坏财物责任人的由该部门负全部责任。

5.3.2.5 严禁在公司内酗酒、赌博等行为发生,违反规定员工罚款50元并作公司通报处理。

5.3.2.6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禁止在公司内出现打架斗殴、恶意散播流言等行为,如有发生立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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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7 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在厂区内随地吐痰、保持宿舍干净卫生,禁止在生活区大声喧哗,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3.3 劳动纪律

5.3.3.1 员工上班必须穿戴相应工作服和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范,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的意外伤害,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5.3.3.2 听从领导安排,禁止私自更改操作规范,和到非自己岗位操作。

5.3.3.3 未经允许任何人禁止动用和消防设施有关的任何器材、设备,违反者返款100元,严格控制消防安全。

5.3.3.4 服从领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给予一定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4安全管理劳动纪律

5.4.1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5.4.1.1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5.4.1.2 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5.4.1.3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4.1.4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4.1.5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4.1.6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5.4.1.7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5.4.1.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5.4.1.9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5.4.1.10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5.4.1.11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5.4.1.12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5.4.1.13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5.4.1.14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违反以上第1项规定的作除名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违反以上第2项规定的项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传达室当班人员同等处罚)。 违反以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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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项规定的处于每小项每次10元罚款,经教育后不思悔改或连续两次作除名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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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操作工的六严格: 5.4.2.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5.4.2.2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5.4.2.3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5.4.2.4 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4.2.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4.2.6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违反以上其中一项每次处以20元罚款,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4.3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5.4.3.1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5.4.3.2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5.4.3.3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5.4.3.4 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4.3.5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5.4.3.6 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违反以上其中一项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4.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5.4.4.1 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5.4.4.2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5.4.4.3 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5.4.4.4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4.4.5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4.4.6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5.4.4.7 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5.4.4.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违反以上其中一项每次处罚1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者酌情罚款或作除名处理。

5.4.5焊接作业十不焊:

5.4.5.1 不是机修主管指定的焊工不焊。 5.4.5.2 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不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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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3 不了解周围情况不焊。 5.4.5.4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焊。 5.4.5.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焊。 5.4.5.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焊。 5.4.5.7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 5.4.5.8 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焊。 5.4.5.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 5.4.5.10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

违反以上其中一项每次处以5~10元的罚款,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5着装、仪容和举止

5.5.1 着装——统

一、整洁、得体

5.5.1.1 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应穿工装工作,进入车间时必须要戴安全帽。

5.5.1.2 车间岗位人员应着工装上岗,并戴好安全帽。女员工应将头发束起后放入安全帽内,防止头发卷入机器发生危险。

5.5.1.3 品控技术部的人员应穿白大褂,戴统一的工作帽。

5.5.1.4 餐厅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白大褂或佩戴围裙并保持服装的整洁,将头发束起放入工作帽内,将袖口的纽扣系好或带上套袖防止袖口敞开。

5.5.1.5 遇有重要接待活动时,负责接待的人员必须穿着正式,不得穿便装接待。着西装时,要打好领带,扣好领扣。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上衣袋少装东西,裤袋不装东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裤脚。

5.5.1.6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要求佩戴(穿着)劳保用品、防护用品,保证人身安全。

5.5.1.7 要勤换鞋、袜,保持鞋、袜干净卫生,鞋面洁净无污渍。

5.5.1.8 公司所有人员都应保证衣服的整洁、完好、无污渍。衣服扣子要齐全,不漏扣、错扣。帽子要戴正,帽沿在前,不得歪戴、斜戴。

5.5.1.9 夏季时:男士不允许穿短裤、拖鞋以及背心或无袖T恤上班;女工不得穿子裙、无袖装、吊带装或领口过低的衣服上班。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5.5.2 仪容——自然、大方、端庄

5.5.2.1 头发经常清洗,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或烫奇怪的发式,不戴夸张的饰物。 5.5.2.2 男职工修饰得当,不得佩戴耳环和烫发,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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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3 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不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5.5.2.4 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5.5.2.5 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5.5.3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5.5.3.1 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5.5.3.2 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5.5.3.3 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的间隙。 5.5.3.4 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5.3.5 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5.5.3.6 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5.5.3.7 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迭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5.5.3.8 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5.5.3.9 接待客人或领导一般要起立,脸部自然,眼睛平视对方。若因工作需要坐着时,不许不抬头、左顾右盼或漫不经心,决不许上下打量客人。

5.5.3.10 与客人或领导迎面相遇时,要靠右侧行走,若道路较窄,应主动让路。与客人或领导同行时,要让客人或领导走在前面,并主动为客人开门。

5.5.3.11 进入领导办公室前须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在指定位置(办公桌对面)就坐,并注意回手关门。递交文件时,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方便领导审阅。

5.5.3.12 经过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严禁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唱歌或吹口哨。 5.5.3.13 进入办公室注意轻手关门,以免影响他人。 5.6网络管理

5.6.1 在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6.2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6.3 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5.6.4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5.6.4.1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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