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规定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职责
第三条
财务出纳人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监控公司费用支出情况。
第四条
审批人员: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及合理性,控制公司费用支出。
第五条
报销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报销手续,努力节约公司开支。 ▲费用报销具体规定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内容要求
原始发票单据应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费用报销单”的填写要求
员工报销需填制“费用报销单”(或“支付证明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第七条
报销程序 (1)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报销的程序:经办人→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或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出纳付款结算。
(2)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
报销的程序:经办人→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
务部审核→出纳付款结算。
第八条
公司报销授权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授权,报销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不含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员工工资除外),可由总经理审批后即可报销。财务部经理、出纳人员在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后付款。同一项目支出、单笔支出不得分开金额报销。
第九条
审批人员注意事项 (1)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需要审核部门人员报销的真实性,例如:出差审核出差时间、出差路线,报销相关事情的真实性。部门负责人签字可注明本人意见,如:“情况属实”等。如以后经查实审核事实有舞弊、不负责任行为,审核人负连带责任。
(2)分管副总经理
分管副总签字需要审核:报销事实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例如:按公司制度是否应该报销,报销的金额是否是按公司制度来计算的,核实金额的准确性。副总经理可发表自己的审核意见,如:“同意实报”、“同意报销×××元”等。如以后经查实审核事实有舞弊、不负责任行为,审核人负连带责任。
(3)总经理
总经理需审核:报销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例如:是否执行了公司的有关规定,较大项目支出有无前置审批或事前同意。总经理可发表自己的审核意见,如:“同意实报”、“同意报销×××元”。
(4)财务人员
财务经理接到员工报销款项,应对单据进行审核、登记,并判定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法律法规,对所有费用支出应当进行分析,看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5)财务出纳人员接到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对单据进行复核,如有个人借款,应当先将报销款冲抵员工的个人借支,然后按实报销付款。
如认为员工所报销的费用不真实,不合规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予报销,并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各类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按月报销相关费用
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按月报销相关费用,例如水电费、房租费、电话费、通讯费、网络费、邮电费、停车费、过路费等及财务部制定的按月报销的项目。
(2)按次报销相关费用
管理层及员工报销的零星费用、招待费、汽油柴油费等及财务部制定的按次报销的项目,按上述报销程序操作,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即可报销。
如发生紧急的费用支出,出纳人员应按授权范围,向董事长或总经理口头申请,事后再补签单据。
(3)报销零星采购支出
采购人员报销零星采购支出,应将采购单、已签收的客户送货单作为单据附件,按上述报销程序操作,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即可报销。
(4)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费用,据实报销,但以下费用不得报销: ·违规罚款不得报销(司机为工作需要闯禁区的除外)。 ·在外请客户或受客户宴请时,误餐补助减半报销。
·业务人员宴请客户发生之费用,未注明宴请对象的不得报销。 ·无出差审批单(当天往返及司机除外),不得报销差旅费。 (5)车辆使用费用报销之特别说明。
·填写司机差旅费报销单。注明车牌号码、随车人员、目的地、发出时间、回公司时间。
·费用开支(包括过路过桥,停车,加油,维修保养)一律凭发票报销。 ·单据经审批后,于财务核算人员处登记。
(6)员工在报销费用时,经审查发现有多报多开发票金额、多报金额的,按多报金额10倍处罚,并按公司制度进行处分,直至开除。
▲其他
第十一条公司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规定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