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会议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总体规定
1.会议考勤是学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类岗位职称评聘及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2.学院的会议考勤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3.与会人员需本人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不得代签。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学院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请假凭证;
4.及时汇总并通报考勤结果。
第三条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请假:○缺席:×
第四条请假
教师遇事须于开会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五条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况均视为缺席: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席。
2、无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从学院下发的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党政办公室。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09年10月19日
《考勤管理制度 长沙理工大学(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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