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规定,发展党员程序如下:
1、递交入党申请;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审,调取直系亲属、近亲属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4、党支部填写***同志综合调查报告;
5、将上述材料报县直党工委预审(县直工委应将预审意见填写在积极分子考察表最后一栏内);
6、报组织部审查;
7、审查通过后,领取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8、填写支部决议,报县直工委审批,组织部登记。
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年。至少半年记录一次考察情况。
《发展党员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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